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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会计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61,400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0,800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00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均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立信会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立信会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立信会计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销售费用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租赁业务等。

立信会计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特此报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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