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其中董事麦正辉先生委托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所议事项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和董事、总裁麦正辉先生因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18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4.46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因此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长集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4.46元/股。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长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
19日起生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