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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 年5月12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

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德勤华永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德勤华永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德勤华永就审计的各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严格执行,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德勤华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8日,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德勤华永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德勤华永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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