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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关于开展电子债权凭证质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电子债权凭证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电子债权凭证质押业务的议案》,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向商业银行进行电子债权凭证质押,开展开立银承、国内证、商票等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额度在上述业务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情况

1、额度及期限

公司的质押实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即用于电子债权凭证质押的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合作机构及授权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相关业务的合作银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3、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采用电子债权凭证质押。如涉及对外提供担保时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二、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与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电子债权

凭证的频率不断增加,通过开展电子债权凭证质押业务可以提高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有利于实现资源的统筹使用和信息化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业务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电子债权凭证质押业务,可能存在应收、应付票据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专用账户,可能会对公司资金造成暂时性流动性影响。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采用以新收电子债权凭证入池置专用账户资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量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担保风险

公司以电子债权凭证做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电子债权凭证的到期,逐步办理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电子债权凭证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电子债权凭证入池,确保质押额度充足,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授信与质押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电子债权凭证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有权对电子债权凭证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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