公司代码:600298 公司简称: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合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安琪酵母(伊犁)有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滨州)有限公司、安琪酵母(睢县)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埃及)有限公司、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上海)有限公司、安琪电子商务(宜昌)有限公司、安琪融资租赁(湖北)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宜昌)有限公司、安琪纽特股份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普洱)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济宁)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湖北自贸区)有限公司、安琪酵母(新加坡)有限公司、安琪酶制剂(宜昌)有限公司、安吉斯特股份有限公司、安琪酵母(铁岭)有限公司、安琪百味食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安琪生物科学工贸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宜昌高新区)有限公司、墨西哥安吉斯特股份公司、湖北安琪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对财务报告相关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
对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社会责任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对外担保、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以及盈利能力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的1%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说明:
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公司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错误进行错报更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未按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损失≥资产总额的0.2% | 资产总额的0.1%≤损失<资产总额的0.2% | 损失<资产总额的0.1% |
说明:
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重大损失;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较大损失的;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重要管理台账未建立,重要资料未有效归档备查; |
一般缺陷 | 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损失较小或实质未造成损失的;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为底线,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审计部对公司货币资金、财务报表信息、采购、销售、工程等重要领域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规避了控制风险。对公司部分采购业务、子企业、事业部的运行、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及经营单位负责人履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专项审计,促进相关制度和流程执行的持续完善,为公司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合理保障。
(二)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控制活动的关键控制点的管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风险应对,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防患于未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熊涛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