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李延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军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为4,002,668,261.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相关条款,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账户),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2024年3月11日股本2,449,848,609股为基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90元(含税), 共计2,425,350,122.91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59%,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波动、煤炭市场供需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本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性公告等信息。除此之外,本公司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详细介绍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集团 | 指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平煤股份、平煤、公司 | 指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天宏焦化 | 指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 |
四项工程 | 指 | 主业进位争先、辅业自主发展、困难企业脱困、资产结构优化 |
六个坚定 | 指 | 坚定以安全绿色为前提,坚定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坚定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以主业做强为支撑,坚定以全体职工为依靠,坚定以党的建设为保证 |
六个一批 | 指 | 建设一批战略引领型项目、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共享型孵化企业、研发一批重大科技攻关课题、建成一批产品研发型全流程重点实验室、搭建一批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
六高一强 | 指 | 高水平谋划、高效益经营、高效率运行、高活力创新、高安全保障、高品质共享、强党建引领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平煤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PINGDINGSHAN TIANAN COAL.MINING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PINGMEI CO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延河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许尽峰 | 赵西铭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
电话 | 0375-2723076 | 0375-2726426 |
电子信箱 | pmgftzzgx@163.com | pmgftzzgx@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67099 |
公司网址 | http://www.pmta.com.cn |
电子信箱 | pmgftzzgx@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综合处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平煤股份 | 601666 | 平煤天安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贾小鹤、赵军亮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31,561,282,367.09 | 36,044,303,563.49 | 36,044,303,563.49 | -12.44 | 29,698,819,714.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02,668,261.20 | 5,738,715,152.92 | 5,724,840,018.12 | -30.25 | 2,981,350,103.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977,149,379.07 | 5,759,056,801.34 | 5,745,181,666.54 | -30.94 | 2,978,563,584.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0,317,988.53 | 10,919,809,382.33 | 10,919,809,382.33 | -44.04 | 8,437,113,109.70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670,200,610.35 | 21,830,410,780.28 | 21,757,457,662.61 | 22.17 | 16,848,298,699.29 | |
总资产 | 77,685,015,956.74 | 74,245,684,066.83 | 74,157,276,946.52 | 4.63 | 64,352,705,201.2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292 | 2.4787 | 2.4727 | -30.24 | 1.28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925 | 2.4787 | 2.4727 | -35.75 | 1.28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182 | 2.4875 | 2.4815 | -30.93 | 1.28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8 | 29.27 | 29.21 | 减少15.09个百分点 | 17.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09 | 29.38 | 29.32 | 减少15.29个百分点 | 17.3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承租人初始确认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以及企业发生弃置费用,确认的弃置资产和预计负债,应该按照规定相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以后期间逐步转回。同时,按照规定,新旧衔接中要求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按照要求,已对2022年、2021年的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指标一并追溯调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629,943,812.34 | 7,339,169,520.73 | 7,126,950,615.64 | 8,465,218,418.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46,238,959.20 | 1,087,652,720.89 | 903,662,151.22 | 865,114,429.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22,525,485.39 | 1,098,439,848.83 | 906,574,788.23 | 949,609,256.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65,605,420.70 | 2,865,930,194.63 | 371,725,603.71 | -792,943,230.5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353,998.32 | 13,204,504.26 | -30,696,007.9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071,556.62 | 49,904,511.01 | 45,252,037.4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94,400.00 | 27,165,300.00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706,907.36 | -77,523,465.25 | -25,026,618.8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542,787.87 | 13,297,799.8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800,470.96 | 19,873,389.22 | 12,553,855.1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942,082.36 | 846,009.07 | 1,354,336.40 | |
合计 | 25,518,882.13 | -20,341,648.42 | 2,786,519.0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公司牢牢把握“六个坚定”,全面实施“六高一强”,抓安全防风险、稳经营提效益、强改革重创新、谋项目促转型,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交出了一份攻坚克难、担当实干、接续前行的奋斗答卷。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基础,固根本,坚定安全绿色不动摇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和煤矿达标升级三年行动等,6对矿井建成和保持国家一级标准化煤矿;完成7对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升级改造任务,瓦斯全浓度阶梯高效利用工程入选国家首批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和煤层气勘探开发示范项目;五矿、十一矿建成绿色矿山。
(二)解难题,谋发展,强化科技创新不停滞
积极应用“井下连采连充”“新材料充填”等井下充填开采新工艺,解放受压覆的优质焦煤资源;加快卸压抽采技术、定向钻进技术、地面井抽采技术等新技术攻关与推广应用;11对矿井31个采掘工作面成功投用局部制冷降温系统,工作面温度普遍降低3℃-10℃;推广应用透明地质、电机车无人驾驶、掘锚一体机、横轴综掘机和盾构机等新技术、新装备,促进了生产效率提升。
(三)挖内潜,重提升,紧抓质量效益不放松
持续推进“一优三减”,创建安全高效采煤队200万吨级2支、150万吨级5支,6000米级掘进队伍5支;加大煤质管控力度,7家单位建成TDS智能选矸系统,原煤灰分降低6-10个百分点;加大丁戊庚组煤入洗量,累计入洗丁戊庚组煤658.5万吨,多生产精煤206万吨。
(四)顺趋势,塑优势,加快数智转型不懈怠
2023年,公司建成智能化综采工作面14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41个,四矿、十三矿等单位建成省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平宝公司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引入无人干预的机器人系统、人工智能和先进传感技术,建成数字煤仓、智能装车系统、3D可视化展示,实现了煤炭储存、装车、运输、实时检测等全流程智能化;推进矿区智能电网建设,全年矿区电网接入新能源194.7MW。
(五)抓落实,创实效,持续深化改革不怕难
专班专责推进煤矿主辅分离改革,分三个批次对煤矿辅业实施实质性分离,共计分离8605人;各辅业专业化单位真分离、真管理、真运行、真考核,走上专业化经营、市场化发展道路,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肯担当,善作为,推进资本运作不间歇
成功发行可转债29亿元,实现公司上市17年来股权融资历史性突破;以自有资金投资7亿元,增资控股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公司及管理层、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增持计划,公司市值理性回升并保持高位运行,有力维护了股东权益和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评价(2022-2023年度)最高评级A级、“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及“中国百强企业奖”等荣誉。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受俄乌等局部地方战争持续打响、全球经济持续放缓、贸易摩擦升级等问题的影响,全球化石能源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需求不断增加下,“兜底”作用日益突出。我国煤炭行业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同时,不断推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2023年,全国原煤产量达46.6亿吨,同比增长2.9%,原煤产量创历史新高;全年进口煤炭
4.7亿吨,同比增长61.8%,进口量创历史新高。2023年,全国炼焦煤产量约4.9亿吨,同比减少0.4%;累计进口炼焦煤10251.2万吨,同比增长60.6%,大幅高于2022年6383.8万吨的水平。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目前公司资源量近30亿吨,煤种齐全,煤质优异,煤炭产品分为混煤和冶炼精煤,精煤主要为主焦精、1/3焦精和肥精等。公司优质低硫主焦煤极具规模优势和品质优势,处于市场龙头地位。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销售。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一)产品质量优势。公司煤种主要是主焦煤、1/3焦煤、肥煤,具有低硫、低灰、低磷、低碱金属、热态指标好、有害元素少等先天优势,是全球稀缺的战略资源,主焦煤品质、产能全国第一,部分指标优于进口煤,深受市场青睐。
(二)区位和运输优势。公司地处中原腹地,横跨武汉铁路局和郑州铁路局,依托京广、焦柳等铁路干线和内部铁路专线,辐射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市场,运输条件便利,保障能力强。
(三)煤炭洗选工艺优势。公司依托炼焦煤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煤炭洗选深加工。公司现有炼焦煤选煤厂4座,入选能力2700万吨/年,技术水平领先,产品质量稳定,为公司实施精煤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品牌及客户优势。公司与国内多家大型钢铁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的焦精煤作为其炼焦配煤的骨架煤种具有不可替代性。
(五)人才技术优势。公司在矿井瓦斯治理、破解煤炭深部开采技术难题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公司积极与知名高校院所签订人才培育和项目研发协议,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新格局,涌现出“中原学者”、“杰出工程师”、“孙越琦能源大奖”、“煤炭工业突出贡献总工程师”、“鹰城大工匠”等一批高层次专技人才。重组炼焦煤资源绿色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矿瓦斯防治与智能绿色开采团队荣获党中央、国务院首次设立的“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称号。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完成原煤产量3071万吨,精煤产量完成126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15.61亿元,同比减少1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3亿元,同比减少30.2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76.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6.70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1,561,282,367.09 | 36,044,303,563.49 | -12.44 |
营业成本 | 21,634,736,549.25 | 23,652,732,771.22 | -8.53 |
销售费用 | 240,669,925.44 | 243,945,224.75 | -1.34 |
管理费用 | 963,862,773.61 | 936,018,194.09 | 2.97 |
财务费用 | 1,403,602,890.12 | 1,186,110,552.28 | 18.34 |
研发费用 | 710,375,458.26 | 660,400,722.73 | 7.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0,317,988.53 | 10,919,809,382.33 | -44.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06,849,724.30 | -10,463,037,377.69 | 54.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225,540.28 | 2,267,582,398.55 | -58.8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商品煤价格下降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应付债券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增加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售煤炭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应付票据到期退回保证金增加和同比支付采矿权价款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郑州市兴英平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业务到期返还股东投资款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煤炭采选业 | 30,814,727,652.48 | 21,012,522,865.14 | 31.81 | -12.09 | -7.92 | 减少3.0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混煤 | 6,131,823,169.03 | 5,272,278,585.03 | 14.02 | -15.19 | -13.28 | 减少1.89个百分点 |
冶炼精煤 | 23,364,726,682.32 | 14,474,833,260.98 | 38.05 | -10.05 | -3.38 | 减少4.27个百分点 |
其他洗煤 | 1,009,552,345.92 | 979,056,453.92 | 3.02 | -26.25 | -25.58 | 减少0.87个百分点 |
材料销售 | 285,807,223.41 | 267,086,850.28 | 6.55 | -36.21 | -36.01 | 减少0.29个百分点 |
地质勘探 | 22,818,231.80 | 19,267,714.93 | 15.56 | -24.73 | -23.79 | 减少1.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7,753,649.16 | 5,287,203.32 | 31.81 | -79.78 | -78.82 | 减少3.09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2,757,257,854.71 | 1,880,170,559.04 | 31.81 | -14.16 | -10.09 | 减少3.09个百分点 |
中南地区 | 27,766,412,641.61 | 18,933,880,808.38 | 31.81 | -12.24 | -8.08 | 减少3.09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12,274,312.40 | 8,369,837.72 | 31.81 | 15,859.68 | 16,616.49 | 减少3.09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271,029,194.60 | 184,814,456.68 | 31.81 | 67.24 | 75.18 | 减少3.09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混煤 | 吨 | 12,552,658.60 | 12,602,123.80 | 188,176.01 | -1.95 | -2.49 | -20.82 |
冶炼精煤 | 吨 | 12,685,439.81 | 12,713,562.00 | 36,962.13 | 6.83 | 6.29 | -43.21 |
其他洗煤 | 吨 | 5,703,085.28 | 5,712,582.28 | 9,074.13 | -4.05 | -5.40 | -51.14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煤炭采选业 | 煤炭 | 21,012,522,865.14 | 97.12 | 22,819,930,887.81 | 96.48 | -7.92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816,809.6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7.5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333,712.9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2.26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13,337,129,039.85 | 42.26 | 43.28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1,654,666,180.74 | 5.24 | 5.37 |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 1,344,959,757.84 | 4.26 | 4.36 |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 1,087,383,167.55 | 3.45 | 3.53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743,958,441.68 | 2.36 | 2.41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53,094.6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8.1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246,958.1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7.93%。
客户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全部采购金额比例(%) |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12,469,581,488.26 | 47.93 | 59.3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销售分公司 | 37,570,315.22 | 0.14 | 0.18 |
平顶山中油销售有限公司 | 17,039,825.73 | 0.07 | 0.08 |
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3,478,655.57 | 0.01 | 0.02 |
平顶山市玖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3,276,559.60 | 0.01 | 0.02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10,375,458.2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710,375,458.2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2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幅44.04%,主要是本期销售煤炭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54.06%,主要是本期应付票据到期退回保证金增加和同比支付采矿权价款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幅58.80%,主要是郑州市兴英平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业务到期返还股东投资款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0 | 0 | 475,000,000.00 | 0.64 | -1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8,932,524.99 | 0.28 | 1,125,818,923.72 | 1.52 | -80.55 | |
其他应收款 | 199,335,037.48 | 0.26 | 116,846,289.08 | 0.16 | 70.60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6,835,233.16 | 0.56 | 325,467,108.18 | 0.44 | 34.2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00 | 0.19 | 0 | 0 | 100.00 | |
使用权资产 | 1,516,972,921.59 | 1.95 | 2,452,456,258.54 | 3.30 | -38.1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7,975,546.36 | 0.38 | 155,572,682.94 | 0.21 | 91.53 | |
预收款项 | 15,862,787.47 | 0.02 | 7,726,972.99 | 0.01 | 105.2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10,946,129.85 | 1.30 | 1,489,625,140.01 | 2.01 | -32.13 | |
应交税费 | 512,591,737.34 | 0.66 | 956,127,098.78 | 1.29 | -46.3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81,950,367.75 | 4.22 | 7,366,183,654.05 | 9.92 | -55.45 | |
长期借款 | 5,081,350,000.00 | 6.54 | 1,363,500,000.00 | 1.84 | 272.67 | |
应付债券 | 7,955,232,149.14 | 10.24 | 1,733,249,837.28 | 2.33 | 358.98 | |
租赁负债 | 233,108,396.82 | 0.30 | 688,899,671.93 | 0.93 | -66.16 | |
长期应付款 | 2,987,063,583.53 | 3.85 | 5,357,668,313.99 | 7.22 | -44.25 | |
递延收益 | 94,408,289.38 | 0.12 | 280,071,314.96 | 0.38 | -66.2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607,645.27 | 0.08 | 10,495,993.69 | 0.01 | 477.44 | |
其他权益工具 | 3,412,323,652.21 | 4.39 | 796,075,471.70 | 1.07 | 328.64 | |
库存股 | 309,422,988.55 | 0.40 | 64,908,340.00 | 0.09 | 376.71 |
其他说明
(1)应收票据降幅100%,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降幅80.55%,主要是本期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煤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幅70.60%,主要是转证券公司股份回购款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增幅34.22%,主要是期末待认证进项税增加所致。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幅100%,主要是投资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致。
(6)使用权资产降幅38.14%,主要是部分融资租赁业务到期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91.53%,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8)预收款项增幅105.29%,主要是预收废旧材料处置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降幅32.13%,主要是公司强化成本管控所致。
(10)应交税费降幅46.39%,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降幅55.45%,主要是归还一年内到期的债券所致。
(12)长期借款增幅272.67%,主要是银行投放中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3)应付债券增幅358.98%,主要是发行债券所致。
(14)租赁负债降幅66.16%,主要是支付售后回租业务租金所致。
(15)长期应付款降幅44.25%,主要是支付采矿权价款及售后回租业务租金所致。
(16)递延收益降幅66.29%,主要是融资租赁到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转回所致。
(17)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幅477.44%,主要是使用权资产、弃置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18)其他权益工具增幅328.64%,主要是发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所致。
(19)库存股增幅376.71%,主要是回购股份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货币资金中5,087,833,618.23元为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2)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中110,000,000.00元已质押。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相关描述。
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煤炭品种 | 产量(吨) | 销量(吨)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毛利 |
动力煤 | 12,552,658.60 | 12,602,123.80 | 61.32 | 52.72 | 8.60 |
焦煤 | 12,685,439.81 | 12,713,562.00 | 233.65 | 144.75 | 88.90 |
其他洗煤 | 5,703,085.28 | 5,712,582.28 | 10.10 | 9.79 | 0.31 |
合计 | 30,941,183.69 | 31,028,268.08 | 305.07 | 207.26 | 97.81 |
2. 煤炭储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矿区 | 主要煤种 | 资源量(万吨) | 可采储量(万吨) | 证实储量(万吨) |
一矿 | 1/3JM FM | 20,678.7 | 13,519.7 | 6,145.8 |
二矿 | 1/3JM FM JM | 14,430.4 | 9,958.5 | 1,615.2 |
四矿 | 1/3JM FM JM | 13,869.1 | 7,104.7 | 3,357.7 |
五矿 | 1/3JM FM JM | 21,176.0 | 7,228.8 | 3,783.2 |
六矿 | 1/3JM FM JM | 25,720.8 | 10,927.1 | 5,849.6 |
八矿 | 1/3JM FM JM | 31,200.3 | 18,046.7 | 4,920.1 |
九矿 | 1/3JM | 4,870.6 | 1,693.0 | 3,018.9 |
十矿 | 1/3JM FM JM | 19,772.6 | 10,933.8 | 8,012.6 |
十一矿 | 1/3JM FM | 31,925.2 | 14,135.4 | 5,544.3 |
十二矿 | FM JM | 4,541.3 | 2,485.3 | 1,784.9 |
十三矿 | SM JM 1/3JM FM | 65,329.8 | 45,228.4 | 8,133.6 |
平宝公司 | FM JM PSM 1/3JM SM | 28,725.1 | 15,585.6 | 3,181.5 |
香山矿 | 1/3JM FM | 2,338.4 | 569.8 | 435.6 |
朝川矿 | FM JM | 7,982.7 | 3,078.5 | 1,436.2 |
合计 | - | 292,561 | 160,495.3 | 57,219.2 |
注:JM:焦煤;FM:肥煤;PSM:贫瘦煤;SM:瘦煤。资源储量估算按《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煤》(DZ/T0215-2020)相关规定执行。估算指标:煤层厚度≥0.7米;最高灰分40%;最高硫分3%。估算范围:采矿许可证圈定范围。估算方法:采用地质块段法,在平面投影图上估算。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被投资单位 | 核算方法 | 主要经营活动 | 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增减变动 | 变动幅度(%)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煤炭、焦炭、钢材、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490.00 | 1,570.14 | 1,660.95 | 90.81 | 5.78 | 49.00 | 187.17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权益法 | 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 105,000.00 | 114,654.66 | 116,092.45 | 1,437.79 | 1.25 | 35.00 | 5,950.00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业、金融业除外);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焦炭、煤炭洗选与加工;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国家专控除外)、煤炭、钢材、矿产品、纸制品、建筑材料、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工品)、化肥、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铁矿石、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与销售;无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食用植物油制造;粮食收购;农产品、粮油制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菜粕、饲料销售;油料收购;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56,100.00 | 60,238.05 | 60,560.40 | 322.35 | 0.54 | 26.32 | 1,979.13 |
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 | 成本法 | 原煤开采 | 3,776.10 | 22.47 | 22.47 | 51.00 | |||
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 成本法 | 原煤开采 | 3,049.80 | 51.00 | |||||
合计 | / | 168,415.90 | 176,485.32 | 178,336.27 | 1,850.95 | / | / | 8,116.3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石膏开采 | 否 | 增资 | 700,559,100.00 | 70 | 是 | 货币资金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 贷款 | 湖北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已完成 | 27,411,321.93 | 否 | 2023/2/28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增资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的公告》(2023-013号) |
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钢、铁冶炼 | 否 | 收购 | 150,000,000.00 | 0.75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已完成 | 0 | 否 | 2023/4/28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3号) |
合计 | / | / | / | 850,559,100.00 | / | / | / | / | / | / | 27,411,321.93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将公司持有的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平煤神马首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内容详见2023年3月14日公告的《平煤股份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3家,直接控股子公司11家,间接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4家,简要情况如下:
(1)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孙平勇,注册资本28,730万元。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其100%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销售;铁路普通货物运输;批发零售:煤炭、焦炭。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51,426.35万元,所有者权益-101,581.09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1,092.90万元,营业利润-29,152.77万元,净利润-29,000.56万元。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2家,属兼并重组小煤矿,分别为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和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2)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郭明生,注册资本8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60%,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生产,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的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38,998.19万元,所有者权益431,744.28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62,402.87万元,营业利润72,741.08万元,净利润55,589.03万元。
(3)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李万里,注册资本15,942万元,本公司持股72%,宝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持股28%。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原煤开采、洗选、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3,718.31万元,所有者权益-8,577.4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3,269.11万元,营业利润-19,539.20万元,净利润-15,704.78万元。
(4)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钱同胜,注册资本9,281.16万元,本公司持股65%,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35%。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的加工和销售、铁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3,945.75万元,所有者权益16,636.95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11,698.93万元,营业利润3,380.74万元,净利润2,530.35万元。
(5)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金鹤,注册资本6,060万元,本公司持股51%,平顶山市天焜煤业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59.04万元,所有者权益121.08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0.35万元,净利润0.35万元。
(6)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陆玉磊,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51%,深圳双合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64.81万元,所有者权益363.58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71.78万元,营业利润39.47万元,净利润38.04万元。
(7)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万军,注册资本500万元,由平煤股份公司发起设立,100%持股。2017年8月31日平煤股份公司将分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负债划转至该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洗选;煤炭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5,63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0,961.09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70,868.44万元,营业利润-1,033.96万元,净利润-1,237.24万元。该公司有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
(8)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平,注册资本2000万元,2017年11月份由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得,现为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钢材、焦炭的批发;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五金水暖、服装、日用杂品批零兼营;化肥零售;煤焦油、焦油、沥青、煤焦沥青、碳化钙(电石)、粗苯、硫酸、盐酸、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有限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8,739.51万元,所有者权益8,636.29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5,782.03万元,营业利润57.48万元,净利润
49.68万元。
(9)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广斌,注册资本13,188万元,为2019年3月以自有资金自中国平煤神马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50%股权,平煤股份公司对其实际控制。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动力煤快速输煤系统的建设与经营;煤炭零售经营。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6,520.81万元,所有者权益17,960.65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77,828.19万元,营业利润2,106.95万元,净利润1,740.12万元。
(10)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蒋自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为2020年5月平煤股份以自有资金自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03,855.62元,所有者权益186,550.1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357.40万元,营业利润10,568.06万元,净利润7,913.52万元。
(11)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韩群亮,注册资本10亿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煤炭洗选;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国内贸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金属结构销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为:平煤股份出资7亿元,占比70%;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占比30%。目前
该公司尚处于基建期 。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07,429.87万元,所有者权益99,870.37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71,183.29万元,营业利润5.57万元,净利润86.23万元。
(12)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国和,注册资本3亿元,为平煤股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实缴资本20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陆地天然气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天然气管道储运;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陆地管道运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勘察;计量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目前该公司尚处于基建期。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7,595.72万元,所有者权益29,997.61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712.92万元,营业利润18.87万元,净利润20.50万元。
(13)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郭百堂,注册资本2亿元。2023年3月平煤股份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7亿元,持有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70%股权,湖北龙源石膏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石膏开采,石膏加工、销售,机械修理,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房屋租赁。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2,355.45万元,所有者权益78,984.55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6,969.32万元,营业利润2,854.10万元,净利润2,983.98万元。
(14)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朱家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49%,宝钢资源有限公司持股51%;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焦炭、钢材、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等。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4,451.63万元,所有者权益3,389.69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1,142.62万元。
(15)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晓军,注册资本30亿元,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本公司持股35%,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311,795.13万元,所有者权益327,800.46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1,107.95万元。
(16)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杰,注册资本210,000万元,平煤股份于2020年6月投资5.61亿元,占有其26.32%的股份,成为平煤股份的联营企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业、金融业除外);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焦炭、煤炭洗选与加工;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国家专控除外)、煤炭、钢材、矿产品、纸制品、建筑材料、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工品)、化肥、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铁矿石、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与销售;无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原
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食用植物油制造;粮食收购;农产品、粮油制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菜粕、饲料销售;油料收购;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59,301.89万元,所有者权益229,637.47万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8,744.21万元。
(17)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薄学斌,注册资本200亿元,平煤股份公司投资1.5亿元持有其0.75%的股份。该经营业务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炼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农副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 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财务报告日,该公司尚未开展实质经营业务。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展望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经济工作。我国煤炭行业在当前的国内经济形势和供需关系的推动下,预计2024年保持平衡格局,煤炭细分市场进一步分化。一方面,国内动力煤资源供应充足,新增需求有限,预计将持续维持宽松格局;另一方面,炼焦煤市场虽因下游市场结构调整导致需求下滑,但预计优质炼焦煤的需求将呈现增长态势,优质焦、肥煤稀缺性更加突出,也具有更强的价格支撑。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六个坚定”,不断提升“六高一强”发展能级,大力实施精煤战略,智能矿山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改革,加强矿井绿色减碳地面瓦斯抽采、井下充填开采等科技创新和重大项目攻关,落实安全、高效、绿色发展理念。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安排原煤产量计划3033万吨,精煤产量计划1305万吨。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风险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热害等灾害威胁将日益严重。公司继续巩固“四个重在”安全工作思路和“六安”管理模式,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生命线,深化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狠抓关键少数履职尽责,始终保持安全工作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2.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经营活动受到国家行业调控政策的影响。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公司继续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究,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采;坚持“大精煤”战略,推动煤炭资源向清洁燃料、优质原料和高质材料转变。
3.市场风险
煤炭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有强相关性,煤炭产品供需关系的小幅变动可能造成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从而较大幅度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公司继续加强市场研判,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理念,巩固老客户、拓展新客户;坚持“长协履约”营销理念,以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以高品质产品供给满足市场需求、赢得客户信赖。
4.成本上升风险
受生产要素价格上涨、运输价格调整、安全生产和环保投入的持续增加以及国家财政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成本管控压力加大。公司继续坚持生产经营全流程成本管控,以对标管理提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提质增效,以数智赋能升级,推动企业管理高效运行;通过建设智能矿山、智能工厂与科技创新实现减人提效。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述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并于2023年1月6日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核查、研究、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保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平煤股份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并将长期履行:充分尊重平煤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平煤股份的公司章程,保证平煤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平煤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平煤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于煤炭及焦化产业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在2010年5月5日公告的《收购报告书》及2022年6月7日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了相关承诺,承诺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7日 | 1.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2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2月28日 | 1.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4月28日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6.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2023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8.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至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0.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1.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1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7月25日 | 1.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1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15日 | 1.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延河 | 董事长 | 男 | 50 | 2023-01-06 | 2026-01-05 | 0 | 30,600 | 30,600 | 增持 | 是 | |
张建国 | 董事 | 男 | 60 | 2010-05-11 | 2026-01-05 | 0 | 20,000 | 20,000 | 增持 | 是 | |
涂兴子 | 董事 | 男 | 59 | 2000-05-16 | 2026-01-05 | 是 | |||||
李庆明 | 董事 | 男 | 48 | 2022-08-19 | 2026-01-05 | 48,000 | 78,000 | 30,000 | 增持 | 是 | |
吴昕 | 董事 | 男 | 55 | 2023-04-27 | 2026-01-05 | 0 | 20,000 | 20,000 | 增持 | 是 | |
张国川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6 | 2023-03-13 | 2026-01-05 | 60,000 | 91,000 | 31,000 | 增持 | 68.68 | 否 |
陈金伟 | 董事 | 男 | 51 | 2021-06-29 | 2026-01-05 | 0 | 20,000 | 20,000 | 增持 | 是 | |
许尽峰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54 | 2017-06-12 | 2026-01-05 | 93,100 | 116,000 | 22,900 | 增持 | 62.92 | 否 |
张后军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53 | 2022-08-19 | 2026-01-05 | 24,000 | 44,000 | 20,000 | 增持 | 63.86 | 否 |
陈缨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19-11-29 | 2026-01-05 | 10 | 否 | ||||
高永华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2-08-19 | 2026-01-05 | 10 | 否 | ||||
姜涟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1-04-26 | 2026-01-05 | 10 | 否 | ||||
陈岱松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19-11-29 | 2026-01-05 | 10 | 否 | ||||
周阳敏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19-11-29 | 2026-01-05 | 10 | 否 | ||||
王羊娃 | 职工董事 | 男 | 45 | 2020-06-19 | 2026-01-05 | 40,000 | 56,800 | 16,800 |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增持 | 51.54 | 否 |
张金常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21-05-17 | 2026-01-05 | 0 | 20,000 | 20,000 | 增持 | 是 | |
刘宏伟 | 监事 | 男 | 57 | 2021-05-17 | 2026-01-05 | 是 | |||||
王少峰 | 监事 | 男 | 57 | 2019-11-29 | 2026-01-05 | 是 | |||||
杨志强 | 监事 | 男 | 55 | 2021-05-17 | 2026-01-05 | 是 | |||||
冯忠斌 | 监事 | 男 | 48 | 2023-01-06 | 2026-01-05 | 是 |
曾昭林 | 监事、总法律顾问 | 男 | 50 | 2021-05-17 | 2026-01-05 | 45.16 | 否 | ||||
张帆 | 职工监事 | 男 | 55 | 2022-07-22 | 2026-01-05 | 61.56 | 否 | ||||
李现锋 | 职工监事 | 男 | 58 | 2021-04-17 | 2026-01-05 | 66.21 | 否 | ||||
雷鸿聚 | 职工监事 | 男 | 51 | 2021-04-17 | 2026-01-05 | 65.52 | 否 | ||||
焦振营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1-02-09 | 2026-01-05 | 60,000 | 80,000 | 20,000 | 增持 | 68.68 | 否 |
韩群亮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2-03-16 | 2026-01-05 | 0 | 20,000 | 20,000 | 增持 | 65.03 | 否 |
梁五星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3-10-31 | 2026-01-05 | 11.27 | 否 | ||||
张小牛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3-12-14 | 2026-01-05 | 5.66 | 否 | ||||
岳殿召(离任)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17-12-26 | 2024-02-23 | 60,000 | 80,000 | 20,000 | 增持 | 66.31 | 否 |
王新义(离任)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9 | 2017-08-28 | 2023-04-03 | 19.08 | 否 | ||||
张天良(离任)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20-04-28 | 2023-03-04 | 11.2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385,100 | 676,400 | 291,300 | / | 782.7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延河 | 1973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禹一矿矿长、副书记,本公司六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工程师。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张建国 | 1963年12月出生,中原学者,杰出工程师,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首席科学家、中原学者、炼焦煤资源绿色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本公司董事。 |
涂兴子 | 1964年4月出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委员、副总工程师,本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
李庆明 | 1975年8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一矿党委委员、副书记、矿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
吴昕 | 1969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四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平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首山二矿筹建处主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化工事业部部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热能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本公司董事。 |
张国川 | 1977年11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梁洼事务办主任;平宝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平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矿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总工程师。 |
陈金伟 | 1972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事业部部长,焦化销售公司董事长,企业改革管理部总监。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监,本公司董事。 |
许尽峰 | 1969年9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计财处副处长(处级)。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综合处处长、政工处处长。 |
张后军 | 1972年7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计财处处长。 |
陈缨 | 1971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重阳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董事,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16.HK)独立董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9)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25)独立董事、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高永华 | 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平顶山银行党委书记,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正行级),本公司独立董事。 |
姜涟 | 196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安徽省蚌埠税务局公务员,江苏金榜集团常务副总裁,索普(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康沃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总裁,瑞华咨询股份公司合伙人。现任苏州知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70)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陈岱松 | 1975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法学教授。曾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84)、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60)、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98)、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83)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602)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周阳敏 | 1971年3月出生,曾任上海和汇集团战略总监、北京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风险总监、鹤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政府平台)副总经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49)独立董事,现任郑州大学尤努斯社会企业中心副主任、郑州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省王阳明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
王羊娃 | 1978年5月出生,本科,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十三矿掘进二队副队长、队长、队长兼党支部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十三矿副矿长。 |
张金常 | 1964年12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刘宏伟 | 1966年7月出生,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处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平煤国能锂电公司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审计师、审计部部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监,本公司监事。 |
王少峰 | 196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神马实业财务总监兼财务处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审计部副部长(处级),蓝天化工公司财务总监(处级),财务资产部总监,投资运营公司董事长,财务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会计师、资金管理中心 |
总监,本公司监事。 | |
杨志强 | 1968年9月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组织部副部长(处级)、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监、职业技能认定中心主任、人力资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监事。 |
冯忠斌 | 1975年10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合盐化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综合办副主任,退管中心主任;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部长、融媒体中心党总支书记,中国平煤神马报社社长,本公司监事。 |
曾昭林 | 1973年10月出生,工程硕士,公司律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证券部主管、证券综合处主管。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监事。 |
张帆 | 1968年11月出生,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本公司十二矿党委书记、田庄选煤厂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工会副主席、文体办主任,人力资源公司监事,本公司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
李现锋 | 1965年12月出生,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哈密矿业公司总经理,平禹一矿党委书记,本公司十二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一矿党委书记,本公司职工监事。 |
雷鸿聚 | 1972年6月出生,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平煤股份六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平宝公司纪委书记。现任平宝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职工监事。 |
焦振营 | 1972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香山矿公司董事长、经理、党委副书记,平煤股份一矿矿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平煤股份副总经理、生产处处长。 |
韩群亮 | 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集团平煤股份十一矿副矿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危化处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京宝焦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朝川焦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事业部部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焦化管理处处长,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
梁五星 | 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济师,本公司副总经理,运销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张小牛 |
197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一矿副矿长、河南省许平煤业有限公司机电处处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机电处处长。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李延河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
张金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涂兴子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
李庆明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常务副总经理 |
刘宏伟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监 |
吴昕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局长 |
王少峰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副总会计师、资金管理中心总监 |
陈金伟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资本运营部总监 |
杨志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人力资源部总监 |
冯忠斌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集团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部长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形成薪酬奖惩意见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发表审核意见。董事、监事、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监高报酬事项发表如下意见: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相应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支付相关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所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相符。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考核、安全考核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从本公司领取的报酬金额合计为782.77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吴昕 | 董事 | 选举 | |
张国川 | 董事、总经理 | 选举 | |
王新义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张天良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岳殿召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01.06 |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02.10 | 1.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02.17 | 1.关于增资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的议案;2.关于获得中央基建投资及省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03.13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3.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4.逐项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6.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7.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04.06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8.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续聘律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2023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11.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12.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1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4.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2年至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6.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7.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19.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04.27 | 1.2023年一季度报告;2.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3.关于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06.05 | 1.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06.15 | 1.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 | 2023.07.07 | 1.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
第九次会议 | 票的议案;2.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3.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07.24 | 1.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08.17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2.关于与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3.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5.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08.29 | 1.关于向大连商品交易所申请焦煤交割库资质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09.07 |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09.22 |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10.10 | 1.2023年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10.31 |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3.关于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的议案;4.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11.28 |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3.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6.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7.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12.14 | 1.关于获得中央及省级预算内财政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4.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延河 | 否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张建国 | 否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涂兴子 | 否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李庆明 | 否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吴昕 | 否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张国川 | 否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陈金伟 | 否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许尽峰 | 否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张后军 | 否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陈缨 | 是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高永华 | 是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姜涟 | 是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陈岱松 | 是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周阳敏 | 是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王羊娃 | 否 | 18 | 18 | 14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缨、陈岱松、周阳敏 |
提名委员会 | 高永华、李延河、周阳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姜涟、陈岱松、张后军 |
战略委员会 | 李延河、张建国、涂兴子、李庆明、张国川、陈金伟、许尽峰、张后军、姜涟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8日 | 审议:1.《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2.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 通过 | |
2023年4月3日 | 审议:1.《关于平煤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结报告》;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2022年年度报告》;5.《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7.《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9.《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至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1.《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通过 |
2023年4月21日 | 审议:1.《2023年一季度报告》;2.《关于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通过 | |
2023年5月31日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
2023年8月16日 | 审议:1.《2023年半年度报告》;2.《关于与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3.《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5.《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通过 | |
2023年10月5日 | 审议:2023年三季度报告。 | 通过 |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1.《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2.《关于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的议案》。 | 通过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6日 | 审议: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通过 | |
2023年3月6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通过 | |
2023年3月31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 通过 |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通过 |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通过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3日 | 审议:1.2022年度董监高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的议案;2.平煤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 通过 | |
2023年7月3日 | 审议:1.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通过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 | 审议:1.关于增资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的议案;2.关于 | 通过 |
10日 | 获得中央基建投资及省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 ||
2023年3月6日 | 审议: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2.关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3.逐项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5.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6.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通过 | |
2023年4月3日 | 审议:1.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2.关于公司续聘律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2023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4.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8,67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20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4,88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4,595 |
销售人员 | 483 |
技术人员 | 2,483 |
财务人员 | 325 |
行政人员 | 5,252 |
其他 | 1,748 |
合计 | 44,88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9,133 |
大专 | 10,557 |
大专以下 | 25,196 |
合计 | 44,88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根据平煤股份各个单位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科学设置工资联动指标。原煤生产单位将利润、安全、劳动效率、煤质和开拓进尺作为联动指标。选煤厂将安全、原煤加工费、精煤回收率作为联动指标。勘探工程处将安全、打钻进尺、冲孔煤量、利润作为联动指标。中平煤电公司、供水分公司、鲁阳煤电公司等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和利润作为联动指标。物资供应分公司将经费、储备资金占用、向集团外部创收作为联动指标。运销公司将经费、产销率、货款回收率和承兑汇票占回收货款的比率作为联动指标。设备租赁分公司将经费、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作为联动指标。其他经费单位将经费和向集团外部创收作为联动指标。
2、基本工资制度
在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或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其它工资制度。具体工资单元和标准的设置,由单位自主确定。无论选择执行何种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都要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联系,并随之浮动。职工个人的工资依其劳动贡献能增能减,但在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平煤股份全年培训职工111125人次,其中,安全培训82757人次,技能培训11793人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9961人次,思想政治教育6614人次。召开“匠心职教 踔厉奋发”—2023平煤股份安全培训进位争先分享交流会,多方位、全过程、立体式展示安全培训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匠心职教 共筑安全”—平煤股份“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教育推进会,进一步增强各级从业人员安全风险管控意识。举办6场“匠心职教 你我同行”—2023平煤股份特色送教走基层交流活动,实现培训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同步,合力发展同频。实施“小灶教学”精准辅导,全年1896名B2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考核,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确定公司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60%。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审计,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为4,002,668,261.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相关条款,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账户),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2024年3月11日股本2,449,848,609股为基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90元(含税), 共计2,425,350,122.91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
60.59%,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4.928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授予原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58) |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08人,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7,337,120股。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059) |
2023年7月26日,合计7,337,12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62) |
2023年8月31日,合计134.928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072)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综合考核评价浮动、中长期激励、特殊奖励、抵押兑现(单项奖)六个单元构成。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按岗定薪、同岗同酬、岗变薪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监督执行情况。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平煤股份公司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议案事前审核暂行办法》。公司对子公司在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经营目标和计划、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明确,施行有效监管,并不断完善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审批流程。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3,275.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3年4月,河南省各地级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中,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科技有限公司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单位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排放总量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0 | 厂区 | 11.11mg/m? | 6.8t/a | 30mg/m? | 98.4t/a |
氮氧化物 | 10 | 厂区 | 42.85mg/m? | 10.13t/a | 100mg/m? | 153.6t/a | ||
颗粒物 | 10 | 厂区 | 1.97mg/m? | 2.6t/a | 10mg/m? | 59.45t/a | ||
COD | 间歇排放 | 1 | 厂区 | 0 | 0 | 150mg/m? | 5.45t/a | |
氨氮 | 1 | 厂区 | 0 | 0 | 25mg/m? | 0.54t/a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汝丰炭材料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大气:①焦炉炉顶装煤采用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装置实现无烟装煤,物料装卸堆存采用全封闭大棚、煤仓存储物料及喷干雾除尘,在物料进出门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②焦炉废气采用“SDS干法脱硫+袋式除尘+低温SCR脱硝”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焦炉烟气颗粒物浓度≤5mg/m3,二氧化硫浓度≤20mg/m3,氮氧化物浓度≤50mg/m3。机、焦侧、破碎室、焦转运站等产生颗粒物均由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颗粒物浓度≤5mg/m3。硫铵结晶干燥产生的颗粒物利用离心力,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经处理颗粒物浓度≤5mg/m3。③化产回收车间产生的各类放散废气,主要包括冷凝鼓风工段循环氨水槽、剩余氨水槽、焦油氨水分离槽等产生的放散气,粗苯工段各油槽、分离器放散管排出的气体。化产回收车间各类放散尾气接入负压煤气管道,不外排。④废水处理系统的隔油池、事故调节池、气浮池、生化反应池、污泥脱水间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含NH3、H2S、甲硫醇、甲硫醚、苯乙烯等的恶臭气体,经加罩收集后采用生物过滤除臭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
(2)污水:废水处理站由预处理、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单元组成。项目各类废水经分质处理后,浓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用于熄焦补充水,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3)危险废物:①废矿物油、焦油渣全部配煤炼焦。②煤焦油作为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废矿物油桶、化验废水等危险废物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汝丰炭材料:
2022年3月2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豫环审〔2022〕16号)。
2023年4月2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核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91410482MA9L2X3379001P,有效期限:自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4年排污证到期换证,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汝丰炭材公司正在对环保设施进行调试。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汝丰炭材料委托第三方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编制, 并已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汝丰炭材料已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河南贝纳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测。
大气污染物监测计划:3个主要排放口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每季度对设备比对一次。7个一般排放口每季度检测一次,检测项目为颗粒物。水污染物监测计划:污水排放口安装有自动监测设施,检测项目为PH、COD、氨氮,每季度对设备比对一次。厂界噪声监测计划:厂界四周4个点位,每季度检测一天,昼夜各一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排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个报告期持平,重点水污染物减排率2.6%。危险废物处置合格率达到10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98%以上。
公司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11台燃气锅炉,其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的浓度均低于DB41/2089-2021相应标准,无超标外排情况。排污总量均低于核定的排放总量。
公司废水主要为矿区生活污水及矿井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方式为连续或间歇排放。一矿、二矿、四矿等9个单位的生活污水间接排放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网。二矿、五矿、十一矿等5个单位的矿井水处理后低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外排入环境水体,均无超标外排情况。排污总量均低于核定的排放总量。(或“公司废水主要为矿区生活污水及矿井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经处理后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排放,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二)公司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所属单位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污染物处理效果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环保设施的运行率和完好率均达到100%。全年没有发生污染事故。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属单位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规定,防治污染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按照规定编制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在环保部门备案并实施。全年无突发环境事件。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并按要求对自行监测信息进行披露公开。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200,0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加快风光新能源项目建设。通过大力建设风光新能源项目,并利用集团自身光伏电池和储能电池产业优势,推广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探索实施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匹配,提升绿电替代比率。目前,已利用办公楼屋顶、工业空地、铁路沿线等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100MW,推行北部矿区“一矿一杆”风力发电项目,绿能替代率不断提升。 2.实施瓦斯梯级利用。通过实施瓦斯发电、瓦斯氧化、瓦斯提纯碳转化技术,初步形成了“高浓度瓦斯压缩——中浓度瓦斯提纯——低浓度瓦斯发电——超低浓度瓦斯氧化”+余热利用的瓦斯梯级综合利用模式,瓦斯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真正做到了减排见效、降碳提效。大力实施东部矿区绿色减碳地面瓦斯抽采、年产3亿立方米瓦斯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用48口“绿色能源气井”,瓦斯抽采纯量目前已达2700万立方米。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82.77 | 平煤股份2023年职工救助: 金秋助学1422人、335.2万元 困难职工中小学584人、34.9万元 困难边缘户特贫1441人、96.41万元 困难职工救助773人、90.56万元 大病救助100人、25.7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4,320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总投入(万元) | 359.22 |
其中:资金(万元) | 335.3 |
物资折款(万元) | 23.92 |
惠及人数(人) | 6,042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帮扶、消费帮扶、教育帮扶、送温暖活动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平煤股份的产品或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2)对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来因国家政策或任何其他原因以行政划拨、收购、兼并或其他任何形式增加的与平煤股份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及其业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同意授予平煤股份不可撤销的优先收购权,平煤股份有权随时根据其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通过自有资金、定向增发、公募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其他方式行使该优先收购权,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上述资产及业务全部纳入平煤股份。(3)同意平煤股份在合适的时机以自有资金、定向增发或其他合适的方式收购原平煤集团下属煤炭采选业务的经营性资产或权益性资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承继原平煤集团与平煤股份签订的《煤炭产品代销合同》中平煤集团的权利、义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继续将所产煤炭产品委托平煤股份代理销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与股份公司签订的《煤炭产品代销合同》。(4)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拟出售或转让其任何与平煤股份产品或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权益或业务时,同意授予平煤股份不可撤销的优先收购权。(5)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同意平煤股份行使优先收购权时,将配合平煤股份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平煤股份放弃优先收购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保证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购买条件不得优惠于其向平煤股份提供的条件。 | 在平煤股份公告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并将长期履行 | 否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承诺:(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 | 在平煤股份公告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 | 否 | 是 |
避表决的义务。(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在平煤股份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平煤股份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平煤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并将长期履行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就其与平煤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焦化资产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宝化工”)、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煤化”)及煤矿开采资产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店煤业”,拥有在建矿井夏店矿)、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北二井煤业”,拥有在建矿井梁北二井)、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平煤电”,拥有在产矿井张村矿和庇山矿)出具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在平煤股份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丰科技”)120万吨焦化项目建成投产后36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及其他下属焦化企业(如有)的全部股权或焦化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首山化工、京宝化工、中鸿煤化及其他下属焦化企业(如有)的全部股权或焦化业务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2、在夏店矿及梁北二井投产后36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的全部股权或夏店矿及梁北二井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 | 详见《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2022-103) | 是 | 是 |
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的全部股权或夏店矿及梁北二井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36个月内且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的情况下,以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方式将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张村矿、庇山矿相关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张村矿、庇山矿相关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本企业下属企业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禹煤电”)与平煤股份存在煤炭开采同业竞争,平禹煤电下属矿井的煤质相对较差,经济效益较差。本企业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一、本企业承诺,对于本企业下属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平禹煤电及其煤矿资产,本企业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包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梳理优质资产等,促使该等业务及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包括拟置入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障碍、不存在重大权属瑕疵、连续两年盈利等);本企业承诺将在符合注入条件后的36个月内提出收购议案,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如需),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收购。如前述方案未能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未能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企业承诺于审议未通过后的12个月内将平禹煤电的全部股权或其相关煤矿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二、本企业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及履行上述承诺的能力。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平煤股份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三、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平煤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 2022年6月7日 | 否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如下: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 | 2022年6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其他 | 平煤股份全体董事、高管 |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公司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2年6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平煤股份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5月5日-2024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5月5日-2025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5月5日-2026年5月4日,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 | 2021年-2026年 | 是 | 是 |
其他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承诺:将全权负责相关资产的过户事宜,确保该等资产过户至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由相关资产过户事宜而产生的全部税费、成本等,均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承诺相关资产转让至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后,权属完整,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其他权利负担。为进一步增强保障力度,天宏焦化有限公司签署补充承诺,即天宏焦化公司若届时相关土地、房产无法过户至标的公司武汉平焦公司,则承诺第一时间将前述土地、房产抵押给天宏选煤公司,并办理抵押登记,以作为相关债务的担保。 | 承诺预计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 是 | 否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 | 一、本企业保证,在前述土地、房产过户至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前,由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偿占用、使用前述土地、房产。二、如因本企业未将北京四合院房产、平顶山房产及土地过户至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名下,而导致平煤股份或其下 | 2022年6月7日 | 否 | 是 |
有限公司 | 属企业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有关土地、房产或遭受任何损失、发生任何支出的,本企业承诺将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连带足额赔偿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遭受的损失及发生的支出,以保证前述情形不会对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一、关于北京四合院房产、平顶山房产及土地1. 本企业保证,在前述土地、房产过户至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前,由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偿占用、使用前述土地、房产。2. 如因天宏焦化公司未将北京四合院房产、平顶山房产及土地过户至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名下,而导致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有关土地、房产或遭受任何损失、发生任何支出的,本企业承诺将与天宏焦化公司连带足额赔偿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遭受的损失及发生的支出,以保证前述情形不会对平煤股份或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相关房产、土地瑕疵事项本企业承诺,若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所使用房产、土地需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有关权属、行政许可或备案等手续,而被主管政府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对该等瑕疵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有关房产、土地的,本企业承诺将为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提前寻找其他合适的房产、土地,并积极敦促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向相关出租/出售方要求赔偿;在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无法获得出租/出售方赔偿的情况下,本企业承诺将及时、足额承担相关处罚款项、进行整改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和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以保证前述瑕疵情形不会对平煤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2022年6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分红 | 平煤股份 |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确定公司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60%。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024年-2026年 | 是 | 是 |
一、目前进展情况
1、房产
北京四合院房产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因天宏焦化公司的企业名称有变更(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原企业名称与现名称不符),北京四合院房屋
的过户程序是先更名再过户。目前涉及原单位名称变更申请的资料已递交,审验通过;房产契税减免也已经完成;涉及该房产过户的土地测绘已经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基础工作已经完成,已经和测绘机构接洽,正在沟通房屋测绘的具体问题。
2、土地
土地过户的手续正在办理。按照土地转让的程序,已经进行了地籍调查和土地测量等工作。因天宏焦化公司南厂区土地证包含学校、幼儿园、家属区等非工业用地,在土地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核实并去除了学校、幼儿园、家属区等所占土地面积,重新测量了需转让的面积,进行了地界勘测、测绘了转让地块的图纸,出具了宗地图。按照土地转让的程序和要求,提交了申请,出具了内部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相关工作。
二、未完成的原因及下一步解决方案
1、房产
因原单位名称两次变更,该房产的名称变更审验和房产契税减免手续用时较长。目前已经和测绘机构接洽并申请对该房产进行房屋测绘,正在沟通一些细节问题。下一步,加大力度,加强沟通,创造条件,及时申请,尽快联络进行房屋测绘,为下一步办理过户手续创造条件。
2、土地
天宏焦化公司南厂区土地证包含学校、幼儿园、家属区和非天宏选煤使用的部分土地。经过努力,已经核实并去除了学校、幼儿园、家属区和非天宏选煤使用的部分土地面积,重新进行了地籍调查、地界勘测,测绘了转让地块的图纸,出具了宗地图。因天宏焦化公司建厂历史久,周边外围单位多,与乡村交叉地点多,需要外部单位配合的事项多,耗时较多。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们计划及时出具各类资料,加强沟通,加快工作进度,尽早完成土地出让手续。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于上述情形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期初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 | 合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 | 2022年度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9,099,491.46 | 88,407,120.31 | 327,506,611.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95,993.69 | 10,495,993.69 | |
未分配利润 | 12,558,508,030.34 | 72,953,117.67 | 12,631,461,148.01 |
少数股东权益 | 3,017,563,091.01 | 4,958,008.95 | 3,022,521,099.96 |
所得税费用 | 2,120,467,695.83 | -15,985,112.16 | 2,104,482,583.67 |
净利润 | 6,181,353,706.64 | 15,985,112.16 | 6,197,338,818.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24,840,018.12 | 13,875,134.80 | 5,738,715,152.92 |
少数股东损益 | 456,513,688.52 | 2,109,977.36 | 458,623,665.88 |
2、会计估计变更
使井巷资产折旧计提更加合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固定资
产—井巷工程摊销方法由2.5元/吨(原煤)调整为井巷工程未摊销的金额/矿井预计生产年限摊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2023年度增加计提固定资产摊销金额140,068.53万元。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赵军亮、贾小鹤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赵军亮4年、贾小鹤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8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的基础上,公司九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4,366,648,664.71 | 14.17 | |
首山碳材料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2,872,994,560.13 | 9.3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材料 | 市场价格 | 2,547,001,451.05 | 75.3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固定资产 | 市场价格 | 2,440,442,991.11 | 76.06 | |
平港(上海)贸易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1,540,196,715.69 | 5.00 | |
天通电力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 购入电费 | 政府定价 | 1,448,015,834.65 | 91.01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市场价格 | 1,315,620,033.42 | 29.99 | |
建工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市场价格 | 1,260,232,991.51 | 28.73 | |
京宝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857,560,599.77 | 2.78 | |
中鸿煤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854,312,383.26 | 2.77 | |
朝川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699,991,462.19 | 2.27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其它流出 | 铁路专用线费 | 市场价格 | 695,477,677.40 | 98.47 | |
平武工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原煤 | 市场价格 | 621,299,504.97 | 30.76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原煤 | 市场价格 | 575,018,143.81 | 28.47 |
宝顶能源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373,218,341.95 | 1.21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接受劳务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市场价格 | 355,152,628.28 | 37.27 | |
平武工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310,514,047.41 | 1.01 | |
平煤国际河南矿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264,409,230.53 | 0.86 | |
能信热电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251,215,584.88 | 0.82 | |
焦化销售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149,478,388.08 | 0.49 |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市场价格 | 138,271,420.50 | 14.51 | |
中平自动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固定资产 | 市场价格 | 132,623,061.66 | 4.1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接受专利、商标等使用权 | 商标、专利使用费 | 市场价格 | 125,082,235.56 | 100.00 |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93,541,761.11 | 0.30 | |
瑞平煤电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92,071,889.57 | 0.30 | |
天工机械制造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市场价格 | 74,816,211.03 | 7.8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产租赁费用 | 市场价格 | 73,334,643.88 | 45.12 | |
东南热能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70,734,717.72 | 0.2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 热力费 | 市场价格 | 60,156,477.91 | 86.63 | |
建工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市场价格 | 55,179,363.94 | 23.35 | |
平煤设计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市场价格 | 54,104,423.12 | 1.2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设备租赁费 | 市场价格 | 49,218,779.96 | 40.94 | |
夏店煤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市场价格 | 48,114,395.75 | 20.36 | |
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固定资产 | 市场价格 | 47,207,970.25 | 1.47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租赁收入 | 市场价格 | 42,444,750.81 | 27.48 | |
天成环保科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市场价格 | 39,551,813.02 | 0.90 | |
人力资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市场价格 | 39,418,776.84 | 0.90 | |
建工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市场价格 | 38,995,031.88 | 4.09 | |
蓝天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市场价格 | 38,745,895.36 | 0.13 | |
梁北二井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租赁收入 | 市场价格 | 35,865,798.95 | 23.22 | |
环保节能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市场价格 | 35,614,495.68 | 0.81 | |
平煤神马财务公司 | 联营公司 | 其它流入 | 存款利息 | 市场价格 | 35,084,087.73 | 15.90 | |
平煤神马焦化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购入原煤 | 市场价格 | 30,737,371.60 | 1.52 | |
合计 | / | / | 25,249,716,608.63 | 43.88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上表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其他关联交易资料见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580,671.05万元,其中收入1,333,712.90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42.26%;支出1,246,958.15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成本的47.99%。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平煤神马首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51%的股权。内容详见2023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平煤股份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23)。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平煤神马财务公司 | 联营企业 | 5,000,000,000.00 | 0.5%-1.35% | 2,133,552,773.24 | 71,305,948,349.82 | 71,410,692,272.52 | 2,028,808,850.54 |
合计 | / | / | / | 2,133,552,773.24 | 71,305,948,349.82 | 71,410,692,272.52 | 2,028,808,850.54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42,760,208.7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42,760,208.7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9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2021年3月,公司对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与建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进行担保,直至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租金支付完毕。2022年12月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10亿元的项目贷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直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 ||||||||||||||
担保情况说明 | 对所属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2021年3月,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与建信融资 |
租赁有限公司签订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担保总额为790,842,490.20元、担保余额为332,760,208.73元。对所属子公司贷款业务担保:2022年12月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签订10亿元的项目贷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直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目前担保余额为8.10亿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3月22日 | 290,000 | 0 | 286,683.91 | 256,683.91 | 256,683.91 | 167,902.29 | 65.41 | 167,902.29 | 65.41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节余金额 |
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3月22日 | 否 | 256,683.91 | 256,683.91 | 137,902.29 | 137,902.29 | 53.72 | 否 | 是 | 118,781.62 |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 补流还贷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3月22日 | 否 | 30,000 | 30,000 | 30,000 | 30,000 | 100 | 是 | 是 | 0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37,902.29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前期投入137,902.29万元已置换完毕。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972,000 | 0.91 | -8,686,400 | -8,686,400 | 12,285,600 | 0.5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0,972,000 | 0.91 | -8,686,400 | -8,686,400 | 12,285,600 | 0.52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294,243,955 | 99.09 | 39,149,762 | 39,149,762 | 2,333,393,717 | 99.48 | |||
人民币普通股 | 2,294,243,955 | 99.09 | 39,149,762 | 39,149,762 | 2,333,393,717 | 99.48 | |||
三、股份总数 | 2,315,215,955 | 100 | 30,463,362 | 30,463,362 | 2,345,679,317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如下: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股票合计8,686,400股;其中,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08人,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7,337,120股;对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34.928万股。
2.公司2023年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3年9月22日开始转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于平煤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31,812,642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平煤转债 | 2023年3月16日 | 100元/张 | 2,900万张 | 2023年4月10日 | 2,900万张 | 2029年3月15日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因股权激励中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由2,315,215,955股变动为2,345,679,317股,合计增加30,463,362股。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8,19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3,518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3,712,900 | 972,274,410 | 41.45 | 0 | 质押 | 640,000,000 | 国有法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平神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24,052,581 | 100,947,419 | 4.30 | 0 | 无 | 0 | 其他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946,414 | 86,629,934 | 3.69 | 0 | 无 | 0 | 未知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平神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9,140,825 | 53,359,175 | 2.27 | 0 | 无 | 0 | 其他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525,137 | 31,798,181 | 1.36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31,761,092 | 1.3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安2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30,021,500 | 1.28 | 0 | 无 | 0 | 其他 |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3,660,282 | 23,660,282 | 1.0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0 | 20,006,826 | 0.85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行远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16,948,500 | 0.72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72,274,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2,274,41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平神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100,947,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947,41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6,629,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86,629,934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平神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53,359,175 | 人民币普通股 | 53,359,17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798,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98,181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1,761,0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61,092 |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安2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02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21,5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20,006,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6,826 |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行远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94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48,500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16,298,1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98,189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2023年10月11日,公司进行了首次回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回购23,660,282股,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资产因分账户管理规划需要,增加一致行动人上海伊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行远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君安2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转让合计46,970,000股。该私募基金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100%持有。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新增 | 0 | 0 | 0 | 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退出 | 0 | 0 | 0 | 0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毛 |
成立日期 | 2008年12月3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性经营项目:原煤开采;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安装;电力生产;矿区供电营业与服务;送变电工程施工及通信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及供应;自来水生产、自来水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信息服务;投资管理与咨询;租赁管理与咨询;企业管理与咨询;保理管理与咨询;法律咨询;融资租赁;招标代理;电梯安装及维修;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设备、机电修理;设备租赁;单体液压支柱、橡胶塑料租赁;房屋租赁;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粉煤灰综合利用与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居民服务;水、电、汽服务;车辆存放服务;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承包境外矿务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其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和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完整转播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当地无线电视台和教育电视台节目;有线电视安装;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半导体冷暖箱、净化水系列产品制造与安装;烟煤煤球及型煤加工(不含销售);煤矿安全仪器及仪表安装设计;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洗浴;游泳;游泳馆经营和销售体育用品;旅游;洗衣;危险化学品经营(仅限分公司)。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工矿产品及配件;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风动工具;钻具;轻(新)型建材;金属管道及配件;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结构;水泥;机电设备;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配件;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及配件;办公机具;低温热管件;园林机械;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食品;饮料;酒;卷烟;雪茄烟。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集团持有神马股份60.75%的股权,持有易成新能48.51%的股权,持有硅烷科技19.55%的股权。集团持有中原证券1.37%的股权,持有申万宏源0.065%的股权。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9月8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68至1.01 |
拟回购金额 | 20,000(含)—30,000(含) |
拟回购期间 | 2023年9月7日-2024年9月6日 |
回购用途 | 用于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回购股份为23,660,282股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无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 13平煤债 | 122249 | 2013年4月17日 | 2013年4月17日 | 2023年4月17日 | 0 | 5.07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司债券 | 22平煤债 | 137612 | 2022年8月5日 | 2022年8月5日 | 2027年8月5日 | 7 | 4.50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3平煤01 | 138904 | 2023年2月21日 | 2023年2月21日 | 2028年2月21日 | 15 | 4.98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23平煤02 | 115108 | 2023年3月23日 | 2023年3月23日 | 2028年3月23日 | 15 | 4.48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 23平煤04 | 115532 | 2023年6月21日 | 2023年6月21日 | 2028年6月21日 | 8 | 4.13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13平煤债 | 报告期内已按时兑付本金和利息 |
22平煤债 | 报告期内已按时兑付利息,本金未到期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号陆家嘴金控广场一号楼22层 | 徐凯 | 021-5830321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楼 | 俞翔 | 021-38032633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 侯一甲 | 027-87339288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司债券 | 69,976.00 | 69,976.00 | 0 | 无 | 无 | 是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49,100.00 | 149,100.00 | 0 | 无 | 无 | 是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49,100.00 | 149,100.00 | 0 | 无 | 无 | 是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 79,520.00 | 79,520.00 | 0 | 无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钩) | 22天安煤业MTN001(可持续挂钩) | 102281433 | 2022年6月29日 | 2022年6月29日 | 2025年6月29日 | 10 | 5.00 | 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 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22天安煤业MTN001 | 报告期内已按时兑付利息,本金未到期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 牛艳娜 | 0371-69166860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22天安煤业MTN001 | 99,604 | 99,604 | 0 | 无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 3,977,149,379.07 | 5,759,056,801.34 | -30.94 |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流动比率 | 0.66 | 0.53 | 24.53 |
速动比率 | 0.60 | 0.49 | 22.45 |
资产负债率(%) | 62.53 | 66.53 | 下降4个百分点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2 | 0.23 | -4.35 |
利息保障倍数 | 5.04 | 8.00 | -37.0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7.15 | 12.07 | -40.76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53 | 9.61 | -21.64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号),2023年3月16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9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0,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2%、第五年1.6%、第六年2.0%,到期赎回价为107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65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9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初始转股价格为11.79元/股,转股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9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债券简称“平煤转债”,债券代码“113066”。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79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平煤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30日起由
11.79元/股调整为10.92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上交所公告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48)
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2023年5月30日之前为9.43元/股,2023年5月30日及以后为8.74元/股),已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2023年7月,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当日及前二十个交易日及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
7.73元/股、7.62元/股,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9.054元/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决定将“平煤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由10.92元/股向下修正为9.0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5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上交所公告的《平煤股份关于向下修正“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64)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2023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19,291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86,970,000 | 18.65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 | 167,111,000 | 6.40 |
易方达颐天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5,005,000 | 3.2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309,000 | 2.88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银行) | 74,374,000 | 2.85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 | 64,434,000 | 2.4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927,000 | 2.06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 | 37,641,000 | 1.44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906,000 | 1.37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277,000 | 1.31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平煤转债 | 290,000 | 28,822.5 | 0 | 0 | 261,177.5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2023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288,225,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31,812,642 |
累计转股数(股) | 31,812,642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1.37 |
尚未转股额(元) | 2,611,775,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0.06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2023年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3年5月30日 | 10.92元/股 | 2023年5月2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2023年7月25日 | 9.06元/股 | 2023年7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因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已满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9.06元/股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24)第01220005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平煤股份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煤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32、收入,附注五、4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述,平煤股份主要从事混煤、冶炼精煤等的生产和销售。2023年度,平煤股份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156,128.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44%。由于收入是平煤股份关键绩效指标之一,我们将其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平煤股份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发运单及结算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平煤股份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实施函证程序,检查收入的确认是否与客户的采购一致;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 其他信息
平煤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平煤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平煤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平煤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平煤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煤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平煤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平煤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01220005号)签字盖章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288,315,953.63 | 14,082,012,699.8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75,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3,240,857,639.20 | 2,530,392,047.33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8,932,524.99 | 1,125,818,923.72 | |
预付款项 | 274,185,478.90 | 280,733,771.9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99,335,037.48 | 116,846,289.0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19,021.8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60,019,728.67 | 429,309,442.0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46,855,893.58 | 780,996,721.24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6,835,233.16 | 325,467,108.1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765,337,489.61 | 20,146,577,003.3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395,596,984.61 | 1,174,551,327.66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83,362,628.87 | 1,764,853,195.7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770,036.17 | 248,690.22 | |
固定资产 | 39,382,645,737.50 | 34,385,234,183.79 | |
在建工程 | 3,898,426,586.59 | 5,045,447,660.8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16,972,921.59 | 2,452,456,258.54 | |
无形资产 | 9,082,813,751.68 | 8,791,240,944.6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2,254,739.45 | 1,995,507.3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5,859,534.31 | 327,506,611.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7,975,546.36 | 155,572,682.9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919,678,467.13 | 54,099,107,063.51 | |
资产总计 | 77,685,015,956.74 | 74,245,684,066.8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517,000,000.00 | 7,261,359,895.2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882,447,358.23 | 12,966,185,918.77 | |
应付账款 | 6,430,517,918.30 | 5,159,013,691.00 | |
预收款项 | 15,862,787.47 | 7,726,972.99 | |
合同负债 | 938,018,859.59 | 1,218,373,372.4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10,946,129.85 | 1,489,625,140.01 | |
应交税费 | 512,591,737.34 | 956,127,098.78 | |
其他应付款 | 1,440,029,469.63 | 1,359,795,839.9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1,928,088.23 | 18,934,937.5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81,950,367.75 | 7,366,183,654.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171,562.85 | 157,742,319.75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151,536,191.01 | 37,942,133,902.9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081,350,000.00 | 1,363,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7,955,232,149.14 | 1,733,249,837.2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33,108,396.82 | 688,899,671.93 | |
长期应付款 | 2,987,063,583.53 | 5,357,668,313.9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015,568,270.09 | 2,016,733,151.76 | |
递延收益 | 94,408,289.38 | 280,071,314.9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607,645.27 | 10,495,993.6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427,338,334.23 | 11,450,618,283.61 | |
负债合计 | 48,578,874,525.24 | 49,392,752,186.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45,679,317.00 | 2,315,215,9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412,323,652.21 | 796,075,471.7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45,575,948.82 | 796,075,471.70 | |
资本公积 | 3,564,141,117.21 | 3,200,469,043.35 | |
减:库存股 | 309,422,988.55 | 64,908,34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82,028,389.10 | 296,537,907.20 | |
盈余公积 | 3,052,271,930.12 | 2,655,559,595.0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4,223,179,193.26 | 12,631,461,148.0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670,200,610.35 | 21,830,410,780.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35,940,821.15 | 3,022,521,099.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106,141,431.50 | 24,852,931,880.2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7,685,015,956.74 | 74,245,684,066.83 |
公司负责人:李延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919,760,365.25 | 13,743,914,764.9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75,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3,570,261,114.45 | 2,725,328,938.38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3,482,524.99 | 1,122,089,535.20 | |
预付款项 | 215,340,901.99 | 266,424,311.85 | |
其他应收款 | 3,054,956,527.40 | 2,594,020,826.6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19,021.86 | 7,300,000.00 | |
存货 | 245,678,138.24 | 359,098,501.4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9,044,387.51 | 261,626,278.9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478,523,959.83 | 21,547,503,157.3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84,438,316.88 | 188,345,132.22 | |
长期股权投资 | 6,833,708,009.11 | 6,134,346,702.7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457,124.24 | 5,069,557.59 | |
固定资产 | 31,782,479,330.27 | 27,836,402,838.47 | |
在建工程 | 2,394,291,403.91 | 3,511,103,123.0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95,470,509.89 | 2,947,349,232.62 | |
无形资产 | 8,397,561,052.51 | 8,558,166,109.5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54,739.45 | 1,995,507.3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2,778,775.02 | 240,586,308.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4,999,566.95 | 188,937,494.5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206,438,828.23 | 49,612,302,006.90 | |
资产总计 | 73,684,962,788.06 | 71,159,805,164.2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517,000,000.00 | 7,261,359,895.2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882,447,358.23 | 12,466,185,918.77 | |
应付账款 | 5,240,771,471.19 | 4,560,798,421.36 | |
预收款项 | 15,691,981.67 | 7,469,667.19 | |
合同负债 | 927,796,179.18 | 1,210,838,226.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1,779,976.91 | 1,365,365,176.24 | |
应交税费 | 425,589,737.43 | 858,839,868.10 | |
其他应付款 | 3,601,121,027.92 | 3,164,370,728.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706,849.3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84,512,398.64 | 7,191,767,190.6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0,558,659.04 | 157,336,012.8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597,268,790.21 | 38,244,331,106.2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406,350,000.00 | 2,433,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7,955,232,149.14 | 1,733,249,837.2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30,286,176.10 | 836,409,604.43 | |
长期应付款 | 2,764,730,964.63 | 4,839,517,654.0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696,652,325.63 | 1,706,299,863.53 | |
递延收益 | 84,303,625.81 | 277,851,735.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137,555,241.31 | 11,826,828,694.35 | |
负债合计 | 47,734,824,031.52 | 50,071,159,800.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45,679,317.00 | 2,315,215,95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412,323,652.21 | 796,075,471.7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45,575,948.82 | 796,075,471.70 | |
资本公积 | 4,273,804,587.49 | 3,851,637,957.33 | |
减:库存股 | 309,422,988.55 | 64,908,34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81,027,819.29 | 296,783,420.62 | |
盈余公积 | 3,028,780,520.70 | 2,632,068,185.60 | |
未分配利润 | 12,817,945,848.40 | 11,261,772,713.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950,138,756.54 | 21,088,645,363.6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3,684,962,788.06 | 71,159,805,164.29 |
公司负责人:李延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1,561,282,367.09 | 36,044,303,563.49 | |
其中:营业收入 | 31,561,282,367.09 | 36,044,303,563.49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983,493,721.71 | 27,925,006,760.85 | |
其中:营业成本 | 21,634,736,549.25 | 23,652,732,771.22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030,246,125.03 | 1,245,799,295.78 | |
销售费用 | 240,669,925.44 | 243,945,224.75 | |
管理费用 | 963,862,773.61 | 936,018,194.09 | |
研发费用 | 710,375,458.26 | 660,400,722.73 | |
财务费用 | 1,403,602,890.12 | 1,186,110,552.28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98,512,444.81 | 1,172,590,836.33 | |
利息收入 | 220,125,914.00 | 120,861,403.27 | |
加:其他收益 | 54,863,867.47 | 53,260,306.8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6,534,189.15 | 139,003,074.3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2,491,401.28 | 74,710,874.4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7,626,808.49 | 54,148,772.1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400,894.93 | 26,883,456.5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14,960,788.44 | 8,392,592,412.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9,697,637.06 | 25,198,550.07 | |
减:营业外支出 | 51,953,363.52 | 115,969,560.0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72,705,061.98 | 8,301,821,402.4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22,651,898.90 | 2,104,482,583.6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50,053,163.08 | 6,197,338,818.8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50,053,163.08 | 6,197,338,818.8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02,668,261.20 | 5,738,715,152.9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7,384,901.88 | 458,623,665.8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50,053,163.08 | 6,197,338,818.8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02,668,261.20 | 5,738,715,152.9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7,384,901.88 | 458,623,665.8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292 | 2.478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925 | 2.478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延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7,833,976,919.40 | 31,817,148,901.61 | |
减:营业成本 | 19,181,156,831.69 | 21,891,999,090.03 | |
税金及附加 | 882,016,468.76 | 1,063,519,416.90 | |
销售费用 | 209,438,002.45 | 208,668,988.99 | |
管理费用 | 605,062,453.19 | 588,825,628.95 | |
研发费用 | 614,951,974.58 | 560,410,163.77 | |
财务费用 | 1,246,379,382.25 | 1,004,851,874.7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39,028,790.35 | 990,483,553.87 | |
利息收入 | 217,798,227.40 | 119,772,740.63 | |
加:其他收益 | 42,052,506.55 | 39,459,205.7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9,837,855.05 | 433,111,158.1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2,491,401.28 | 74,710,874.4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1,331,133.16 | 73,050,311.0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493,633.03 | 25,484,429.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262,024,667.95 | 7,069,978,842.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8,592,319.06 | 19,459,876.25 | |
减:营业外支出 | 44,268,628.38 | 95,537,178.4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226,348,358.63 | 6,993,901,539.9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59,225,007.68 | 1,720,785,421.5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67,123,350.95 | 5,273,116,118.3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67,123,350.95 | 5,273,116,118.3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967,123,350.95 | 5,273,116,118.3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延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478,954,269.22 | 39,137,721,747.3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6,077,781.11 | 727,238,399.1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565,032,050.33 | 39,864,960,146.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235,242,817.53 | 11,835,353,659.9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212,755,288.55 | 9,231,131,308.9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13,502,260.87 | 6,257,565,088.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93,213,694.85 | 1,621,100,707.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454,714,061.80 | 28,945,150,764.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0,317,988.53 | 10,919,809,382.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1,162,946.28 | 135,970,240.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 10,636,503.00 | 22,332,782.80 |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9,454,722.86 | 351,385,033.1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89,513,207.69 | 6,985,055,738.4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40,767,379.83 | 7,494,743,795.3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17,680,418.83 | 8,525,995,829.6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79,936,685.30 | 9,431,785,343.3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647,617,104.13 | 17,957,781,173.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06,849,724.30 | -10,463,037,377.6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87,360,000.00 | 1,105,986,369.44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10,146,369.4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293,013,400.00 | 11,188,856,192.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4,400,000.00 | 2,265,51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644,773,400.00 | 14,560,352,561.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728,789,895.20 | 7,010,436,296.8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18,416,624.26 | 3,087,543,47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181,663,195.4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63,341,340.26 | 2,194,790,396.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710,547,859.72 | 12,292,770,162.8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4,225,540.28 | 2,267,582,398.5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814,028.29 | 7,793,990.8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25,879,776.22 | 2,732,148,394.0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74,602,559.18 | 4,242,454,165.1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00,482,335.40 | 6,974,602,559.18 |
公司负责人:李延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093,235,003.78 | 33,486,535,546.2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5,819,788.27 | 316,732,453.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389,054,792.05 | 33,803,267,999.9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91,592,048.68 | 9,210,103,613.0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144,026,802.17 | 8,133,040,163.2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53,832,474.82 | 5,158,719,874.7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9,028,570.54 | 669,372,050.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08,479,896.21 | 23,171,235,701.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80,574,895.84 | 10,632,032,298.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0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1,624,000.93 | 135,970,240.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201,179.00 | 21,359,082.8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0,830,936.90 | 362,161,521.6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89,513,207.69 | 6,985,055,738.4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90,169,324.52 | 7,504,546,583.7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165,056,386.39 | 7,547,242,262.9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30,559,100.00 | 72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79,936,685.30 | 9,431,785,343.3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75,552,171.69 | 17,699,027,606.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5,382,847.17 | -10,194,481,022.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87,360,000.00 | 795,84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593,013,400.00 | 10,988,856,192.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4,400,000.00 | 2,265,51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44,773,400.00 | 14,050,206,192.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888,789,895.20 | 7,010,436,296.8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 3,309,164,140.56 | 2,940,786,617.30 |
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34,775,261.88 | 2,049,901,927.0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32,729,297.64 | 12,001,124,841.1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044,102.36 | 2,049,081,350.8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814,028.29 | 7,793,990.8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95,422,122.74 | 2,494,426,617.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36,504,624.28 | 4,142,078,006.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31,926,747.02 | 6,636,504,624.28 |
公司负责人:李延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15,215,955.00 | 796,075,471.70 | 3,200,469,043.35 | 64,908,340.00 | 296,537,907.20 | 2,655,559,595.02 | 12,558,508,030.34 | 21,757,457,662.61 | 3,017,563,091.01 | 24,775,020,753.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2,953,117.67 | 72,953,117.67 | 4,958,008.95 | 77,911,126.6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15,215,955.00 | 796,075,471.70 | 3,200,469,043.35 | 64,908,340.00 | 296,537,907.20 | 2,655,559,595.02 | 12,631,461,148.01 | 21,830,410,780.28 | 3,022,521,099.96 | 24,852,931,880.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463,362.00 | 2,249,500,477.12 | 366,747,703.39 | 363,672,073.86 | 244,514,648.55 | 85,490,481.90 | 396,712,335.10 | 1,591,718,045.25 | 4,839,789,830.07 | -586,580,278.81 | 4,253,209,551.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02,668,261.20 | 4,002,668,261.20 | 247,384,901.88 | 4,250,053,163.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463,362.00 | 2,249,500,477.12 | 366,747,703.39 | 363,672,073.86 | 244,514,648.55 | 2,765,868,967.82 | -749,612,969.34 | 2,016,255,998.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463,362.00 | 250,609,007.77 | 281,072,369.77 | -749,919,432.06 | -468,847,062.2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249,500,477.12 | 366,747,703.39 | 2,616,248,180.51 | 2,616,248,180.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851,159.67 | 6,851,159.67 | 306,462.72 | 7,157,622.39 | |||||||||||
4.其他 | 106,211,906.42 | 244,514,648.55 | -138,302,742.13 | -138,302,742.13 | |||||||||||
(三)利润分配 | 396,712,335.10 | -2,410,950,215.95 | -2,014,237,880.85 | -84,000,577.74 | -2,098,238,458.5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96,712,335.10 | -396,712,335.1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14,237,880.85 | -2,014,237,880.85 | -84,000,577.74 | -2,098,238,458.59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5,490,481.90 | 85,490,481.90 | -351,633.61 | 85,138,848.29 | |||||||||||
1.本期提取 | 2,184,494,509.19 | 2,184,494,509.19 | 88,740,125.76 | 2,273,234,634.95 | |||||||||||
2.本期使用 | 2,099,004,027.29 | 2,099,004,027.29 | 89,091,759.37 | 2,188,095,786.6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5,679,317.00 | 3,045,575,948.82 | 366,747,703.39 | 3,564,141,117.21 | 309,422,988.55 | 382,028,389.10 | 3,052,271,930.12 | 14,223,179,193.26 | 26,670,200,610.35 | 2,435,940,821.15 | 29,106,141,431.50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48,676,469.00 | 3,192,454,906.12 | 204,475,491.34 | 203,773,099.60 | 2,130,262,750.46 | 9,118,528,982.58 | 16,789,220,716.42 | 2,429,657,178.68 | 19,218,877,895.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59,077,982.87 | 59,077,982.87 | 2,848,031.59 | 61,926,014.4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8,676,469.00 | 3,192,454,906.12 | 204,475,491.34 | 203,773,099.60 | 2,130,262,750.46 | 9,177,606,965.45 | 16,848,298,699.29 | 2,432,505,210.27 | 19,280,803,909.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460,514.00 | 796,075,471.70 | 8,014,137.23 | -139,567,151.34 | 92,764,807.60 | 525,296,844.56 | 0.00 | 3,453,854,182.56 | 0.00 | 4,982,112,080.99 | 590,015,889.69 | 5,572,127,970.6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38,715,152.92 | 5,738,715,152.92 | 458,623,665.88 | 6,197,338,818.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460,514.00 | 796,075,471.70 | 8,014,137.23 | -139,567,151.34 | 910,196,246.27 | 310,746,174.09 | 1,220,942,420.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460,514.00 | -6,796,637.34 | -40,257,151.34 | 310,146,369.44 | 269,889,218.1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796,075,471.70 | 796,075,471.70 | 796,075,471.7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810,774.57 | 14,810,774.57 | 599,804.65 | 15,410,579.22 | |||||||||||
4.其他 | -139,567,151.34 | 139,567,151.34 | 139,567,151.34 | ||||||||||||
(三)利润分配 | 525,296,844.56 | -2,284,860,970.36 | -1,759,564,125.80 | -185,963,195.47 | -1,945,527,321.2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25,296,844.56 | -525,296,844.5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59,564,125.80 | -1,759,564,125.80 | -185,963,195.47 | -1,945,527,321.2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92,764,807.60 | 92,764,807.60 | 6,609,245.19 | 99,374,052.79 | |||||||||||
1.本期提取 | 2,173,109,626.44 | 2,173,109,626.44 | 91,045,455.36 | 2,264,155,081.80 | |||||||||||
2.本期使用 | 2,080,344,818.84 | 2,080,344,818.84 | 84,436,210.17 | 2,164,781,029.0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15,215,955.00 | 796,075,471.70 | 3,200,469,043.35 | 64,908,340.00 | 296,537,907.20 | 2,655,559,595.02 | 12,631,461,148.01 | 21,830,410,780.28 | 3,022,521,099.96 | 24,852,931,880.24 |
公司负责人:李延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15,215,955.00 | 796,075,471.70 | 3,851,637,957.33 | 64,908,340.00 | 296,783,420.62 | 2,632,068,185.60 | 11,187,504,455.23 | 21,014,377,105.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4,268,258.17 | 74,268,258.17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15,215,955.00 | 796,075,471.70 | 3,851,637,957.33 | 64,908,340.00 | 296,783,420.62 | 2,632,068,185.60 | 11,261,772,713.40 | 21,088,645,363.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463,362.00 | 2,249,500,477.12 | 366,747,703.39 | 422,166,630.16 | 244,514,648.55 | 84,244,398.67 | 396,712,335.10 | 1,556,173,135.00 | 4,861,493,392.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67,123,350.95 | 3,967,123,350.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463,362.00 | 2,249,500,477.12 | 366,747,703.39 | 422,166,630.16 | 244,514,648.55 | 2,824,363,524.1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463,362.00 | 250,609,007.77 | 281,072,369.7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249,500,477.12 | 366,747,703.39 | 2,616,248,180.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157,622.39 | 7,157,622.39 | |||||||||
4.其他 | 164,400,000.00 | 244,514,648.55 | -80,114,648.55 | ||||||||
(三)利润分配 | 396,712,335.10 | -2,410,950,215.95 | -2,014,237,880.8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96,712,335.10 | -396,712,335.10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14,237,880.85 | -2,014,237,880.8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4,244,398.67 | 84,244,398.67 | |||||||||
1.本期提取 | 1,964,773,592.00 | 1,964,773,592.00 | |||||||||
2.本期使用 | 1,880,529,193.33 | 1,880,529,193.3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5,679,317.00 | 3,045,575,948.82 | 366,747,703.39 | 4,273,804,587.49 | 309,422,988.55 | 381,027,819.29 | 3,028,780,520.70 | 12,817,945,848.40 | 25,950,138,756.5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48,676,469.00 | 3,843,024,015.45 | 204,475,491.34 | 214,365,036.89 | 2,106,771,341.04 | 8,219,396,979.98 | 16,527,758,351.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54,120,585.39 | 54,120,585.3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8,676,469.00 | 3,843,024,015.45 | 204,475,491.34 | 214,365,036.89 | 2,106,771,341.04 | 8,273,517,565.37 | 16,581,878,936.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460,514.00 | 796,075,471.70 | 8,613,941.88 | -139,567,151.34 | 82,418,383.73 | 525,296,844.56 | 2,988,255,148.03 | 4,506,766,427.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73,116,118.39 | 5,273,116,118.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460,514.00 | 796,075,471.70 | 8,613,941.88 | -139,567,151.34 | 910,796,050.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460,514.00 | -6,796,637.34 | -40,257,151.3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796,075,471.70 | 796,075,471.7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410,579.22 | 15,410,579.22 | |||||||||
4.其他 | -139,567,151.34 | 139,567,151.34 | |||||||||
(三)利润分配 | 525,296,844.56 | -2,284,860,970.36 | -1,759,564,125.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25,296,844. | -525,296,844 |
56 | .5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59,564,125.80 | -1,759,564,125.8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2,418,383.73 | 82,418,383.73 | |||||||||
1.本期提取 | 1,957,066,865.80 | 1,957,066,865.80 | |||||||||
2.本期使用 | 1,874,648,482.07 | 1,874,648,482.0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15,215,955.00 | 796,075,471.70 | 3,851,637,957.33 | 64,908,340.00 | 296,783,420.62 | 2,632,068,185.60 | 11,261,772,713.40 | 21,088,645,363.65 |
公司负责人:李延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军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历史沿革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8〕29号)的批准,以原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平煤集团”)为重组主体,联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原”)、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禹铁路”)、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原“河南省朝川矿务局”,以下简称“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以下简称“制革厂”)及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原“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设计院”)(以下总称“发起人”)发起设立,并于1998年3月17日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2,095,500元,分为682,095,500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起人及其相应资本投入明细如下:
发起人 | 注册地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股数 |
原平煤集团 | 河南省 | 净资产 | 99.385 | 1,042,950,600 | 677,900,000 |
河南中原 | 河南省 | 现金 | 0.17 | 1,784,660 | 1,160,000 |
平禹铁路 | 河南省 | 现金 | 0.147 | 1,540,000 | 1,001,000 |
朝川矿 | 河南省 | 现金 | 0.146 | 1,530,000 | 994,500 |
制革厂 | 河南省 | 现金 | 0.076 | 800,000 | 520,000 |
设计院 | 河南省 | 现金 | 0.076 | 800,000 | 520,000 |
合计 | 100.00 | 1,049,405,260 | 682,095,500 |
原平煤集团以截至1997年5月31日经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评估,并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于1997年11月4日确认的,原平煤集团经营及拥有的一矿、四矿、六矿、十一矿、高庄矿、大庄矿及田庄选煤厂等经营单位的业务及其相关净资产计1,042,950,600元投入本公司。该等净资产折为677,900,000股国有法人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其余五家发起人投入现金计6,454,660元折为国有法人股份4,195,500股。上述出资业经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普华验字〔1998〕第1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1999年12月30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原平煤集团收购八矿及八矿选煤厂。
根据本公司2004年12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04年12月27日与原平煤集团达成的收购及出售协议,本公司向原平煤集团收购五矿、十矿、十二矿、七星洗煤厂业务及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并收购原平煤集团租赁给本公司的设备及为本公司服务的救护队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同时,向原平煤集团出售原由本公司所经营及拥有的高庄矿和大庄矿业务及相关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已于2004年12月31日完成。
2005年3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以本公司向原平煤集团收购的五矿、十矿、十二矿、七星洗煤厂的土地使用权50,261,000元向本公司缴纳新增注册资本22,626,840元,计22,626,840股,并委托原平煤集团持有。本公司此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04,722,340元。上述出资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5年3月30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5年4月19日,经河南省国资委批准,原平煤集团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以下称“上海宝钢”)及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湘潭钢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原平煤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4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宝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湘潭钢铁。
2006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02号《关于核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核准,本公司首次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74,722,340元。上述出资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6年11月14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本公司2005年5月2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本公司与原平煤集团、朝川矿及平顶山煤业(集团)香山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矿”)于2005年5月20日分别签署的收购协议,本公司以首次人民币普通股上市募集资金分别收购原平煤集团、朝川矿及香山矿收购原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三矿(以下简称“十三矿”)、朝川矿及香山矿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及其相关业务。以上交易于2006年12月31日完成。
根据本公司2009年5月23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4,722,3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3股;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322,416,702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09年6月24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7,139,042元。上述股本变更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9年6月30日出具亚会验字【2009】1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200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09年9月1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与原平煤集团、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平顶山煤业(集团)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天润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原平顶山煤业(集团)三环有限责任公司、原平顶山七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平顶山煤业(集团)天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平顶山煤业集团九矿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本公司与原平煤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原平煤集团下属二矿整体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2009年9月30日完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08〕220号),河南省国资委《关于同意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方案及协议的批复》(豫国资文[2009]4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平煤集团和神马集团事宜的批复》(豫政文[2009]217号),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吸收合并原平煤集团和原神马集团,并注销了原平煤集团和原神马集团。同时,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237号),同意将原平煤集团持有的82,748.4892万股本公司股份变更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占总股本的59.2271%。并于2010 年6 月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
根据本公司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97,139,0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3股;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419,141,713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0年6月18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6,280,755元。上述股本变更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6月21日出具亚会验字【201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和2009年第63号公告《关于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的相关规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后,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比例由59.2271%变更为56.1170%。
根据本公司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16,280,7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3股;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544,884,227.00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1年6月2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61,164,982.00元。上述股本变更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1年6月21日出具亚会验字【2011】02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1年10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本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平煤哈密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上交易2012年4月30日完成。
201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本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平能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下属勘探工程处与勘探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2012年3月31日完成。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售公司部分矿井的议案》,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售公司下属三矿公司、七矿公司、天力公司100%股权及朝川二井、朝川三井整体资产及负债。以上交易已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
2017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宝新能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宝新能源公司的公告》。2017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宝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宝)登记内销字[2017]第42号。公司已完成对平宝新能源公司的注销工作。
2017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平襄新能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河南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05月23日办理完毕,交易已完成。
2017 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星斗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收购上海石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截止2017年4月30日,该交易已完成。
根据本公司2017年6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平煤股份资产收购的议案》。本公司收购以下资产:(1)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矿洗煤厂、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总厂的净资产;(2)收购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矿晟矿山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双盛选煤有限公司、平顶山天泰选煤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和原材料;(3)收购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上交易2017年6月30日完成。
根据本公司2017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下属分公司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分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以下简称“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负债划转至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选煤”),以上划转工作已于2017年8月31日完成。
2019年2月22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煤电”)5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080150号)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中平煤电5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平煤电50%的股权,中平煤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厚”)75%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080022号)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上海国厚7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国厚75%的股权,上海国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1年1月8日为授予日,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683人以每股3.095元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2108.6万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83名调整为679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2108.6万股调整为2097.2万股。截至2021年1月15日止,公司实际收到679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2097.2万股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4,908,34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0,97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3,936,340.00元。
2022年3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公司2019年回购股份所剩余33,460,514.00股。
2023年8月31日,本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1,349,280.00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拥有一矿、二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十三矿、朝川矿、八矿选煤厂、田庄选煤厂、七星选煤厂、救护大队、设备租赁站、商品煤质量监督检验站、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运销公司、供应部、勘探工程处、医疗救护中心、首山二矿筹建处、供水分公司、煤炭开采利用研究院、天力工程处以及子公司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宝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矿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矿公司”)、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平鲁阳”)、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煤业”)、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选煤”)、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斗”)、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煤电”)、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厚”)、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丰炭材”)、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蓝能源”)、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梅龙源”)等单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2,345,679,317.00元。
本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并成立了证券综合处、计财处、审计处、生产处、开拓处、机电处、地质测量处、通风处、总调度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察处、安全培训处等职能管理部门。
(2)企业注册地及总部地址、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10000727034084A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延河
(3)所处行业
煤炭采选业。
(4)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及深加工,煤炭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电器机械修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用物资、橡胶制品的销售;自来水生产、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管道清洗及冲洗;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零售:车用乙醇汽油、柴
油、润滑油(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钻探:乙级;设备租赁,工矿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的销售;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施工及通讯工程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五金工具、电料批发销售;煤炭及煤化工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5)公司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主要产品:混煤、冶炼精煤等。主要提供的劳务:代销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产品。
(6)母公司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1.45%的股权,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河南省国资委持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65.15%的股权,因此,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之后修订及新增的会计准则(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除有特殊说明外,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超过总资产的1%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总资产≥5%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公司总收入≥10%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本公司的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被合并方如果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母公司将其所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同时,对母公司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某种安排,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则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对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对其具有控制权的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母公司也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以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母公司、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的统一
母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21.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业务在初始发生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该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公司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本公司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①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
组合1:单项计提款项
组合2:账龄组合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单项计提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账龄组合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3)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附注三、10、金融工具。
采用其他方法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应收融资租赁款按客户已到期的款项是否逾期未收,以及欠款已逾期的期数划分如下各类客户风险类型:正常类:交易对手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债务本金及利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尽管交易对手目前有能力偿还,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交易对手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交易对手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等5种风险类型客户,以已逾期账龄区分类风险类型客户制定相应坏账计提比例;对已到期未收回的逾期长期应收款转入应收账款并按相应账龄计提减值损失,尚未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按客户风险类型计提比例如下:
风险类型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正常类 | 0% |
关注类 | 0% |
次级类 | 小于25% |
可疑类 | 25%-75% |
损失类 | 100%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65% |
4-5年 | 90%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65% |
4-5年 | 90%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原材料主要系指用于井下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系指煤炭成品原煤(“混煤”)及经过洗选加工后的精煤(“冶炼精煤”)等。根据煤炭业的特点及有关规定,煤炭企业专用的12种小型设备及专用工具亦作为原材料核算。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和产成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后期间存货价值恢复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一、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三是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四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本公司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以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成本中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予以扣除,并单独计量。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其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成本法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②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下,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于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公司与其他方一起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该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包括: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类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土地使用权采用与本公司类似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方法。
(4)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5)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当本公司改变投资性房地产用途时,将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其他资产,并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其他资产的入账价值。
21.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除井巷工程外以入账价值减去3%或5%的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以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15-45年 | 3%-5% | 2.11%-6.47% |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 直线法 | 5-30年 | 3%-5% | 3.17%-19.4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6-12年 | 3%-5% | 7.92%-11.88% |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固定资产—井巷工程摊销方法由2.5元/吨(原煤)调整为井巷工程未摊销的金额/矿井预计生产年限摊销。
公司安全费用、维简费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详见附注三、36、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公司收购的五矿、十矿、十二矿及其他资产、十三矿、朝川矿和香山矿公司等经营性资产之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按收购日预计尚可使用年限计算。
公司收购的二矿、九矿公司和勘探工程处等经营性资产之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以合并日各单位原折旧年限为准连续计算。
公司井巷工程中包含预计弃置费用而形成的资产,该部分资产根据矿井单位剩余可开采储量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本公司同类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相同。
(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本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①与该后续支出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后续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如有替换部分,扣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理的期间内摊销。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高者确定。估计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确认和计量
在建工程是指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同时以立项项目进行分类,包括前期施工准备、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继续进行。
(4)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5)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并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将其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③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期间,具有以下特点:
研究阶段是建立在有计划的调查基础上,即研发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相关管理层的批准,并着手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市场调查等。研究阶段基本上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这一阶段不会形成阶段性成果。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具有以下特点:
开发阶段是建立在研究阶段基础上,因而,对项目的开发具有针对性。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往往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从技术上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1)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使用年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
辞退计划或建议经过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除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以上外,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
②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公司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职工未来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公司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辞退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对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本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
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三、21“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确认履约义务:
a.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c.本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间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间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a.本公司就该商品享受现时收款的权利;
b.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c.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d.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根据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
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认。本公司判断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a.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b.本公司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c.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或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还要考虑所有相关的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a.本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b.本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c.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应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的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a、本公司煤炭、材料及其他商品在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
b、本公司的电力转售收入在电力供应至各用电单位,用电单位取得电力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并根据供电量及每年与有关各用电单位确定的适用电价计算;
c、勘探工程及其他服务收入在劳务完成时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一是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二是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④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一是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二是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③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租赁的拆分与合并:租赁的拆分。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拆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项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的合并。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
的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处理:(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方法
1) 维简费提取依据及标准本公司自2004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号文《关于提高煤炭生产企业维简费计提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由原煤产量8.5元/吨提高到15元/吨(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元/吨);同时,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豫财建[2004]90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该政策执行到2008年4月30日止,自2008年5月1日起,本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调整为原煤产量每吨8.50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费2.5元/吨)。
维简费主要用于开拓延伸、技术改造及塌陷赔偿、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等。2) 安全费用提取依据及标准本公司在2005年4月1日前,根据财建[2004]119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豫财建[2004]90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原煤产量每吨8元提取安全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5]168号文《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低于每吨15元,具体提取标准由各生产企业确定,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本公司自2005年4月1日起,按原煤产量每吨30元提取安全费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号)的规定: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由开采的原煤产量30元/吨调整为:Ⅰ类瓦斯管理矿井按照70元/吨计提,Ⅱ类瓦斯管理矿井按照50元/吨计提,Ⅲ类瓦斯管理矿井按照30元/吨计提。本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标准。安全费用主要用于与矿井有关的瓦斯、水火、运输等防护安全支出及设备设施更新等固定资产支出。3) 维简费用、安全费用核算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
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公司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2)迁移及土地塌陷费用、救护费及绿化费核算方法
迁移及土地塌陷费、救护费及绿化费由公司自行承担并支付给有关各方,该费用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3)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
本公司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的内在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的估计结果存在差异。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结果仅影响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进行确认。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账款以及信用承诺,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其减值准备;其中涉及关键定义、参数和假设的建立和定期复核,例如对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债务人的信用行为的估计(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存在许多重大判断。
2)长期资产减值,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3)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4)递延所得税资产,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需要运用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并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对未来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进行合理的估计和判断,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如果未来期间实际产生的利润的时间和金额或者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与管理层的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产生影响。
5)预计负债,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相关的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财务核算的过程中,履行相关现时义务的最佳估计可能会发生变化,该变化将对预计负债以及因预计负债形成的弃置资产的金额产生影响。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于上述情形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如下: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合计政策变更影响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9,099,491.46 | 88,407,120.31 | 327,506,611.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95,993.69 | 10,495,993.69 | |
未分配利润 | 12,558,508,030.34 | 72,953,117.67 | 12,631,461,148.01 |
少数股东权益 | 3,017,563,091.01 | 4,958,008.95 | 3,022,521,099.96 |
所得税费用 | 2,120,467,695.83 | -15,985,112.16 | 2,104,482,583.67 |
净利润 | 6,181,353,706.64 | 15,985,112.16 | 6,197,338,818.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24,840,018.12 | 13,875,134.80 | 5,738,715,152.92 |
少数股东损益 | 456,513,688.52 | 2,109,977.36 | 458,623,665.88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为使井巷资产折旧计提更加合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井巷资产折旧方法由工作量法(2.5 元/吨)变更为: | 2023/01/01 | 利润总额 | -1,400,685,291.56 |
井巷资产未摊销的金额/矿井预计生产年限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额 | 2% |
资源税 | 应税煤炭产品销售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7,171,673,484.86 | 4,841,049,785.94 |
其他货币资金 | 5,087,833,618.23 | 7,107,410,140.6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2,028,808,850.54 | 2,133,552,773.24 |
合计 | 14,288,315,953.63 | 14,082,012,699.8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期末其他货币资金5,087,833,618.23元为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475,000,000.00 | |
合计 | 475,0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500,000,000.00 | 100 | 25,000,000.00 | 5 | 475,000,000.00 | |||||
合计 | / | / | 500,000,000.00 | / | 25,000,000.00 | / | 475,00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本公司将应收票据按账龄进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94,113,239.66 | 2,034,795,774.80 |
1年以内小计 | 2,394,113,239.66 | 2,034,795,774.80 |
1至2年 | 880,794,785.01 | 626,809,709.59 |
2至3年 | 225,248,383.62 | 44,340,590.1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4,121,382.17 | 6,194,027.39 |
4至5年 | 6,184,027.39 | 10,000 |
5年以上 | 104,665,910.36 | 105,884,069.83 |
合计 | 3,655,127,728.21 | 2,818,034,171.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55,127,728.21 | 100 | 414,270,089.01 | 11.33 | 3,240,857,639.20 | 2,818,034,171.73 | 100 | 287,642,124.40 | 10.21 | 2,530,392,047.3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655,127,728.21 | 100 | 414,270,089.01 | 11.33 | 3,240,857,639.20 | 2,818,034,171.73 | 100 | 287,642,124.40 | 10.21 | 2,530,392,047.33 |
合计 | 3,655,127,728.21 | / | 414,270,089.01 | / | 3,240,857,639.20 | 2,818,034,171.73 | / | 287,642,124.40 | / | 2,530,392,047.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94,113,239.66 | 119,705,662.00 | 5 |
1至2年 | 880,794,785.01 | 88,079,478.51 | 10 |
2至3年 | 225,248,383.62 | 67,574,515.09 | 30 |
3至4年 | 44,121,382.17 | 28,678,898.40 | 65 |
4至5年 | 6,184,027.39 | 5,565,624.65 | 90 |
5年以上 | 104,665,910.36 | 104,665,910.36 | 100 |
合计 | 3,655,127,728.21 | 414,270,089.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应收账款按账龄进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65% |
4-5年 | 90% |
5年以上 | 10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7,642,124.40 | 127,949,863.71 | 877,812.72 | -444,086.38 | 414,270,089.01 | |
合计 | 287,642,124.40 | 127,949,863.71 | 877,812.72 | -444,086.38 | 414,270,089.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77,812.7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零星客商 | 货款 | 877,812.72 | 经查客户已经注销、吊销,无法找到对方单位等 | 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批 | 否 |
合计 | / | 877,812.72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 1,220,039,437.60 | 0 | 1,220,039,437.60 | 33.38 | 137,356,631.16 |
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712,251,318.90 | 0 | 712,251,318.90 | 19.49 | 35,612,565.95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560,966,001.52 | 0 | 560,966,001.52 | 15.35 | 28,048,300.08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 | 427,992,403.94 | 0 | 427,992,403.94 | 11.71 | 32,810,711.57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7,444,316.10 | 0 | 127,444,316.10 | 3.49 | 14,641,483.74 |
合计 | 3,048,693,478.06 | 0 | 3,048,693,478.06 | 83.42 | 248,469,692.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8,932,524.99 | 1,125,818,923.72 |
合计 | 218,932,524.99 | 1,125,818,923.7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0,000,000.00 |
合计 | 110,0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38,619,108.53 | |
合计 | 638,619,108.53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50,000,000.00 | 80.97 | 47,500,000.00 | 5 | 902,500,000.00 |
合计 | 950,000,000.00 | 80.97 | 47,500,000.00 | 5 | 902,500,000.00 |
(2)期末无逾期未承兑的应收款项融资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92,820,906.88 | 70.32 | 276,039,253.97 | 98.33 |
1至2年 | 78,543,337.42 | 28.65 | 47,571.54 | 0.02 |
2至3年 | 47,571.54 | 0.02 | 2,530,486.66 | 0.90 |
3年以上 | 2,773,663.06 | 1.01 | 2,116,459.76 | 0.75 |
合计 | 274,185,478.90 | 100.00 | 280,733,771.9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 11,608,814.80 | 暂未结算 |
合 计 | 11,608,814.8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 80,684,507.87 | 29.43 |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东车站 | 59,094,034.35 | 21.5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销售分公司 | 14,213,856.26 | 5.18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0,786,868.94 | 3.93 |
郑州铁路局戎庄车站 | 9,410,757.90 | 3.43 |
合计 | 174,190,025.32 | 63.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19,021.86 | |
其他应收款 | 196,516,015.62 | 116,846,289.08 |
合计 | 199,335,037.48 | 116,846,289.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2,819,021.86 | |
合计 | 2,819,021.86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6,388,781.29 | 100,797,377.22 |
1年以内小计 | 196,388,781.29 | 100,797,377.22 |
1至2年 | 1,788,622.49 | 4,037,688.73 |
2至3年 | 1,011,143.46 | 22,051,999.0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697,041.83 | 3,791,869.57 |
4至5年 | 351,481.03 | 6,913,071.56 |
5年以上 | 39,128,227.55 | 39,199,734.33 |
合计 | 260,365,297.65 | 176,791,740.4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3,746,411.35 | 27,599,307.17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238,145,859.44 | 139,006,211.82 |
应收职工款 | 6,723,748.78 | 8,062,915.69 |
备用金 | 1,749,278.08 | 2,123,305.80 |
合计 | 260,365,297.65 | 176,791,740.48 |
注:公司在建工程年产50万吨甲醇项目于2010年1月停止建设,累计发生筹建支出18,142,431.52元,其中征地相关支出为10,450,000.00元。公司经了解得知,年产50万吨甲醇项目已无复工可能性,因此,经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会议决议将其处置。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醇项目原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属的煤盐联合化工产业园整体规划中的一部分,预付的征地费是依据2006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叶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平煤集团投资建厂征地协议》(原“平煤集团”现已更名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按照煤盐联合化工产业园的整体规划,将年产50万吨甲醇项目建在叶县,预计建成占地1420亩的化工园区,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付叶县政府征地款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办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同时依据叶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平煤集团投资建厂提供有关优惠政策的承诺书》,从2008年12月底起分三年返还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征地款人民币5000万元”。由于相关协议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订,需由其向叶县人民政府催收相关款项,因此本公司将征地相关支出返还款10,450,000.00元计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负责催收应返还的土地征地相关支出返还款。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9,945,451.40 | 59,945,451.4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676,944.78 | 14,676,944.7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7,728.60 | 7,728.60 | ||
其他变动 | -10,765,385.55 | -10,765,385.55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3,849,282.03 | 63,849,282.0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 | 转销或 | 其他变动 |
或转回 | 核销 | |||||
其他应收款组合 | 59,945,451.40 | 14,676,944.78 | 0 | 7,728.60 | -10,765,385.55 | 63,849,282.03 |
合计 | 59,945,451.40 | 14,676,944.78 | 7,728.60 | -10,765,385.55 | 63,849,282.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7,728.6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 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零星客商 | 货款 | 7,728.60 | 经查客户已经注销、吊销,无法找到对方单位等 | 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批 | 否 |
合计 | / | 7,728.60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长安大道证券营业部 | 51,275,597.85 | 20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2,563,779.89 |
平顶山市中祥圣达煤业有限公司 | 10,454,600.01 | 4 | 非关联方 | 5年以上 | 10,454,600.01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450,000.00 | 4 | 关联方 | 5年以上 | 10,450,000.00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4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500,000.00 |
江苏神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8,295,000.00 | 3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414,750.00 |
合计 | 90,475,197.86 | 35 | / | / | 24,383,129.9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53,539,713.22 | 18,584,245.92 | 234,955,467.30 | 207,931,848.93 | 18,584,245.92 | 189,347,603.01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25,064,261.37 | 225,064,261.37 | 239,961,839.03 | 239,961,839.0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材料 | 313,635.00 | 313,635.00 | ||||
合计 | 478,603,974.59 | 18,584,245.92 | 460,019,728.67 | 448,207,322.96 | 18,897,880.92 | 429,309,442.0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8,584,245.92 | 18,584,245.9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材料 | 313,635.00 | 313,635.00 | ||||
合计 | 18,897,880.92 | 313,635.00 | 18,584,245.9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不存在抵押、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46,855,893.58 | 780,996,721.24 |
合计 | 646,855,893.58 | 780,996,721.24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交增值税及待抵扣进项税 | 426,991,409.37 | 318,337,540.22 |
预交的所得税 | 1,523,099.57 | 7,096,509.74 |
预交的其他税费 | 8,320,724.22 | 33,058.22 |
合计 | 436,835,233.16 | 325,467,108.18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180,324,210.78 | 1,180,324,210.78 | 957,060,276.48 | 957,060,276.48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215,272,773.83 | 215,272,773.83 | 217,491,051.18 | 217,491,051.18 | 5.0%-7.2% | ||
合计 | 1,395,596,984.61 | 1,395,596,984.61 | 1,174,551,327.66 | 1,174,551,327.66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15,701,357.67 | 5,598,817.25 | 4,690,692.27 | 16,609,482.6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46,546,631.20 | 73,877,825.08 | 59,500,000.00 | 1,160,924,456.28 |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02,380,547.23 | 23,014,758.95 | 19,791,275.87 | 605,604,030.31 | |||||||
合计 | 1,764,628,536.10 | 102,491,401.28 | 83,981,968.14 | 1,783,137,969.24 |
成本法核算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 | 37,761,011.55 | 37,536,351.92 | 224,659.63 | 37,761,011.55 | 37,536,351.92 | 224,659.63 |
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 30,498,000.00 | 30,498,000.00 | ||||
合 计 | 68,259,011.55 | 68,034,351.92 | 224,659.63 | 37,761,011.55 | 37,536,351.92 | 224,659.63 |
注:①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关闭公司下属小煤矿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转入清算,转入清算后本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②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关闭公司下属小煤矿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转入清算,转入清算后本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 | 15,000 | 该项权益工具投资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故在初始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5,000 | 15,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8,553.11 | 698,553.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54,692.49 | 3,654,692.4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654,692.49 | 3,654,692.4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353,245.60 | 4,353,245.6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49,862.89 | 449,862.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346.54 | 133,346.54 | ||
(1)计提或摊销 | 40,760.86 | 40,760.86 | ||
(2)固定资产转入 | 92,585.68 | 92,585.6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83,209.43 | 583,209.4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70,036.17 | 3,770,036.1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8,690.22 | 248,690.2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9,354,926,186.14 | 34,362,442,294.36 |
固定资产清理 | 27,719,551.36 | 22,791,889.43 |
合计 | 39,382,645,737.50 | 34,385,234,183.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井巷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76,968,041.03 | 21,645,019,746.48 | 351,362,941.87 | 26,465,545,150.08 | 56,038,895,879.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92,789,414.77 | 3,793,345,804.85 | 37,603,762.57 | 4,027,301,708.79 | 9,151,040,690.98 |
(1)购置 | 104,061,441.52 | 2,880,343,414.73 | 9,683,539.70 | 15,904,505.08 | 3,009,992,901.03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27,706,129.78 | 600,097,955.16 | 27,920,222.87 | 3,409,406,787.79 | 5,065,131,095.60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161,021,843.47 | 312,904,434.96 | 601,990,415.92 | 1,075,916,694.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515,604.61 | 533,126,489.83 | 66,259,279.59 | 17,517,548.00 | 647,418,922.03 |
(1)处置或报废 | 26,860,912.12 | 533,126,489.83 | 66,259,279.59 | 17,517,548.00 | 643,764,229.54 |
(2)售后回租减少 | |||||
(3)其他 | 3,654,692.49 | 3,654,692.49 | |||
4.期末余额 | 8,839,241,851.19 | 24,905,239,061.50 | 322,707,424.85 | 30,475,329,310.87 | 64,542,517,648.4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37,697,976.98 | 13,211,238,870.77 | 190,822,934.33 | 4,939,429,330.84 | 21,579,189,112.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6,632,601.64 | 1,741,784,204.39 | 17,545,306.71 | 1,880,038,108.81 | 4,006,000,221.55 |
(1)计提 | 274,293,249.61 | 1,504,879,663.65 | 17,545,306.71 | 1,533,009,564.62 | 3,329,727,784.59 |
(2)其他 | 92,339,352.03 | 236,904,540.74 | - | 347,028,544.19 | 676,272,436.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8,842,231.67 | 456,322,949.77 | 10,591,041.33 | - | 475,756,222.77 |
(1)处置或报废 | 8,761,219.20 | 456,322,949.77 | 10,591,041.33 | - | 475,675,210.30 |
(2)其他 | 81,012.47 | 81,012.47 | |||
4.期末余额 | 3,595,488,346.95 | 14,496,700,125.39 | 197,777,199.71 | 6,819,467,439.65 | 25,109,433,111.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11,394.69 | 8,658,998.01 | 159,019.00 | 87,535,060.48 | 97,264,472.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6,228.97 | 1,252,902.64 | 79,442.00 | 17,517,548.00 | 19,106,121.61 |
(1)处置或报废 | 256,228.97 | 1,252,902.64 | 79,442.00 | 17,517,548.00 | 19,106,121.61 |
4.期末余额 | 655,165.72 | 7,406,095.37 | 79,577.00 | 70,017,512.48 | 78,158,350.57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43,098,338.52 | 10,401,132,840.74 | 124,850,648.14 | 23,585,844,358.74 | 39,354,926,186.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38,358,669.36 | 8,425,121,877.70 | 160,380,988.54 | 21,438,580,758.76 | 34,362,442,294.3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 168,871,041.65 |
168,871,041.65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02,888,562.77 | 正在办理中 |
土地 | 20,345,748.19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323,234,310.96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 25,905,281.00 | 21,220,454.81 |
房屋建筑物 | 768,850.79 | 768,850.79 |
运输设备 | 1,045,419.57 | 802,583.83 |
合计 | 27,719,551.36 | 22,791,889.43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898,426,586.59 | 5,045,447,660.8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898,426,586.59 | 5,045,447,660.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3,898,426,586.59 | 3,898,426,586.59 | 5,055,813,211.70 | 10,365,550.87 | 5,045,447,660.83 | |
合计 | 3,898,426,586.59 | 3,898,426,586.59 | 5,055,813,211.70 | 10,365,550.87 | 5,045,447,660.8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一矿三水平 | 2,288,450,000.00 | 851,736,100.66 | 851,736,100.66 | 90.00 | 100.00 | 贷款 | ||||||
十三矿东翼通风系统改造 | 563,228,900.00 | 485,517,453.43 | 60,288,363.55 | 545,805,816.98 | 96.91 | 96.91 | 109,987,201.46 | 8,466,791.68 | 5.25 | 贷款 | ||
朝川矿已二采区开拓工程 | 299,072,600.00 | 8,131,892.87 | 7,432,662.26 | 9,075,289.08 | 6,489,266.05 | 46.05 | 46.05 | 贷款 | ||||
田庄储装运系统改造项目 | 182,058,700.00 | 133,860,472.88 | 133,860,472.88 | 0.00 | 73.53 | 73.53 | 贷款 | |||||
平宝公司主斜井项目 | 717,346,500.00 | 404,052,417.44 | 27,548,339.88 | 431,600,757.32 | 90.00 | 95.00 | 基建借款 | |||||
一矿三水平下延 | 929,843,077.82 | 734,710,232.19 | 717,279,039.52 | 17,431,192.67 | 90.00 | 90.00 | 自有资金 | |||||
二矿三水平己庚组煤分运系统改造 | 133,992,400.00 | 14,607,512.75 | 3,418,584.83 | 15,402,141.51 | 2,623,956.07 | 88.12 | 89.00 | 1,508,573.26 | 1,203,746.61 | 6.00 | 贷款 | |
十一矿通风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 1,624,168,200.00 | 25,560,576.54 | 123,331,333.39 | 15,304,665.89 | 133,587,244.04 | 9.16 | 9.16 | 贷款 | ||||
平宝公司己三采区工程项目 | 670,345,000.00 | 117,302,174.14 | 78,397,567.82 | 195,699,741.96 | 29.19 | 30.00 | 自有资金 | |||||
其他工程 | 不适用 | 2,280,334,378.80 | 3,634,507,360.46 | 3,322,473,386.06 | 27,179,741.70 | 2,565,188,611.50 | 20,100,283.50 | 13,380,972.18 | ||||
合计 | 5,055,813,211.70 | 3,934,924,212.19 | 5,065,131,095.60 | 27,179,741.70 | 3,898,426,586.59 | / | / | 131,596,058.22 | 23,051,510.47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 井巷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94,006,466.52 | 1,122,222,654.64 | 3,116,229,121.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40,642.16 | 7,473,579.32 | 11,614,221.48 | |
(1)新增 | 4,140,642.16 | 7,473,579.32 | 11,614,221.4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4,941,773.77 | 308,300,802.15 | 913,242,575.92 | |
(1)减少 | 604,941,773.77 | 308,300,802.15 | 913,242,575.92 | |
4.期末余额 | 1,393,205,334.91 | 821,395,431.81 | 2,214,600,766.72 |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185,719,339.47 | 478,053,523.15 | 663,772,862.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3,977,906.37 | 115,287,337.28 | 319,265,243.65 | |
(1)计提 | 203,977,906.37 | 115,287,337.28 | 319,265,243.6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4,116,870.80 | 231,293,390.34 | 285,410,261.14 | |
(1)处置 | 54,116,870.80 | 231,293,390.34 | 285,410,261.14 | |
4.期末余额 | 335,580,375.04 | 362,047,470.09 | 697,627,845.1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57,624,959.87 | 459,347,961.72 | 1,516,972,921.5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08,287,127.05 | 644,169,131.49 | 2,452,456,258.5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采矿权 | 非专利技术 | 产能指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4,867,643.94 | 8,697,109,800.00 | 404,389,619.34 | 227,820,754.69 | 9,664,187,817.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705,896.80 | 471,710,858.46 | 20,333,264.01 | 593,750,019.27 | |
(1)购置 | 101,705,896.80 | 471,710,858.46 | 20,333,264.01 | 593,750,019.2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51,400.00 | 7,051,400.00 | |||
(1)处置 | 7,051,400.00 | 7,051,400.00 | |||
4.期末余额 | 436,573,540.74 | 9,161,769,258.46 | 424,722,883.35 | 227,820,754.69 | 10,250,886,437.2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1,095,147.79 | 619,823,425.79 | 133,773,299.70 | 844,691,873.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24,064.27 | 164,533,988.32 | 127,619,159.69 | 302,177,212.28 | |
(1)计提 | 10,024,064.27 | 164,533,988.32 | 127,619,159.69 | 302,177,212.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1,119,212.06 | 784,357,414.11 | 261,392,459.39 | 1,146,869,085.5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8,255,000.00 | 28,255,00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51,400.00 | 7,051,400.00 | |||
(1)处置 | 7,051,400.00 | 7,051,400.00 | |||
4.期末余额 | 21,203,600.00 | 21,203,6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5,454,328.68 | 8,356,208,244.35 | 163,330,423.96 | 227,820,754.69 | 9,082,813,751.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3,772,496.15 | 8,049,031,374.21 | 270,616,319.64 | 227,820,754.69 | 8,791,240,944.6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3,522,313.38 | 正在办理中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北山排矸场荒山荒地租赁费 | 936,700.00 | 49,299.98 | 887,400.02 | ||
办公楼装修 项目 | 1,058,807.34 | 661,467.89 | 352,935.80 | 1,367,339.43 | |
合计 | 1,995,507.34 | 661,467.89 | 402,235.78 | 2,254,739.45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42,773,253.05 | 135,693,313.26 | 444,260,092.81 | 111,314,770.2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336,571,420.16 | 84,142,855.04 | 184,012,966.32 | 46,003,241.58 |
合并抵销形成的计税基础差异 | 337,847,435.70 | 84,461,858.92 | 321,498,625.26 | 80,374,656.37 |
预计负债 | 1,953,406,835.82 | 488,351,708.96 | 1,952,130,830.26 | 488,032,707.56 |
租赁负债 | 147,795,909.11 | 36,948,977.28 | 282,978,498.86 | 70,744,624.72 |
评估减值 | 27,966,412.59 | 6,991,603.15 | ||
其他 | 14,088,835.90 | 1,408,883.59 | 14,068,232.20 | 1,406,823.22 |
合计 | 3,360,450,102.33 | 837,999,200.20 | 3,198,949,245.71 | 797,876,823.7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60,718,786.91 | 65,179,696.73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142,124,842.91 | 35,531,210.73 | 270,709,266.97 | 67,677,316.74 |
弃置义务资产 | 1,568,145,614.80 | 392,036,403.70 | 1,652,755,555.68 | 413,188,888.92 |
合计 | 1,970,989,244.62 | 492,747,311.16 | 1,923,464,822.65 | 480,866,205.6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2,139,665.89 | 405,859,534.31 | 470,370,211.97 | 327,506,611.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2,139,665.89 | 60,607,645.27 | 470,370,211.97 | 10,495,993.6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92,113,524.08 | 239,660,655.53 |
可抵扣亏损 | 572,785,542.26 | 223,160,742.68 |
合计 | 764,899,066.34 | 462,821,398.2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278,698.60 | ||
2024年 | 2,569,018.33 | 2,874,916.00 | |
2025年 | 96,584,404.56 | 39,129,707.81 | |
2026年 | 177,342,731.31 | 177,374,615.22 | |
2027年 | 2,496,690.67 | 2,502,805.05 | |
2028年 | 293,792,697.39 | ||
合计 | 572,785,542.26 | 223,160,742.6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52,654,796.31 | 52,654,796.31 | 56,592,723.95 | 56,592,723.95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45,320,750.05 | 245,320,750.05 | 98,979,958.99 | 98,979,958.99 | ||
合计 | 297,975,546.36 | 297,975,546.36 | 155,572,682.94 | 155,572,682.94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087,833,618.23 | 5,087,833,618.23 | 其他 | 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 7,107,410,140.62 | 7,107,410,140.62 | 质押 | 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质押 | 质押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质押 | 质押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 | 584,800,000.00 | 555,560,000.00 | 质押 | |||||
合计 | 5,197,833,618.23 | 5,197,833,618.23 | / | / | 7,742,210,140.62 | 7,712,970,140.62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00,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517,000,000.00 | 6,761,359,895.20 |
合计 | 5,517,000,000.00 | 7,261,359,895.2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91,100,000.00 | 748,3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10,491,347,358.23 | 12,217,885,918.77 |
合计 | 10,882,447,358.23 | 12,966,185,918.7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135,162,210.39 | 4,770,186,828.29 |
1-2年 | 69,977,671.19 | 281,887,148.97 |
2-3年 | 140,432,885.02 | 51,240,435.61 |
3年以上 | 84,945,151.70 | 55,699,278.13 |
合计 | 6,430,517,918.30 | 5,159,013,691.0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921,224.00 | 尚未结算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23,584,871.37 | 尚未结算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坑口电厂 | 17,757,803.00 | 尚未结算 |
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15,680,358.32 | 尚未结算 |
珠海格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11,170,400.00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安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8,376,880.18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 | 7,412,136.93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四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7,393,056.96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煤业(集团)十二矿多种经营公司 | 5,479,729.61 | 尚未结算 |
鞍钢钢绳有限责任公司 | 5,111,727.41 | 尚未结算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006,027.64 | 尚未结算 |
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4,148,909.19 | 尚未结算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矿机有限公司 | 3,891,978.07 | 尚未结算 |
郏县李口乡财政所 | 3,323,760.62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矿益胶管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3,323,655.12 | 尚未结算 |
河南周口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3,275,512.73 | 尚未结算 |
北京太矿煤矿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 3,213,643.85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安科支护洗选设备有限公司 | 2,906,729.49 | 尚未结算 |
卫东区春晓建筑材料经营部 | 2,384,149.25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连盛实业有限公司 | 2,350,695.5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85,713,249.2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9,357,961.37 | 7,397,446.89 |
1-2年 | 6,193,800.00 | 161,270.30 |
2-3年 | 145,270.30 | 14,450.00 |
3年以上 | 165,755.80 | 153,805.80 |
合计 | 15,862,787.47 | 7,726,972.9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44,412,985.60 | 1,198,619,218.62 |
1-2年 | 75,571,493.67 | 10,025,033.38 |
2-3年 | 25,033.38 | 1,508,866.54 |
3年以上 | 18,009,346.94 | 8,220,253.91 |
合计 | 938,018,859.59 | 1,218,373,372.4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 31,524,511.83 | 未结算 |
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16,552,509.95 | 未结算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9,149,912.99 | 未结算 |
河南金马中东能源有限公司 | 9,085,829.44 | 未结算 |
合计 | 66,312,764.21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0,411,022.88 | 未结算 |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 96,231,627.75 | 未结算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焦化贸易分公司 | 89,453,107.49 | 未结算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68,144,051.75 | 未结算 |
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 | 57,232,155.73 | 未结算 |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55,486,947.87 | 未结算 |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45,905,429.85 | 未结算 |
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43,226,784.31 | 未结算 |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 36,433,705.39 | 未结算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 32,630,549.86 | 未结算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30,404,937.47 | 未结算 |
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28,636,962.92 | 未结算 |
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22,873,832.89 | 未结算 |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1,888,861.67 | 未结算 |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 17,243,175.15 | 未结算 |
平顶山煤业(集团)运销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 16,077,711.40 | 未结算 |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 14,257,020.64 | 未结算 |
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13,532,254.46 | 未结算 |
河南金马中东能源有限公司 | 12,199,968.23 | 未结算 |
中誉国信能源有限公司 | 11,231,422.00 | 未结算 |
合计 | 873,501,529.7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64,921,680.86 | 8,047,135,197.25 | 8,501,553,114.00 | 1,010,503,764.1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4,703,459.15 | 985,972,941.87 | 1,010,234,035.28 | 442,365.74 |
三、辞退福利 | 1,958,065.73 | 1,958,065.73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89,625,140.01 | 9,035,066,204.85 | 9,513,745,215.01 | 1,010,946,129.8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15,464,268.85 | 6,037,019,965.79 | 6,486,630,336.71 | 565,853,897.93 |
二、职工福利费 | 690,460,268.78 | 690,460,268.78 | ||
三、社会保险费 | 99,524.76 | 816,077,873.52 | 816,101,555.41 | 75,842.8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3,310.46 | 647,048,925.62 | 647,069,681.60 | 72,554.48 |
工伤保险费 | 6,214.30 | 169,028,947.90 | 169,031,873.81 | 3,288.39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5,370,658.85 | 281,500,925.70 | 284,674,527.30 | 2,197,057.25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3,987,228.40 | 222,076,163.46 | 223,686,425.80 | 442,376,966.0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464,921,680.86 | 8,047,135,197.25 | 8,501,553,114.00 | 1,010,503,764.1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3,553,745.70 | 945,909,774.33 | 969,282,098.23 | 181,421.80 |
2、失业保险费 | 1,149,713.45 | 40,063,167.54 | 40,951,937.05 | 260,943.9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4,703,459.15 | 985,972,941.87 | 1,010,234,035.28 | 442,365.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02,389,597.37 | 125,108,363.63 |
企业所得税 | 174,014,497.99 | 673,015,153.94 |
个人所得税 | 29,710,880.01 | 35,419,696.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278,239.61 | 8,050,531.27 |
房产税 | 6,752,803.11 | 5,678,130.11 |
土地使用税 | 27,538,203.29 | 31,939,886.30 |
资源税 | 30,326,213.49 | 55,103,261.47 |
教育费附加 | 6,072,329.75 | 3,753,259.32 |
地方教育附加 | 4,048,218.57 | 2,502,172.87 |
其他税金 | 18,460,754.15 | 15,556,643.77 |
合计 | 512,591,737.34 | 956,127,098.78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1,928,088.23 | 18,934,937.55 |
其他应付款 | 1,428,101,381.40 | 1,340,860,902.43 |
合计 | 1,440,029,469.63 | 1,359,795,839.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1,928,088.23 | 16,228,088.23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2,706,849.32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22天安煤业MTN002(可持续挂钩) | 2,706,849.32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1,928,088.23 | 18,934,937.5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根据2019年1月29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上海国厚原股东-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上海国厚将2018年底未分配利润11,928,088.23元分配给原股东-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5月29日上海国厚第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364,646,728.67 | 477,499,833.24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622,828,794.84 | 370,604,668.97 |
内部部门 | 207,679,025.42 | 238,391,583.67 |
应付职工款 | 13,132,661.73 | 22,851,379.75 |
应缴社保机构款项 | 37,045,751.44 | 42,907,734.90 |
存入抵押金 | 122,069,832.90 | 123,697,361.9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款 | 60,698,586.40 | 64,908,340.00 |
合计 | 1,428,101,381.40 | 1,340,860,902.4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563,940.71 | 尚未结算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7,959,990.00 | 尚未结算 |
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 | 13,136,134.74 | 尚未结算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877,401.51 | 尚未结算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668,81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62,206,276.9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67,920,000.00 | 322,5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640,188,139.43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855,202,602.44 | 1,821,707,435.04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58,827,765.31 | 581,788,079.58 |
合计 | 3,281,950,367.75 | 7,366,183,654.05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22,171,562.85 | 157,742,319.75 |
合计 | 122,171,562.85 | 157,742,319.7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06,850,000.00 | |
抵押借款 | 33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787,000,000.00 | 306,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857,500,000.00 | 557,500,000.00 |
保证+抵押借款 | 1,4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合计 | 5,081,350,000.00 | 1,363,5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2平煤债 | 711,208,965.88 | 710,903,165.20 |
22天安煤业MTN001 | 1,023,421,166.90 | 1,022,346,672.08 |
23平煤01 | 1,557,248,654.17 | |
23平煤02 | 1,543,488,697.12 | |
23平煤04 | 813,527,660.38 | |
平煤转债 | 2,306,337,004.69 | |
合计 | 7,955,232,149.14 | 1,733,249,837.28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22平煤债 | 100.00 | 5.07 | 2022-8-5 | 5年 | 697,886,792.45 | 710,903,165.20 | 31,413,934.43 | 391,866.25 | 31,500,000.00 | 711,208,965.88 | 否 | |
22天安煤业MTN001 | 100.00 | 5.00 | 2022-6-29 | 3年 | 996,264,150.94 | 1,022,346,672.08 | 49,863,387.98 | 1,211,106.84 | 50,000,000.00 | 1,023,421,166.90 | 否 | |
23平煤01 | 100.00 | 4.98 | 2023-2-21 | 5年 | 1,491,509,433.96 | 1,491,509,433.96 | 64,262,465.75 | 1,476,754.46 | 1,557,248,654.17 | 否 | ||
23平煤02 | 100.00 | 4.48 | 2023-3-23 | 5年 | 1,491,509,433.96 | 1,491,509,433.96 | 50,630,136.99 | 1,349,126.17 | 1,543,488,697.12 | 否 | ||
23平煤04 | 100.00 | 4.13 | 2023-6-21 | 5年 | 795,471,698.12 | 795,471,698.12 | 17,560,986.30 | 494,975.96 | 813,527,660.38 | 否 | ||
平煤转债 | 100.00 | 0.20 | 2023-3-16 | 6年 | 2,463,169,492.93 | 2,463,169,492.93 | 4,624,065.73 | 126,768,446.03 | 288,225,000.00 | 2,306,337,004.6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7,935,811,002.36 | 1,733,249,837.28 | 6,241,660,058.97 | 218,354,977.18 | 131,692,275.71 | 369,725,000.00 | 7,955,232,149.14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平煤转债 | 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22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9月2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3月1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22日,T+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9月2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3月1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 | 226,407,454.63 | 528,687,863.90 |
经营租赁 | 6,700,942.19 | 160,211,808.03 |
合计 | 233,108,396.82 | 688,899,671.93 |
其他说明:
注1:2020年2月,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销售价格为5亿元,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合同编号为001-0001177-001,租入的井项工程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使用、管理。
注2:2020年2月,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销售价格为5亿元,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合同编号为001-0001177-001,租入的机器设备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使用、管理。
注3:2020年5月,公司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销售价格为5亿元,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合同编号为PYHZ0220200006,租入的井项工程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使用、管理。
注4:2020年7月,公司与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销售价格为3亿元,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合同编号为国新租2020028-1,租入的机器设备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使用、管理。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977,251,803.32 | 5,351,547,210.60 |
专项应付款 | 9,811,780.21 | 6,121,103.39 |
合计 | 2,987,063,583.53 | 5,357,668,313.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140,914,893.83 | 2,847,808,460.60 |
应付矿业权价款 | 836,336,909.49 | 2,503,738,750.00 |
合计 | 2,977,251,803.32 | 5,351,547,210.60 |
其他说明:
注1: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设备与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歆华租(2021)租字第
(A-0001)号,取得融资租赁款2亿。
注2: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与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歆华租(2021)租字第(A-0002)号,取得融资租赁款0.6亿。
注3: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建筑物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202108010010001462,取得融资租赁款7亿。
注4:2021年6月15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设备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TPSH(2021)ZL046-F01,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
注5:2021年6月22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矿井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XDZL-A-2021-052-SHHZ号,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
注6:2021年7月27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的矿井建筑物和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站的机器设备与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ZYJZ-Y-2021-0030,取得融资租赁款10亿。
注7:2021年9月26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和四矿矿井建筑物与浦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PYHZ0220210016号,取得融资租赁款3亿。
注8:2022年1月17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矿井建筑物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TPSH(2022)ZL003,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元。
注9:2022年4月20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开采设备及其他设施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华电租赁回字[2022]第029号,取得融资租赁款3亿元。
注10:2022年5月27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二矿、四矿、五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一矿、十二矿、十三矿、朝川矿、租赁站及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的矿井建筑物、开采设备及其他设施与信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5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XDZL-A-2022-073-SHHZ,取得融资租赁款10亿元。
注11: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五矿、八矿的矿井建筑物及开采设备及其他设施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PYHZ0220220029,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元。
注12: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开采设备及其他设施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华电租赁回字[2022]第131号,取得融资租赁款2亿元。
注13:2023年2月24日,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十一矿开采设备及其他设施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
PYHZ0220230005,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元。
注14:2023年9月,公司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一矿选煤厂及矿用制冷、煤炭开采粉碎、输送设备及设施资产与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3年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PM202308,取得融资租赁款5亿元。后于9月26日与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同编号为CIBFL-2023-260-ZR的转让协议,同意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融资租赁合同》项的租赁物所有权,出租人变更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去产能关闭矿井专项资金 | 2,037,195.86 | 2,035,485.86 | 1,710.00 | ||
三供一业改造专项资金 | 4,083,907.53 | 173,837.32 | 3,910,070.21 | ||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拨款 | 5,900,000.00 | 5,900,000.00 | |||
合计 | 6,121,103.39 | 5,900,000.00 | 2,209,323.18 | 9,811,780.21 | / |
其他说明: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2,016,733,151.76 | 2,015,568,270.09 | 按规定确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
合计 | 2,016,733,151.76 | 2,015,568,270.09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土部环保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豫财环〔2017〕111号)的规定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公司下属各个生产单位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确认了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相关的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2,646,926.69 | 59,480,208.96 | 17,718,846.27 | 94,408,289.38 | |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227,424,388.27 | 227,424,388.27 | |||
合计 | 280,071,314.96 | 59,480,208.96 | 245,143,234.54 | 94,408,289.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转入营业外收入 | 其他变动 | 期末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0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 574,078.74 | 20,179.92 | 20,000.04 | 533,898.78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专项资金 | 1,682,812.21 | 11,875.08 | 1,670,937.13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升级改造项目财政贴息 | 1,393,433.63 | 820,406.45 | 573,027.18 | 与资产相关 | |||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 3,694,822.05 | 330,670.44 | 3,364,151.61 | 与资产相关 | |||
煤炭综采成套装备及智能控制系统 | 22,624,369.75 | 3,728,352.24 | 18,896,017.51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 | 385,849.56 | 37,673.36 | 348,176.20 | 与资产相关 | |||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 | 293,903.79 | 24,492.00 | 269,411.79 | 与资产相关 | |||
供水分公司工程项目财政奖励 | 2,037,882.08 | 452,107.32 | 1,585,774.76 | 与资产相关 | |||
八矿预防瓦斯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程项目 | 2,502,376.65 | 359,910.72 | 2,142,465.93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车辆奖励 | 619,113.23 | 82,516.67 | 536,596.56 | 与资产相关 | |||
回风废热回收余热余压利用项目资金 | 4,890,979.14 | 199,403.88 | 4,691,575.26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局拨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科技研发服务平台专项资金 | 1,100,000.00 | 1,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 3,000,000.00 | 1,380,000.00 | 4,3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电力系统节能改造改造项目财政资金 | 790,000.00 | 7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东部供热中心工业锅炉改造项目财政资金 | 690,000.00 | 6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香山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 | 1,713,511.43 | 95,496.19 | 1,618,015.24 | 与资产相关 | |||
己内酰胺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1,301,861.33 | 1,301,861.33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炼焦煤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 1,161,503.28 | 200,000.00 | 61,998.28 | -1,111,567.00 | 187,938.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部强扰动和强时效下多场多相渗流理论 | 207,859.01 | 207,859.01 | 与收益相关 |
深部矿井煤岩动力灾害防治技术集成及工程示范 | 6,435.85 | 6,435.85 | 与收益相关 | ||||
(财)己内酰胺生产废水回收利用研究 | 86,589.00 | 86,589.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聚天冬胺酸的开发与制备技术研究 | 181,516.02 | 181,516.02 | 与收益相关 | ||||
低温动力锂离子电池炭负极材料产品研制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瓦斯防治无人化关键技术及装备工程示范 | 34,907.00 | 34,907.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部煤矿井下智能化分选及就地充值一体化示范工程 | 16,147.00 | 16,147.00 | 与收益相关 | ||||
煤基焦化过程CO酯化法制备碳酸二甲酯技术研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河南省深部单一低透气性突出煤层瓦斯治理新技术研究创新型科技团队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选中煤精细化分选技术与示范 | 68,710.42 | 68,710.42 | 与收益相关 | ||||
平煤股份深井全系统可视化智能监控关键技术 | 38,265.52 | 3,867.24 | 34,398.28 | 与资产相关 | |||
失业稳岗补贴 | 307,208.96 | 307,208.96 | 与收益相关 | ||||
煤矿智能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 55,783,000.00 | 10,051,120.48 | 45,731,879.52 | 与资产相关 | |||
保租房项目资金 | 1,810,000.00 | 1,8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2,646,926.69 | 59,480,208.96 | 16,347,268.09 | 260,011.18 | -1,111,567.00 | 94,408,289.38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15,215,955.00 | 30,463,362.00 | 30,463,362.00 | 2,345,679,317.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22天安煤业MTN002(可持续挂钩)”8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50%。扣除承销费等相关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人民币7.96亿元,公司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2023年3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1(科创票据)”7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28%,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6.97亿元,公司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2023年5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2(科创票据)”5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48%,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4.97亿元,公司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
2023年11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3(科创票据)”10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4.45%,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9.94亿元,公司将其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
2023年3月,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平煤转债”,并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对其分割为债务成分和权益成分,债券基本情况详见第九节、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22天安煤业MTN002(可持续挂钩)”8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50%,扣除承销费等相关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人民币7.96亿元。此项永续债没有明确到期期限,发行人拥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利,同时永续债赎回的真实选择权属于发行人,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义务,公司认为该债券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因而将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2023年3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1(科创票据)”7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28%,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6.97亿元,此项永续债没有明确到期期限,发行人拥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利,同时永续债赎回的真实选择权属于发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22天安煤业MTN002(可持续挂钩) | 8,000,000.00 | 796,075,471.70 | 54,706,849.34 | 52,000,000.00 | 8,000,000.00 | 798,782,321.04 | ||
23天安煤业MTN001(科创票据) | 7,000,000.00 | 729,647,755.47 | 7,000,000.00 | 729,647,755.47 | ||||
23天安煤业MTN002(科创票据) | 5,000,000.00 | 517,319,948.30 | 5,000,000.00 | 517,319,948.30 | ||||
23天安煤业MTN003(科创票据) | 10,000,000.00 | 999,825,924.01 | 10,000,000.00 | 999,825,924.01 | ||||
平煤转债 | 29,000,000.00 | 407,220,507.07 | 2,882,250.00 | 40,472,803.68 | 26,117,750.00 | 366,747,703.39 | ||
合计 | 8,000,000.00 | 796,075,471.70 | 51,000,000.00 | 2,708,720,984.19 | 2,882,250.00 | 92,472,803.68 | 56,117,750.00 | 3,412,323,652.21 |
行人,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义务,公司认为该债券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因而将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2023年5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2(科创票据)”5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6.48%,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4.97亿元,此项永续债没有明确到期期限,发行人拥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利,同时永续债赎回的真实选择权属于发行人,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义务,公司认为该债券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因而将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2023年11月,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23天安煤业MTN003(科创票据)”10亿元,发行期限为“2+N”年,发行年利率为4.45%,扣除承销费等交易费用后实际列报金额为9.94亿元,此项永续债没有明确到期期限,发行人拥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权利,同时永续债赎回的真实选择权属于发行人,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义务,公司认为该债券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因而将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08,676,805.96 | 253,469,481.37 | 2,860,473.60 | 1,859,285,813.73 |
其他资本公积 | 1,591,792,237.39 | 171,251,159.67 | 58,188,093.58 | 1,704,855,303.48 |
合计 | 3,200,469,043.35 | 424,720,641.04 | 61,048,567.18 | 3,564,141,117.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期股本溢价增加 253,469,481.37元,系本期可转债部分转股所致;减少2,860,473.60元,系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所致。
注2: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71,251,159.67元,其中164,400,000.00 元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依据河南省财政厅文件,按规定将煤矿安全改造中央基建投资和省财政煤矿安全改造资金划拨给本公司所致;其中6,851,159.67元是由于按照股份支付核算要求分摊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关系58,188,093.58元,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评估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64,908,340.00 | 248,724,402.15 | 4,209,753.60 | 309,422,988.55 |
合计 | 64,908,340.00 | 248,724,402.15 | 4,209,753.60 | 309,422,988.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库存股增加是由于回购股票所致,本期库存股减少是由于注销回购的库存股所致。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19,632,769.95 | 2,007,649,900.55 | 1,997,699,037.87 | 229,583,632.63 |
维简费 | 76,905,137.25 | 176,844,608.64 | 101,304,989.42 | 152,444,756.47 |
合计 | 296,537,907.20 | 2,184,494,509.19 | 2,099,004,027.29 | 382,028,389.10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55,559,595.02 | 396,712,335.10 | 3,052,271,930.1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655,559,595.02 | 396,712,335.10 | 3,052,271,930.1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按照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96,712,335.10元。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558,508,030.34 | 9,118,528,982.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2,953,117.67 | 59,077,982.87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631,461,148.01 | 9,177,606,965.4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02,668,261.20 | 5,738,715,152.9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96,712,335.10 | 525,296,844.5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14,237,880.85 | 1,759,564,125.8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223,179,193.26 | 12,631,461,148.0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2,953,117.67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814,727,652.48 | 21,012,522,865.14 | 35,052,208,015.68 | 22,819,930,887.81 |
其他业务 | 746,554,714.61 | 622,213,684.11 | 992,095,547.81 | 832,801,883.41 |
合计 | 31,561,282,367.09 | 21,634,736,549.25 | 36,044,303,563.49 | 23,652,732,771.2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4,214,580.11 | 200,271,225.60 |
教育费附加 | 69,971,557.80 | 89,805,334.33 |
资源税 | 540,166,681.47 | 607,023,005.85 |
房产税 | 22,916,599.29 | 23,929,063.78 |
土地使用税 | 107,227,373.12 | 157,100,736.85 |
车船使用税 | 484,550.05 | 210,498.83 |
印花税 | 30,187,970.32 | 26,362,437.38 |
地方教育附加 | 46,647,703.89 | 59,870,223.00 |
水资源税 | 27,279,135.35 | 50,012,068.75 |
环境保护税 | 31,149,973.63 | 31,214,701.41 |
合计 | 1,030,246,125.03 | 1,245,799,295.78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7,187,762.72 | 8,000,097.10 |
职工薪酬 | 179,979,762.10 | 177,712,801.77 |
折旧费 | 3,856,334.64 | 3,196,225.02 |
修理费 | 2,161,755.75 | 3,798,451.89 |
办公、宣传费 | 2,486,117.64 | 4,025,005.34 |
信息运行维护费 | 4,688,218.85 | |
其他 | 44,998,192.59 | 42,524,424.78 |
合 计 | 240,669,925.44 | 243,945,224.75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6,812,131.75 | 422,486,185.41 |
修理费 | 19,902,374.94 | 20,187,606.83 |
信息运行维护费 | 7,854,871.03 | 10,643,773.75 |
其他 | 509,293,395.89 | 482,700,628.10 |
合 计 | 963,862,773.61 | 936,018,194.09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232,529,943.08 | 171,236,762.69 |
职工薪酬 | 245,510,137.56 | 252,785,945.09 |
电费 | 61,827,090.08 | 53,831,712.19 |
租赁费 | 28,103,923.47 | 52,246,539.85 |
技术协作费 | 116,215,183.11 | 104,840,347.00 |
其他 | 26,189,180.96 | 25,459,415.91 |
合计 | 710,375,458.26 | 660,400,722.73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498,512,444.81 | 1,172,590,836.33 |
减:利息收入 | 220,125,914.00 | 120,861,403.27 |
汇兑损失 | 11,814,028.29 | 63,274,311.26 |
手续费支出 | 113,402,331.02 | 71,106,807.96 |
合计 | 1,403,602,890.12 | 1,186,110,552.28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00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 20,179.92 | 20,179.92 |
环保专项资金 | 11,875.08 | 11,875.08 |
产业升级改造项目财政贴息 | 820,406.45 | 1,297,444.89 |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 469,670.44 | 411,641.16 |
煤炭综采成套装备及智能控制系统 | 3,728,352.24 | 3,728,352.24 |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 | 37,673.36 | 53,640.36 |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 | 24,492.00 | 24,492.00 |
供水分公司工程项目财政奖励 | 452,107.32 | 452,107.32 |
预防瓦斯灾害治理项目 | 359,910.72 | 359,910.72 |
回风废热回收余热余压利用项目资金 | 199,403.88 | 199,403.88 |
平煤股份深井全系统可视化智能监控关键技术 | 3,867.24 | 3,867.24 |
煤矿智能化改造财政专项资金 | 10,051,120.48 | |
个税返还 | 3,222,621.28 | 2,107,899.47 |
稳岗补贴 | 17,707,843.89 | 26,824,588.64 |
瓦斯抽采补贴资金 | 14,200,000.00 | 15,785,60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78,003.55 | 1,679,303.93 |
满负荷生产奖励金 | 100,000.00 | 300,000.00 |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 | 300,000.00 | |
鲁山县政府综合治税先进单位奖励 | 94,339.62 | |
其他 | 2,682,000.00 | |
合计 | 54,863,867.47 | 53,260,306.85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2,491,401.28 | 74,710,874.4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542,787.87 | 13,297,799.8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500,000.00 | 49,500,000.00 |
债务重组收益 | 1,494,400.00 | |
合计 | 166,534,189.15 | 139,003,074.30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7,949,863.71 | 132,517,400.3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676,944.78 | -5,868,628.2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47,500,000.00 | |
合计 | -117,626,808.49 | 54,148,772.11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33,400,894.93 | 26,883,456.5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6,710,283.12 | 27,020,308.8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其他 | 50,111,178.05 | -136,852.29 |
合计 | 33,400,894.93 | 26,883,456.59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4,692,375.27 | 11,912,769.57 | 4,692,375.2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692,375.27 | 11,912,769.57 | 4,692,375.27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498,077.51 | 431,407.56 | 1,498,077.51 |
罚款收入 | 2,917,998.44 | 5,723,853.17 | 2,917,998.44 |
其他 | 589,185.84 | 7,130,519.77 | 589,185.84 |
合计 | 9,697,637.06 | 25,198,550.07 | 9,697,637.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8,012.90 | 198,013.03 |
2008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 20,000.04 | 20,000.04 |
政府车辆奖励 | 82,516.67 | 82,516.80 |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 | 95,496.19 | 95,496.19 |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300,064.61 | 233,394.53 |
河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 161,042.00 | |
(财政)炼焦煤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 125,932.48 | 210,354.53 |
市财政局下拨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二批)拨款 | 23,040.00 | |
增值税税费减免 | 7,190.13 | |
黄冈市应急管理局安责险以奖代补 | 5,900.00 | |
生态环境治理现场奖励 | 1,000,000.00 |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739,271.88 | 25,591,721.90 | 2,739,271.8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739,271.88 | 25,591,721.90 | 2,739,271.8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366,000.00 | 8,040,006.00 | 1,366,000.00 |
赔偿金、滞纳金及各种罚款支出 | 46,504,525.70 | 79,116,159.03 | 46,504,525.70 |
其他 | 1,343,565.94 | 3,221,673.16 | 1,343,565.94 |
合计 | 51,953,363.52 | 115,969,560.09 | 51,953,363.52 |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09,777,194.52 | 2,085,087,283.2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7,125,295.62 | 19,395,300.47 |
合计 | 1,422,651,898.90 | 2,104,482,583.6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672,705,061.9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18,176,265.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8,579.5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1,485,334.8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01,090.8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1,010,070.8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3,008,569.3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1,788,417.18 |
研发支出和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 | -103,958,848.96 |
设备抵免所得税 | -19,984,719.37 |
投资收益调整影响 | -25,622,850.32 |
所得税费用 | 1,422,651,898.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罚没收入 | 1,465,357.79 | 5,723,853.17 |
存款利息收入 | 220,125,914.00 | 120,861,403.27 |
财政补贴 | 99,234,874.67 | 46,721,018.99 |
收租赁项目款 | 714,749,129.33 | 379,022,944.47 |
其他 | 50,502,505.32 | 174,909,179.27 |
合计 | 1,086,077,781.11 | 727,238,399.1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费 | 31,401,873.57 | 23,117,498.90 |
办公费、会议费 | 74,282,150.68 | 89,003,990.17 |
业务招待费 | 19,775,029.65 | 14,216,600.67 |
赔偿款 | 27,691,096.54 | 13,969,925.21 |
退休职工补贴 | 108,184,119.97 | 120,513,818.96 |
罚款及补偿款支出 | 92,063,412.63 | 93,831,836.28 |
水、电、汽、热 | 194,103,252.49 | 94,033,064.42 |
银行手续费 | 113,402,331.02 | 71,106,807.96 |
付租赁项目款 | 921,321,500.00 | 841,000,000.00 |
其他 | 110,988,928.30 | 260,307,164.48 |
合计 | 1,693,213,694.85 | 1,621,100,707.05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 11,689,513,207.69 | 6,985,055,738.43 |
合计 | 11,689,513,207.69 | 6,985,055,738.43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信用证等保证金 | 9,679,936,685.30 | 9,431,785,343.37 |
合计 | 9,679,936,685.30 | 9,431,785,343.37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融资租赁收到的款项 | 1,000,000,000.00 | 2,166,200,000.00 |
接受股东投资收到的款项 | 164,400,000.00 | 99,310,000.00 |
合计 | 1,164,400,000.00 | 2,265,51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融资租赁手续费及租金 | 2,409,845,210.89 | 2,026,842,598.22 |
租赁费 | 153,496,129.37 | 167,947,797.87 |
分配投资款 | 1,000,000,000.00 | |
合计 | 3,563,341,340.26 | 2,194,790,396.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250,053,163.08 | 6,197,338,818.8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17,626,808.49 | -54,148,772.1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329,768,545.45 | 2,308,977,169.5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19,265,243.65 | 277,147,701.08 |
无形资产摊销 | 302,177,212.28 | 294,494,426.2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02,235.78 | 49,3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400,894.93 | -26,883,456.5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53,103.39 | 13,678,952.3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86,698,416.52 | 1,243,659,138.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6,534,189.15 | -139,003,074.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8,352,922.54 | 13,533,664.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0,111,651.58 | 10,075,909.8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396,651.63 | 241,405,243.1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55,600,118.65 | -1,511,849,821.6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90,747,645.31 | 2,051,334,182.7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10,317,988.53 | 10,919,809,382.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200,482,335.40 | 6,974,602,559.1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974,602,559.18 | 4,242,454,165.1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25,879,776.22 | 2,732,148,394.0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00,559,100.00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700,559,1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18,208.72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118,208.72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700,440,891.28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0,441,829.71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441,829.71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376,214.04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76,214.04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89,107.19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389,107.19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59,454,722.86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200,482,335.40 | 6,974,602,559.18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200,482,335.40 | 6,974,602,559.1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00,482,335.40 | 6,974,602,559.1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517.20 |
其中:美元 | 211.07 | 7.0827 | 1,494.96 |
欧元 | 2.83 | 7.8592 | 22.24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708,270,000.00 |
其中:美元 | 100,000,000.00 | 7.0827 | 708,270,000.00 |
欧元 | |||
港币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度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7,285,292.79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0,073,191.62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30,683,319.16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 | 41,382,568.49 | |
合计 | 41,382,568.4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销售损益 | 融资收益 |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相关收入 |
售后回租 | 112,800,724.27 | ||
合计 | 112,800,724.27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小计 | 2,002,644,121.07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170,195,198.96 |
加: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 |
租赁投资净额 | 1,832,448,922.11 |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755,260,534.21 | 612,499,333.23 |
第二年 | 678,618,154.89 | 334,112,475.71 |
第三年 | 568,765,431.97 | 79,069,656.06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232,529,943.08 | 171,236,762.69 |
职工薪酬 | 245,510,137.56 | 252,785,945.09 |
电费 | 61,827,090.08 | 53,831,712.19 |
租赁费 | 28,103,923.47 | 52,246,539.85 |
技术协作费 | 116,215,183.11 | 104,840,347.00 |
其他 | 26,189,180.96 | 25,459,415.91 |
合计 | 710,375,458.26 | 660,400,722.7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10,375,458.26 | 660,400,722.7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2023/2/28 | 700,559,100.00 | 70 | 增资扩股 | 2023/2/28 | 增资扩股协议 | 69,693,183.09 | 29,839,807.18 | -568,808,046.24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现金 | 700,559,1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700,559,1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700,559,10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465,539,380.61 | 1,229,413,739.29 |
货币资金 | 209,678.01 | 209,678.01 |
应收款项 | 799,470.22 | 799,470.22 |
预付款项 | 1,309,929.10 | 1,309,929.10 |
其他应收款 | 704,031,110.10 | 704,031,110.10 |
存货 | 835,565.31 | 835,565.31 |
其他流动资产 | 13,849,883.40 | 13,849,883.40 |
固定资产 | 136,828,830.73 | 124,363,629.54 |
在建工程 | 225,063,544.62 | 253,029,957.21 |
无形资产 | 382,497,421.95 | 130,870,569.23 |
长期待摊费用 | 113,947.17 | 113,947.17 |
负债: | 469,408,008.36 | 469,408,008.36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203,383,069.89 | 203,383,069.89 |
合同负债 | 825,150.02 | 825,150.02 |
应付职工薪酬 | 885,742.00 | 885,742.00 |
应交税费 | 2,835,816.14 | 2,835,816.14 |
其他应付款 | 245,624,660.81 | 245,624,660.81 |
其他流动负债 | 107,269.50 | 107,269.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5,746,300.00 | 15,746,300.00 |
净资产 | 996,131,372.25 | 760,005,730.9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95,572,272.25 | 295,572,272.25 |
取得的净资产 | 700,559,100.00 | 464,433,458.68 |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3/31 | 60,441,829.71 | 51 | 出售 | 股权转让协议 | 2,839,819.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郑州市兴英平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期满,本期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关闭公司下属小煤矿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转入清算,转入清算后本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287,30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路 | 工业 | 100.00 | 收购关联方 |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许昌市 | 800,000,000 | 许昌市襄城县 | 工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159,420,000 | 平顶山市宝丰县 | 工业 | 72.00 | 投资设立 | |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60,600,000 | 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张庄村、郭庄村 | 工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88,650,000 | 平顶山市新华区滍阳镇连庄村北500米 | 工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43,900,000 | 平顶山市新华区滍阳镇杨官营村北 | 工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92,811,6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产业集聚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农信大厦)12楼 | 工业 | 65.00 | 投资设立 |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5,00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开发一路6号院办公楼三楼 | 工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平焦贸易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20,000,000 | 桥口区崇仁路“天恒商住楼”3单元302室 | 贸易 | 100.00 | 收购关联方 |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 | 2,500,000 | 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6幢1211室 | 金融 | 51.00 | 收购股权 |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131,88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四矿口西1000米路南 | 工业 | 50.00 | 收购关联方 | |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 | 1,670,000,000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55号1幢607室 | 租赁业 | 100.00 | 收购关联方 |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1,000,00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汝南街道幸福大道一号 | 工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300,000,000 | 河南省平顶山市示范区长安大道与秋实路交叉口西100米 | 工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 | 200,000,000 | 湖北省黄梅县下新镇马鞍村五组 | 其他采矿业 | 70.00 | 收购股权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对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平煤电”)持股50%,但公司对中平煤电日常经营活动、关键管理人员的任命、财务资金的管理等方面拥有主导性权利,能够控制中平煤电,故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40.00 | 222,356,113.57 | 40,000,000.00 | 1,709,133,120.20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28.00 | -43,973,373.70 | -24,576,735.62 | |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1,726.65 | 593,272.84 |
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273,261.00 | -1,359,904.33 | |
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1,797,588.09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35.00 | 8,856,213.38 | 58,229,307.87 |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186,419.82 | 1,781,544.82 |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8,700,615.96 | 89,803,264.80 |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258,680.93 | 299,610,324.26 |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30.00 | 8,951,942.15 | 304,524,214.4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1,858,800,124.97 | 3,531,181,761.02 | 5,389,981,885.99 | 711,666,125.36 | 360,872,960.12 | 1,072,539,085.48 | 1,621,911,866.32 | 3,320,626,337.73 | 4,942,538,204.05 | 603,502,014.06 | 488,339,589.84 | 1,091,841,603.90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57,278,029.54 | 479,905,110.58 | 537,183,140.12 | 528,275,350.57 | 94,681,845.35 | 622,957,195.92 | 47,994,146.72 | 705,796,313.13 | 753,790,459.85 | 593,319,653.68 | 91,035,338.84 | 684,354,992.52 |
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 9,310,490.62 | 263,634.20 | 9,574,124.82 | 30,792,751.54 | 1,874,443.86 | 32,667,195.40 | ||||||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 1,196,337.20 | 394,022.52 | 1,590,359.72 | 379,598.81 | 379,598.81 | 1,194,838.42 | 394,022.52 | 1,588,860.94 | 381,623.81 | 381,623.81 | ||
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 | 34,498,882.47 | 4,723,270.23 | 39,222,152.70 | 43,070,707.08 | 43,070,707.08 | 2,825,689.71 | 847,089.65 | 3,672,779.36 | 6,963,658.23 | 6,963,658.23 | ||
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 1,570,533.74 | 448,801.00 | 2,019,334.74 | 5,674,971.16 | 5,674,971.16 | 1,570,533.74 | 448,801.00 | 2,019,334.74 | 5,674,971.16 | 5,674,971.16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13,517,874.48 | 325,939,580.56 | 339,457,455.04 | 172,630,788.27 | 457,215.71 | 173,088,003.98 | 24,172,895.70 | 338,803,083.93 | 362,975,979.63 | 220,859,139.61 | 1,116,670.26 | 221,975,809.87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648,078.53 | 3,648,078.53 | 12,272.79 | 12,272.79 | 3,318,186.94 | 3,318,186.94 | 62,829.81 | 62,829.81 |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54,234,186.33 | 75,714,312.27 | 129,948,498.60 | 16,947,716.69 | 16,947,716.69 |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4,927,973.01 | 360,280,167.51 | 365,208,140.52 | 185,601,610.95 | 185,601,610.95 | 7,720,755.47 | 367,466,682.66 | 375,187,438.13 | 213,047,598.85 | 213,047,598.85 |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71,432,944.87 | 1,602,865,724.20 | 2,074,298,669.07 | 400,594,946.99 | 675,000,000.00 | 1,075,594,946.99 | 260,896,479.37 | 938,075,083.39 | 1,198,971,562.76 | 21,132,751.67 | 180,000,000.00 | 201,132,751.67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485,360,418.01 | 638,194,080.73 | 1,123,554,498.74 | 321,988,149.88 | 11,720,810.75 | 333,708,960.6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2,624,028,743.58 | 555,890,283.92 | 555,890,283.92 | 190,111,422.53 | 3,145,782,034.33 | 986,792,086.10 | 986,792,086.10 | 283,897,690.14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532,691,071.99 | -157,047,763.21 | -157,047,763.21 | 34,285.76 | 522,811,306.93 | 3,717,434.98 | 3,717,434.98 | -1,174,898.11 |
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 -14,229.78 | 4,402,561.74 | 4,402,561.74 | -316.50 | ||||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 3,523.78 | 3,523.78 | 1,498.78 | 1,021,992.79 | 1,021,992.79 | -1,122.65 | ||
平顶山市香安煤业有限公司 | 6,784,439.56 | -557,675.51 | -557,675.51 | 35,917.46 | -296.06 | -296.06 | -296.06 | |
平顶山市久顺煤业有限公司 | -1,722,243.59 | -1,722,243.59 | -2,713.92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1,116,989,270.42 | 25,303,466.79 | 25,303,466.79 | -305,194.56 | 1,458,589,470.10 | -14,694,577.28 | -14,694,577.28 | 12,866.79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17,821.77 | 380,448.61 | 380,448.61 | 329,891.59 | 1,011,413.65 | 344,377.37 | 344,377.37 | 406,987.49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9,103,984.45 | -55,664.65 | -55,664.65 | -26,522,086.76 | 36,622,923.01 | 6,282,993.96 | 6,282,993.96 | -20,229,997.30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778,281,949.02 | 17,401,231.91 | 17,401,231.91 | 663,618.10 | 1,371,071,300.96 | 4,495,687.15 | 4,495,687.15 | -4,523,525.34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11,832,923.82 | 862,269.76 | 862,269.76 | -17,675,448.86 | -2,161,188.91 | -2,161,188.91 | -63,377,959.85 |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69,693,183.09 | 29,839,807.18 | 29,839,807.18 | -568,926,254.96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东路1376号1号楼218室 | 煤炭、焦炭、钢材、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矿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 49 | 权益法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 35 | 权益法 |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业、金融业除外);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焦炭、煤炭洗选与加工;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国家专控除外)、煤炭、钢材、矿产品、纸制品、建筑材料、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工品)、化肥、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铁矿石、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与销售;无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食用植物油制造;粮食收购;农产品、粮油制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菜粕、饲料销售;油料收购;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26.32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444,449,799.28 | 6,107,392,423.76 | 4,577,840,742.47 | 421,827,406.72 | 5,288,047,297.62 | 4,412,301,064.64 |
非流动资产 | 66,538.91 | 7,010,558,876.73 | 15,178,155.09 | 66,166.52 | 7,672,666,659.81 | 13,505,111.39 |
资产合计 | 444,516,338.19 | 13,117,951,300.49 | 4,593,018,897.56 | 421,893,573.24 | 12,960,713,957.43 | 4,425,806,176.03 |
流动负债 | 410,576,467.85 | 9,839,946,742.58 | 2,296,644,238.36 | 389,806,909.19 | 9,684,866,439.69 | 2,141,678,792.96 |
非流动负债 | 42,967.01 | 43,077.01 | ||||
负债合计 | 410,619,434.86 | 9,839,946,742.58 | 2,296,644,238.36 | 389,849,986.20 | 9,684,866,439.69 | 2,141,678,792.9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3,896,903.33 | 3,278,004,557.91 | 2,296,374,659.20 | 32,043,587.04 | 3,275,847,517.74 | 2,284,127,383.0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6,609,482.65 | 1,160,924,456.28 | 605,604,030.31 | 15,701,357.67 | 1,146,546,631.20 | 601,182,327.2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609,482.65 | 1,160,924,456.28 | 605,604,030.31 | 15,701,357.67 | 1,146,546,631.20 | 601,182,327.2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810,819,992.29 | 424,163,293.01 | 16,903,517,297.59 | 5,857,401,825.68 | 409,302,836.75 | 15,961,712,054.95 |
净利润 | 11,426,157.66 | 211,079,500.22 | 87,442,093.27 | 8,488,301.17 | 136,580,014.06 | 86,430,858.52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426,157.66 | 211,079,500.22 | 87,442,093.27 | 8,488,301.17 | 136,580,014.06 | 86,430,858.5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871,670.41 | 59,500,000.00 | 19,791,275.87 | 6,369,419.80 | 35,000,000.00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3,931,397.78 | 57,900,208.96 | 198,012.90 | 16,347,268.09 | 85,286,325.75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8,715,528.91 | 1,580,000.00 | 61,998.28 | 0.00 | -1,111,567.00 | 9,121,963.63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52,646,926.69 | 59,480,208.96 | 260,011.18 | 16,347,268.09 | -1,111,567.00 | 94,408,289.38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98,012.90 | 198,013.03 |
与收益相关 | 56,163,932.08 | 53,493,701.38 |
合计 | 56,361,944.98 | 53,691,714.41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以外币结算的资产或负债。
(2)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发行的公司债券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
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 对煤炭、化工和矿业的投资和管理 | 1,943,209.00 | 41.45 | 41.4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是一家以能源化工为主营业务,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是我国品种最全的炼焦煤、动力煤生产基地和亚洲最大的尼龙化工产品生产基地。产品远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4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旗下拥有平煤股份、神马股份、易成新能和硅烷科技四家上市公司。
本公司的母公司原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2022年6月15日,其名称变更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河南省国资委。其他说明:
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已作抵销。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宝顶能源”) | 联营企业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平煤神马财务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首山碳材料”)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朝川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泰克斯特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新中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中南汽车贸易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蓝天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瑞平煤电”)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工机械”)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神马尼龙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禹煤电”)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天元水泥有限公司(“天元水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中鸿煤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开封东大”)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联合盐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焦化销售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平煤神马朝川矿”)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平港(上海)贸易”)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中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中南检测”)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能信热电”)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国际河南矿业有限公司(“平煤国际河南矿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金鼎煤化科技有限公司(“金鼎煤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工科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成环保科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发展”)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平煤神马焦化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京宝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兴平工程管理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平煤设计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平煤国际矿业投资”)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神马实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源新能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尼龙科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塑料”)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东南热能”)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节能科技”)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龙泰吉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龙泰吉安”)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易成新能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湖北平武工贸有限公司(“平武工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环保节能”)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天通电力”)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夏店煤业”)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顶山天成矿山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天成矿山”)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平煤神马报社”)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梁北二井”)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首创化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神马首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首安清洁能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平自动化”)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京宝新奥新能源有限公司(“京宝新奥”)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煌龙新能源”)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平煤隆基”)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上海工程塑料”)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材料 | 2,547,001,451.05 | 1,832,421,771.3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电费 | 6,106,194.77 | 5,999,999.2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支付铁路专用线费 | 695,477,677.40 | 691,928,826.71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1,315,686,064.60 | 989,968,677.88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热力费 | 60,156,477.91 | 59,739,749.7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修理费 | 355,152,628.28 | 501,910,610.7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原煤 | 575,018,143.81 | 1,102,858,169.98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购入固定资产 | 2,440,442,991.11 | 2,460,317,032.3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知识产权使用费 | 41,868,530.76 | 45,283,018.8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商标使用权 | 83,213,704.80 | 90,000,000.00 |
朝川化工 | 购入原煤 | 63,708,518.19 | |||
平煤神马焦化公司 | 购入原煤 | 30,737,371.60 | 23,587,870.06 | ||
平港(上海)贸易 | 购入原煤 | 28,662,207.66 | |||
平武工贸 | 购入原煤 | 621,299,504.97 | 670,249,004.66 | ||
朝川化工 | 购入材料 | 337,687.61 | - |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购入材料 | 7,044,185.90 | 10,239,856.25 | ||
机械制造公司 | 购入材料 | 972,538.78 |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购入材料 | 2,499,640.69 | |||
泰克斯特公司 | 购入材料 | 102,429.02 | 19,659,543.42 | ||
天工机械 | 购入材料 | 1,628,503.75 | 18,695,716.50 | ||
中南检测 | 购入材料 | 879,858.48 | 361,160.35 | ||
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购入材料 | 648,875.97 | |||
天工科技 | 购入材料 | 10,015,819.50 | |||
京宝化工 | 购入材料 | 13,148,722.41 | |||
天成矿山 | 购入材料 | 6,482,675.68 | |||
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购入固定资产 | 47,207,970.25 | 599,041.60 | ||
平煤设计院 | 购入固定资产 | 10,102,506.14 | |||
天力公司 | 购入固定资产 | 18,061,986.41 | |||
中平自动化 | 购入固定资产 | 132,623,061.66 | - | ||
易成新能源 | 购入固定资产 | 25,113,207.54 | 458,933,793.40 | ||
天通电力 | 购入固定资产 | 10,203,539.82 | |||
机械制造公司 | 购入电费 | 525,929.89 | |||
天源新能源 | 购入电费 | 1,811,756.64 | |||
天通电力 | 购入电费 | 1,448,015,834.65 | 880,895,943.70 | ||
煌龙新能源 | 购入电费 | 20,640,053.03 | |||
瑞平煤电 | 购入电费 | 3,484,419.18 |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5,730,263.74 | 13,757,844.88 | ||
机械制造公司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281,406.97 | |||
建工集团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1,260,269,423.41 | 1,018,944,653.08 | ||
兴平工程管理公司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12,227,333.69 | 10,775,641.23 | ||
天成环保科技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39,551,813.02 | 53,595,763.80 | ||
天工机械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235,833.36 | - | ||
天宏焦化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39,768,582.26 | |||
中南检测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3,081,322.60 | 2,636,395.48 | ||
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8,987,633.95 | 277,695.69 | ||
平煤设计院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54,104,423.12 | 50,956,254.46 | ||
天力公司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21,108,252.21 | |||
节能科技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4,522,658.84 | 3,371,132.09 | ||
京宝化工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1,188,258.86 | |||
中平自动化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15,279,765.46 | - | ||
环保节能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35,614,495.68 | 16,300,537.50 | ||
天通电力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14,220,663.71 | 5,282,568.82 | ||
朝川化工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257,423.89 | |||
人力资源公司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39,418,776.84 | |||
泰克斯特公司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600,772.12 | |||
煌龙新能源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2,725,499.17 | |||
天成矿山 | 购入工程及劳务服务 | 24,097,896.68 |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铁路专用线费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
机械制造公司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4,000,983.92 |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138,271,420.50 | 247,887,479.91 | ||
建工集团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38,995,031.88 | 35,253,929.52 | ||
瑞平煤电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4,904,867.25 | |||
泰克斯特公司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5,109,876.23 | 3,858,872.86 | ||
天成环保科技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3,672,451.91 | 3,787,017.48 | ||
天工机械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74,816,211.03 | 8,392,114.42 | ||
中南检测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15,290.00 | 646,669.06 |
中南汽车贸易公司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47,388.00 | |||
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70,796.46 | |||
平煤设计院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883,486.24 | 714,220.18 | ||
节能科技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26,491,797.88 | 20,804,257.44 | ||
中平自动化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14,449,460.51 | - | ||
天通电力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2,389,380.56 | |||
天成矿山 | 固定资产修理费 | 15,839,385.82 | |||
节能科技 | 热力费 | 2,067,276.51 | 2,507,574.89 | ||
京宝新奥 | 热力费 | 15,265,631.79 | |||
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信息系统运维费 | 24,859,135.60 | 26,363,642.85 | ||
力源化工 | 爆破作业服务费 | 52,137,256.3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销售材料 | 22,600,831.16 | 20,937,610.6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销售煤炭 | 4,366,648,664.71 | 4,999,271,785.59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电费收入 | 395,863.51 | 9,783,337.21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水费收入 | 3,302,102.43 | 3,138,866.19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勘探收入 | 42,452.8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劳务收入 | 18,871,966.46 | 17,473,006.38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销售材料 | 4,082,537.27 | 6,575,008.20 |
机械制造公司 | 销售材料 | 10,386,718.80 |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销售材料 | 29,196,298.17 | |
建工集团 | 销售材料 | 55,179,363.94 | 66,995,430.03 |
能信热电 | 销售材料 | 210,663.72 | 1,104,073.65 |
平禹煤电 | 销售材料 | 403,110.38 | 12,054,484.41 |
天工机械 | 销售材料 | 7,288,147.85 | |
天力公司 | 销售材料 | 3,168,552.59 | |
夏店煤业 | 销售材料 | 48,114,395.75 | 29,746,673.06 |
天通电力 | 销售材料 | 3,536,240.19 | |
首安清洁能源 | 销售材料 | 7,129,198.16 | |
梁北二井 | 销售材料 | 26,218,086.80 | |
宝顶能源 | 销售煤炭 | 373,218,341.95 | 1,193,820,792.55 |
朝川化工 | 销售煤炭 | 699,991,462.19 | 394,732,661.28 |
京宝化工 | 销售煤炭 | 857,560,599.77 | 1,222,196,902.09 |
开封东大 | 销售煤炭 | 4,939,587.45 | 20,404,273.18 |
蓝天化工 | 销售煤炭 | 38,745,895.36 | 22,200,354.11 |
联合盐化 | 销售煤炭 | 36,688,296.82 | |
能信热电 | 销售煤炭 | 251,215,584.88 | 497,711,669.97 |
平港(上海)贸易 | 销售煤炭 | 1,540,196,715.69 | 1,197,288,937.01 |
瑞平煤电 | 销售煤炭 | 92,071,889.57 | 252,504,189.61 |
神马尼龙化工 | 销售煤炭 | 32,576,619.92 | |
首山碳材料 | 销售煤炭 | 2,872,994,560.13 | 5,120,079,238.73 |
中鸿煤化 | 销售煤炭 | 854,312,383.26 | 1,248,739,640.99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 | 销售煤炭 | 93,541,761.11 | 508,799,592.90 |
尼龙科技 | 销售煤炭 | 46,619,987.05 | |
东南热能 | 销售煤炭 | 70,734,717.72 | 82,531,508.18 |
平武工贸 | 销售煤炭 | 310,514,047.41 | 518,990,256.01 |
天工科技 | 销售煤炭 | 20,908,236.38 | |
天成矿山 | 销售煤炭 | 27,249,552.97 | |
焦化销售公司 | 销售煤炭 | 149,478,388.08 | |
平煤国际河南矿业 | 销售煤炭 | 264,409,230.53 | |
瑞平煤电 | 劳务收入 | 1,023,512.44 | 1,765,853.30 |
东南热能 | 劳务收入 | 94,339.62 | |
夏店煤业 | 劳务收入 | 15,444,245.30 | 28,023,109.54 |
建工集团 | 劳务收入 | 15,314,055.71 | 7,829,412.90 |
首安清洁能源 | 劳务收入 | 1,837,735.85 | |
梁北二井 | 劳务收入 | 16,772,241.60 | |
中鸿煤化 | 劳务收入 | 38,770.65 | |
天成矿山 | 劳务收入 | 4,381.80 | |
平煤神马财务公司 | 存款利息 | 35,084,087.73 | 34,116,439.00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电费收入 | 135,404.44 | 339,733.84 |
大安煤业 | 电费收入 | 12,946,321.48 | |
高安煤业 | 电费收入 | 392,927.05 | |
机械制造公司 | 电费收入 | 4,090,199.24 |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电费收入 | 642,523.42 | |
建工集团 | 电费收入 | 19,596,213.47 | 24,542,780.17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 | 电费收入 | 12,637,528.67 | |
神马尼龙化工 | 电费收入 | 78,686,248.78 | |
天工机械 | 电费收入 | 108,292.38 | |
中南检测 | 电费收入 | 56,216.63 | |
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电费收入 | 6,262.57 | |
天力公司 | 电费收入 | 392,212.02 | |
神马实业 | 电费收入 | 70,421,030.64 | |
易成新材料 | 电费收入 | 1,678,401.79 | |
天通电力 | 电费收入 | 7,784,948.82 | |
泰克斯特公司 | 电费收入 | 270,051.76 | -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水费收入 | 156,365.80 | 223,043.77 |
建工集团 | 水费收入 | 757,579.84 | 806,381.97 |
中南检测 | 水费收入 | 18,406.67 | - |
三矿公司 | 水费收入 | 25,517.69 | |
七矿公司 | 水费收入 | 374,097.64 | |
天力公司 | 水费收入 | 50,516.12 | |
易成新材料 | 水费收入 | 98,988.52 | |
天通电力 | 水费收入 | 77,924.78 | 46,556.12 |
天工机械 | 水费收入 | 207.62 | |
煌龙新能源 | 水费收入 | 3,124.02 | |
首安清洁能源 | 水费收入 | 4,661.68 | |
人力资源公司 | 水费收入 | 6,598.37 | |
天成矿山 | 水费收入 | 117,946.68 | |
夏店煤业 | 勘探收入 | 278,301.89 | |
天源新能源 | 勘探收入 | 363,302.75 | |
平禹煤电 | 勘探收入 | 401,886.79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产品代销佣金 | 319,398.97 | |
梁北二井 | 产品代销佣金 | 467,159.27 | |
夏店煤业 | 产品代销佣金 | 1,050,178.3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设备租赁 | 42,444,750.81 | 48,968,942.88 |
京宝化工 | 设备租赁 | 17,212,400.40 | |
联合盐化 | 设备租赁 | 7,247,662.12 | |
中鸿煤化 | 设备租赁 | 27,998,545.48 | 41,895,387.64 |
夏店煤业 | 设备租赁 | 28,491,385.10 | 21,599,842.84 |
节能科技 | 设备租赁 | 3,553,946.53 | 3,301,886.80 |
京宝焦化 | 设备租赁 | 9,492,104.03 | |
梁北二井 | 设备租赁 | 35,865,798.95 | |
氯碱发展 | 设备租赁 | 3,519,786.27 | |
平煤隆基 | 设备租赁 | 2,360,377.36 | |
神马医药 | 设备租赁 | 456,598.2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机器设备 | 50,694,378.61 | 4,144,802.53 | 16,584,031.32 | 1,336,446.31 | 360,235.51 | 7,473,579.32 | 9,734,500.2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房屋建筑物 | 9,353,128.80 | 73,264,309.99 | 108,712,409.79 | 4,850,610.95 | 8,412,937.56 | 4,030,444.89 | 230,352,174.77 | |||
融资租赁公司 | 机器设备 | 331,513.01 | 331,513.01 | ||||||||
大安煤业 | 机器设备 | 56,470,599.96 | 56,470,599.96 | ||||||||
七矿公司 | 机器设备 | 49,929,352.16 | 49,929,352.16 | ||||||||
高安煤业 | 机器设备 | 66,312,888.00 | 66,312,888.00 | ||||||||
物流公司 | 机器设备 | 251,327.43 | 251,327.43 |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机器设备 | 963,302.76 | 963,302.76 | ||||||||
平禹煤电 | 机器设备 | 2,704,106.44 | 2,704,106.44 | ||||||||
天力公司 | 机器设备 | 14,805,021.42 | 14,805,021.42 | ||||||||
天工机械 | 机器设备 | 136,870.80 | 136,870.80 | ||||||||
天工机械 | 房屋建筑物 | 171,088.50 | 171,088.50 |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房屋建筑物 | 18,706,257.60 | 18,706,257.60 | 18,706,257.60 | 18,706,257.60 | 822,275.06 | |||||
七矿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90,019.28 | 1,090,019.28 | ||||||||
房地产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6,873,230.96 | 46,873,230.96 | ||||||||
三矿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5,999,999.96 | 15,999,999.96 | ||||||||
天力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6,050,000.00 | 16,050,000.00 | ||||||||
工程塑料 | 房屋建筑物 | 727,607.32 | 945,874.40 | 727,607.32 | 945,874.40 | ||||||
海联投资置业 | 房屋建筑物 | 70,333.89 | 70,333.89 | ||||||||
建工集团 | 房屋建筑物 | 792,000.00 | 792,0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4,500,000,000.00 | 2013 年 4 月 17 日 | 2023 年 4 月 16 日 | 是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400,000,000.00 | 2022 年 8 月 29 日 | 2032 年 8 月 25 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26,000,000.00 | 2022 年 3 月 31 日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发行的 45 亿元公司债“13 平煤债”,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担保方。报告期内公司已归还了此债券的本息,担保事项终结。
2、国家开发银行14亿元项目贷款,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担保方。
3、鹰城农商银行 1.26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担保方。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82.77 | 770.5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郏县景昇煤业有限公司、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和河南平煤神马医药有限公司以其固定资产与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国厚分别签订售后回租协议,分别从上海国厚取得融资租赁资金150,000,000.00元、250,000,000.00元、300,000,000.00元、100,000,000.00元、50,000,000.00元、60,000,000.00元和11,321,500.00元。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4,000,000.00 | 33,289,535.20 | ||
应收款项融资 | 能信热电 | 35,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朝川化工 | 4,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瑞平煤电 | 6,5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首山碳材料 | 950,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京宝化工 | 100,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天通电力 | 2,789,437.42 | |||
应收款项融资 | 建井一处 | 5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夏店煤业 | 48,512,500.00 | 23,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梁北二井 | 5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鸿煤化 | 32,500,000.00 | 50,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节能科技 | 339,951.10 | |||
应收款项融资 | 首创化工 | 15,000,000.00 | |||
合 计 | 124,512,500.00 | 1,181,418,923.72 | |||
应收票据 | 首山碳材料 | 500,000,000.00 | 25,000,000.00 | ||
合 计 | 500,000,000.00 | 25,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27,444,316.10 | 14,641,483.74 | 50,658,707.85 | 4,095,144.54 |
应收账款 | 能信热电 | 1,220,039,437.60 | 137,356,631.16 | 970,694,565.94 | 65,100,336.04 |
应收账款 | 平禹煤电 | 328,860.00 | 18,408.00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朝川化工 | 712,251,318.90 | 35,612,565.95 | 623,111,880.44 | 41,049,851.09 |
应收账款 | 长虹矿业 | 5,655,643.51 | 5,655,643.51 | ||
应收账款 | 瑞平煤电 | 427,992,403.94 | 32,810,711.57 | 361,838,838.01 | 20,007,431.19 |
应收账款 | 焦化销售公司 | 636,479.11 | 43,699.97 | 13,971.78 | 9,081.66 |
应收账款 | 中鸿煤化 | 560,966,001.52 | 28,048,300.08 | 499,911,032.70 | 24,995,551.64 |
应收账款 | 蓝天化工 | 23,745,919.91 | 23,745,919.91 | 23,745,919.91 | 23,745,919.91 |
应收账款 | 东南热能 | 90,800,700.42 | 4,726,747.64 | 45,217,302.34 | 2,260,865.12 |
应收账款 | 天宏焦化 | 0.00 | 0.00 | 100,000.00 | 23,531.50 |
应收账款 | 夏店煤业 | 7,711,426.79 | 385,571.34 | 3,003,935.53 | 150,196.78 |
应收账款 | 梁北二井 | 20,906,111.84 | 1,049,305.60 | 6,450,566.40 | 322,528.32 |
应收账款 | 高安煤业 | 0.00 | 0.00 | 20,680.00 | 20,680.00 |
应收账款 | 天元水泥 | 29,501.00 | 1,475.05 | 29,501.00 | 1,475.05 |
应收账款 | 天力公司 | 0.00 | 0.00 | 65,565,056.87 | 13,406,578.93 |
应收账款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594,454.26 | 30,049.20 | 262,400.44 | 13,120.02 |
应收账款 | 天通电力 | 3,713,553.35 | 371,038.29 | 3,707,212.35 | 185,360.62 |
应收账款 | 建工集团 | 31,892,894.71 | 1,638,043.14 | 6,639,030.79 | 364,688.68 |
应收账款 | 易成新能源 | 4,025.40 | 201.27 | 1,868,586.61 | 91,103.58 |
应收账款 | 首安清洁能源 | 9,219,186.50 | 460,959.33 | 1,948,000.00 | 97,400.00 |
应收账款 | 京宝化工 | 114,050,390.20 | 5,702,519.51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首山碳材料 | 18,234,582.00 | 911,729.10 | 0.00 | 0.00 |
合 计 | 3,370,561,563.55 | 287,555,359.85 | 2,670,442,832.47 | 201,596,488.18 | |
预付账款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80,684,507.87 | 72,458,027.29 | ||
预付账款 | 建工集团 | 4,356,616.10 | 2,749,868.18 | ||
预付账款 | 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0.00 | 305,599.62 | ||
预付账款 | 中南检测 | 1,579,550.40 | 366,941.40 | ||
预付账款 | 平煤神马报社 | 0.00 | 832,913.00 | ||
预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0,786,868.94 | 44,434,224.15 | ||
预付账款 | 节能科技 | 0.00 | 553,110.46 | ||
预付账款 | 瑞平煤电 | 1,807,886.71 |
合 计 | 99,215,430.02 | 0.00 | 121,700,684.10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0,450,000.00 | 10,450,000.00 | 10,839,107.19 | 10,469,455.36 |
其他应收款 | 梁北二井 | 2,260,000.00 | 113,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首安清洁能源 | 0.00 | 14,228,728.63 | 711,436.43 | |
其他应收款 | 夏店煤业 | 1,036,411.35 | 51,820.57 | 2,531,471.35 | 126,573.57 |
合 计 | 13,746,411.35 | 10,614,820.57 | 27,599,307.17 | 11,307,465.36 | |
长期应收款 | 东大化学 | 150,0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氯碱发展 | 214,946,459.38 | |||
长期应收款 | 京宝焦化 | 51,758,706.09 | 203,222,809.42 | ||
长期应收款 | 中鸿煤化 | 507,034,820.00 | 554,834,188.30 | ||
长期应收款 | 梁北二井 | 384,582,899.44 | 500,0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节能科技 | 100,000,000.00 | 50,0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景昇煤业 | 50,0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夏店煤业 | 303,683,650.93 | 400,0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平煤隆基 | 60,0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神马医药 | 10,442,386.27 | |||
长期应收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30,000,000.00 | |||
合计 | 1,832,448,922.11 | 1,738,056,997.72 | |||
银行存款 | 平煤神马财务公司 | 2,028,808,850.54 | 2,133,552,773.24 | ||
合计 | 2,028,808,850.54 | 2,133,552,773.2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148,848.36 | 158,982.79 |
合同负债 | 易成新能源 | 4,619,240.83 | |
合同负债 | 蓝天化工 | 4,679,243.92 | 5,967,389.72 |
合同负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89,788,079.38 | 54,962,657.35 |
合同负债 | 神马实业 | 457,851.49 | 418,898.96 |
合同负债 | 京宝化工 | 209,320.34 | |
合同负债 | 平煤国际河南矿业 | 3,334,150.89 | 2,950,576.01 |
合同负债 | 天通电力 | 137,297.00 | 183,434.68 |
合同负债 | 平武工贸 | 817,881.89 | 505,450.35 |
合同负债 | 建工集团 | 1,211,783.74 | 283,486.17 |
合同负债 | 瑞平煤电 | 258,495.71 | 237,223.93 |
合同负债 | 飞行化工 | 0.00 | 355,629.06 |
合同负债 | 朝川化工 | 0.00 | 1,183,598.42 |
合同负债 | 天成矿山 | 5,867,121.87 | |
合同负债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 | 160,411,022.88 | 237,589,035.44 |
合同负债 | 平港(上海)贸易 | 13,532,254.46 | 10,701,271.69 |
合同负债 | 梁北二井 | 52,112.70 | 4,752,248.66 |
合同负债 | 夏店煤业 | 0.00 | 3,773,584.92 |
合同负债 | 天工科技 | 1,542,071.06 | |
合同负债 | 平禹煤电 | 140,373.96 | 524,468.97 |
合同负债 | 宝顶能源 | 0.00 | 55,789,961.60 |
合 计 | 287,207,150.48 | 380,337,898.72 | |
应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2,527,197,918.42 | 1,959,769,533.19 |
应付账款 | 机械制造公司 | 0.00 | 8,451,711.71 |
应付账款 | 京宝化工 | 2,767,465.80 | 0.00 |
应付账款 | 力源化工 | 0.00 | 24,210,605.53 |
应付账款 | 首安清洁能源 | 20,205,378.23 | 0.00 |
应付账款 | 建工集团 | 538,192,291.80 | 615,428,310.51 |
应付账款 | 天成环保科技 | 84,346,261.78 | 65,758,621.45 |
应付账款 | 天工机械 | 84,801,014.42 | 27,895,968.36 |
应付账款 | 泰克斯特公司 | 7,551,646.54 | 5,009,682.46 |
应付账款 | 中南汽车贸易公司 | 0.00 | 36,213.00 |
应付账款 | 天元水泥 | 2,276,821.59 | |
应付账款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293,566,065.83 | 113,327,161.36 |
应付账款 | 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275,652,761.42 | 37,182,794.58 |
应付账款 | 瑞平煤电 | 8,059,754.93 | 7,412,136.93 |
应付账款 | 中南检测 | 0.00 | 2,040,429.12 |
应付账款 | 天成矿山 | 71,186,484.21 | 60,391,984.99 |
应付账款 | 天正检测 | 0.00 | 149,100.00 |
应付账款 | 天宏焦化 | 0.00 | 14,800.00 |
应付账款 | 首山碳材 | 5,458,495.00 | 0.00 |
应付账款 | 天力公司 | 0.00 | 12,560,712.71 |
应付账款 | 三矿公司 | 0.00 | 4,211,532.60 |
应付账款 | 七矿公司 | 0.00 | 1,049,933.67 |
应付账款 | 兴平工程管理公司 | 16,505,141.35 | 14,380,077.45 |
应付账款 | 平煤神马设计院 | 48,090,402.69 | 56,367,304.81 |
应付账款 | 天工科技 | 0.00 | 79,900.00 |
应付账款 | 天源新能源 | 0.00 | 3,748,035.60 |
应付账款 | 物流公司 | 0.00 | 11,385.62 |
应付账款 | 平煤神马报社 | 0.00 | 34,174.40 |
应付账款 | 大安煤业 | 0.00 | 2,811,778.40 |
应付账款 | 龙泰吉安 | 0.00 | 119,010.00 |
应付账款 | 京宝焦化 | 0.00 | 5,007,987.00 |
应付账款 | 节能科技 | 24,912,498.86 | 20,620,826.81 |
应付账款 | 平武工贸 | 0.00 | 254,500.05 |
应付账款 | 人力资源公司 | 12,547,000.00 | 0.00 |
应付账款 | 天通电力 | 121,514,406.02 | 0.00 |
应付账款 | 慈济医院 | 0.00 | 222,942.50 |
应付账款 | 环保节能 | 0.00 | 3,316,996.44 |
应付账款 | 易成新能源 | 26,620,000.00 | 302,560,000.00 |
应付账款 | 房地产公司 | 0.00 | 5,900,000.00 |
应付账款 | 长虹矿业 | 0.00 | 740,370.22 |
应付账款 | 天水环境 | 0.00 | 530,000.00 |
合 计 | 4,171,451,808.89 | 3,361,606,521.47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78,827,769.86 | 255,972,198.07 |
其他应付款 | 建工集团 | 34,046,803.55 | 62,514,770.73 |
其他应付款 | 天工机械 | 1,357,131.64 | 790,152.41 |
其他应付款 | 天成环保科技 | 3,644,045.82 | 4,123,372.38 |
其他应付款 | 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 0.00 | 4,976,131.64 |
其他应付款 | 中平信息技术公司 | 40,910,450.89 | 39,273,049.00 |
其他应付款 | 机械制造公司 | 0.00 | 1,776,037.71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神马医药 | 893,075.00 | 0.00 |
其他应付款 | 平港(上海)贸易 | 543,064.18 | 593,064.18 |
其他应付款 | 泰克斯特公司 | 310,871.81 | 299,749.81 |
其他应付款 | 天通电力 | 109,164.44 | 45,823,028.23 |
其他应付款 | 环保节能 | 6,030,118.89 | 6,993,781.46 |
其他应付款 | 三矿公司 | 0.00 | 896,170.11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 | 718,359.88 | 718,359.88 |
其他应付款 | 中南检测 | 5,169,380.00 | 732,121.00 |
其他应付款 | 首安清洁能源 | 2,506,910.90 | |
其他应付款 | 七矿公司 | 7,087,848.79 |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神马报社 | 3,401,066.60 | 4,969,529.54 |
其他应付款 | 平武工贸 | 148,848.55 | 148,848.55 |
其他应付款 | 兴平工程管理公司 | 0.00 | 3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大安煤业 | 0.00 | 5,614,010.00 |
其他应付款 | 高安煤业 | 17,625,081.39 | |
其他应付款 | 节能科技 | 525,533.65 | 539,923.30 |
其他应付款 | 慈济医院 | 3,434,979.80 | 2,957,240.30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神马朝川矿 | 155,236.12 | 4,304,975.35 |
其他应付款 | 人力资源公司 | 12,839,782.41 | 4,578,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天成矿山 | 3,665,851.74 | 1,699,739.79 |
其他应付款 | 瑞平煤电 | 0.00 | 4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神马设计院 | 722,663.17 | 874,649.62 |
其他应付款 | 房地产公司 | 838,000.00 | |
合 计 | 299,961,108.90 | 477,499,833.2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限制性股票 | 1,349,280.00 | 4,209,753.60 | ||||||
合计 | 1,349,280.00 | 4,209,753.6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限制性股票 | 不适用 | 25个月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授予日股票收盘价格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的可行权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保持一致。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部分授予对象因业绩或工作岗位未达到激励条件、提前退休等原因可行权失效。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5,630,324.66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煤炭行业市场环境与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变化较大,为充分体现股权激励的严肃性和挑战性,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年度和解除限售期作相应调整:(1)考核年度基期由2019年调整为2020年;(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3年5月5日-2024年5月4日,后续解除限售期相应顺延。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2-046号公告)。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38,619,108.53元;已经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10,000,000.00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425,350,122.91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分公司十二矿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 14 时 51 分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全力搜救、核实,事故确定 16 人遇难。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管理要求、内部组织架构以及内部报告制度的特点,本公司将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我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和提供的主要劳务类型为基础确定的。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混煤分部 | 洗煤分部 | 勘探工程分部 | 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4,835,061,606.66 | 20,801,997,187.09 | 207,516,684.13 | 3,127,513,585.51 | 7,410,806,696.30 | 31,561,282,367.09 |
营业成本 | 6,746,069,985.40 | 19,478,237,693.50 | 245,912,784.60 | 2,519,032,701.14 | 7,354,516,615.39 | 21,634,736,549.25 |
期间费用 | 2,891,590,525.22 | 154,857,101.07 | 29,796,265.21 | 296,128,751.59 | 53,861,595.66 | 3,318,511,047.43 |
资产总额 | 68,266,595,589.82 | 4,664,468,481.12 | 438,509,449.27 | 14,523,481,142.17 | 10,613,898,239.95 | 77,279,156,422.43 |
负债总额 | 42,846,901,549.77 | 2,103,815,443.72 | 252,290,239.07 | 9,413,030,951.47 | 6,097,771,304.06 | 48,518,266,879.97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743,304,300.70 | 2,239,998,614.37 |
1年以内小计 | 2,743,304,300.70 | 2,239,998,614.37 |
1至2年 | 878,208,496.74 | 626,809,709.59 |
2至3年 | 225,248,383.62 | 44,340,590.1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4,121,382.17 | 6,180,294.39 |
4至5年 | 6,180,294.39 | |
5年以上 | 95,855,773.37 | 96,850,523.33 |
合计 | 3,992,918,630.99 | 3,014,179,731.8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92,918,630.99 | 100 | 422,657,516.54 | 10.59 | 3,570,261,114.45 | 3,014,179,731.80 | 100 | 288,850,793.42 | 9.58 | 2,725,328,938.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992,918,630.99 | 100 | 422,657,516.54 | 10.59 | 3,570,261,114.45 | 3,014,179,731.80 | 100 | 288,850,793.42 | 9.58 | 2,725,328,938.38 |
合计 | 3,992,918,630.99 | / | 422,657,516.54 | / | 3,570,261,114.45 | 3,014,179,731.80 | / | 288,850,793.42 | / | 2,725,328,938.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43,304,300.70 | 137,165,215.05 | 5.00 |
1至2年 | 878,208,496.74 | 87,820,849.68 | 10.00 |
2至3年 | 225,248,383.62 | 67,574,515.09 | 30.00 |
3至4年 | 44,121,382.17 | 28,678,898.40 | 65.00 |
4至5年 | 6,180,294.39 | 5,562,264.95 | 90.00 |
5年以上 | 95,855,773.37 | 95,855,773.37 | 100.00 |
合计 | 3,992,918,630.99 | 422,657,516.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应收账款按账龄进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65% |
4-5年 | 90% |
5年以上 | 10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8,850,793.42 | 134,684,535.84 | 877,812.72 | 422,657,516.54 | ||
合计 | 288,850,793.42 | 134,684,535.84 | 877,812.72 | 422,657,516.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77,812.7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零星客商 | 货款 | 877,812.72 | 经查客户已经注销、吊销,无法找到对方单位等 | 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批 | 否 |
合计 | / | 877,812.72 | / | / | /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 1,220,039,437.60 | 0.00 | 1,220,039,437.60 | 30.56 | 137,356,631.16 |
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712,251,318.90 | 0.00 | 712,251,318.90 | 17.84 | 35,612,565.95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560,966,001.52 | 0.00 | 560,966,001.52 | 14.05 | 28,048,300.08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 | 427,991,734.54 | 0.00 | 427,991,734.54 | 10.72 | 32,810,678.10 |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 219,700,601.18 | 0.00 | 219,700,601.18 | 5.50 | 10,985,030.06 |
合计 | 3,140,949,093.74 | 0.00 | 3,140,949,093.74 | 78.67 | 244,813,205.35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19,021.86 | 7,3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3,052,137,505.54 | 2,586,720,826.65 |
合计 | 3,054,956,527.40 | 2,594,020,826.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2,819,021.86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 | |
合计 | 2,819,021.86 | 7,3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203,420,186.28 | 2,700,370,005.37 |
1年以内小计 | 3,203,420,186.28 | 2,700,370,005.37 |
1至2年 | 701,227.49 | 3,943,255.85 |
2至3年 | 907,478.70 | 22,065,006.0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676,721.83 | 4,073,860.62 |
4至5年 | 351,361.03 | 9,490,358.33 |
5年以上 | 32,117,221.44 | 32,176,162.92 |
合计 | 3,259,174,196.77 | 2,772,118,649.1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3,031,949,283.33 | 2,631,592,098.53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220,245,368.80 | 131,578,150.53 |
应收职工款 | 6,156,966.74 | 7,351,817.65 |
备用金 | 822,577.90 | 1,596,582.45 |
合计 | 3,259,174,196.77 | 2,772,118,649.1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85,397,822.51 | 185,397,822.5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646,597.32 | 21,646,597.3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7,728.60 | 7,728.60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07,036,691.23 | 207,036,691.2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组合 | 185,397,822.51 | 21,646,597.32 | 7,728.60 | 207,036,691.23 | ||
合计 | 185,397,822.51 | 21,646,597.32 | 7,728.60 | 207,036,691.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7,728.6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零星客商 | 货款 | 7,728.60 | 经查客户已经注销、吊销,无法找到对方单位等 | 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批 | 否 |
合计 | / | 7,728.60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 1,971,428,153.57 | 60.49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98,571,407.68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 385,585,102.51 | 11.83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19,279,255.13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384,468,451.26 | 11.80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19,223,422.56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132,133,211.78 | 4.05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6,606,660.59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91,333,745.21 | 2.80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4,566,687.26 |
合计 | 2,964,948,664.33 | 90.97 | / | / | 148,247,433.2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149,510,391.79 | 98,940,351.92 | 5,050,570,039.87 | 4,468,658,518.53 | 98,940,351.92 | 4,369,718,166.61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783,137,969.24 | 1,783,137,969.24 | 1,764,628,536.10 | 1,764,628,536.10 | ||
合计 | 6,932,648,361.03 | 98,940,351.92 | 6,833,708,009.11 | 6,233,287,054.63 | 98,940,351.92 | 6,134,346,702.7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 260,335,754.20 | 213,159.35 | 260,548,913.55 | |||
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72,400,512.42 | 65,458.38 | 72,465,970.80 |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526,344,300.05 | 470,796.83 | 526,815,096.88 |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 117,550,366.20 | 219,033.82 | 117,769,400.02 |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60,559,913.54 | 68,815.22 | 60,628,728.76 | |||
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 30,498,000.00 | 30,498,000.00 | 30,498,000.00 | |||
平顶山市广天煤业有限公司 | 37,761,011.55 | 37,761,011.55 | 37,536,351.92 | |||
平顶山市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 30,906,000.00 | 30,906,000.00 | 30,906,000.00 | |||
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73,164.00 | 1,273,164.00 |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 625,986,170.62 | 275,260.89 | 626,261,431.51 | |||
郑州市兴英平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56,676.47 | 51,056,676.47 | ||||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683,986,649.48 | 36,925.24 | 1,684,023,574.72 |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8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700,559,100.00 | 700,559,100.00 | ||||
合计 | 4,468,658,518.53 | 981,908,549.73 | 301,056,676.47 | 5,149,510,391.79 | 98,940,351.9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 15,701,357.67 | 5,598,817.25 | 4,690,692.27 | 16,609,482.6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46,546,631.20 | 73,877,825.08 | 59,500,000.00 | 1,160,924,456.28 |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02,380,547.23 | 23,014,758.95 | 19,791,275.87 | 605,604,030.31 | |||||||
合计 | 1,764,628,536.10 | 102,491,401.28 | 83,981,968.14 | 1,783,137,969.24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142,539,519.66 | 18,404,650,593.62 | 31,184,289,362.46 | 21,185,207,659.77 |
其他业务 | 691,437,399.74 | 776,506,238.07 | 632,859,539.15 | 706,791,430.26 |
合计 | 27,833,976,919.40 | 19,181,156,831.69 | 31,817,148,901.61 | 21,891,999,090.0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0,000,000.00 | 284,828,524.2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2,491,401.28 | 74,710,874.4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846,453.77 | 22,577,359.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500,000.00 | 49,500,000.00 |
债务重组收益 | 1,494,400.00 | |
合计 | 219,837,855.05 | 433,111,158.14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5,353,998.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071,556.6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706,907.3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542,787.8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800,470.9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942,082.36 | |
合计 | 25,518,882.1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18 | 1.7292 | 1.59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09 | 1.7182 | 1.582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李延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