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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7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2,02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2、2021年12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

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金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

5、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228.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46.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由12.16元/股调整为12.098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8、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由12.098元/股调整为8.545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万股调整为3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28.3万股调整为

319.62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6.7万股调整65.38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38,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13,420股。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2,020股。作废完成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合计的激励对象由80人调整为72人(其中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员工中有8人重复已剔除),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数量由3,850,000股调整为2,597,98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煜邦电力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本次作废,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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