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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精达股份进行了认真的持续督导,切实履行保荐责任,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7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面值为100元共787.00万张,面值总额787,000,0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78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253,113.2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76,746,886.7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于2020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6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7,674.69
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7,894.16
其中: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1,741.05
加:收到的理财产品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12.3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92.91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741.0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7,894.16万元;收到的理财产品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612.3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92.91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2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333,33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7元,共计募集资金29,7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67.77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182.2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于2022年10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67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9,182.23
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9,224.04
其中: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2.04
加:收到的理财产品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1.8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0.00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0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224.04万元;收到的理财产品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41.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8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城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三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中国建设银行机构调整原因,2021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外,其他内容不变。此次重新签订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2021年10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2021年10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13080200292002044313,901,479.3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1151007880100000147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130802002920019447127,596.4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1151007880110000115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34050166860800000884
合 计3,929,075.86

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11510078801000001471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11510078801100001153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34050166860800000884户已分别于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7日和2023年3月7日注销。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

2022年11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1308020029200242003
合 计

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3年3月7日注销。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674.6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741.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7,89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32,400.0032,395.7132,395.7132,395.71100.002,292.99注1否 注3
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26,300.0026,300.0026,300.0011,741.0526,519.47219.47注2100.83620.47注4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18,978.9818,978.9818,978.98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8,700.0077,674.6977,674.6911,741.0577,894.16219.4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0,921.4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2330号《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2021年12月17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4月6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2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2023年1月10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促进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所有已到期的现金管理均已按期赎回,募集资金闲置资金使用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及额度。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618.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693.32万元。其形成的原因主要系:(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合理调整配
置资源,审慎使用募集资金。(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实现效益;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效益7,037.25万元。注2: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金额为219.47万元,系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的投资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3: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的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主要系(1)期间原材料电解铜价格上涨导致财务费用支出增加;(2)部分重要客户战略重点转移,造成订单流失,再加上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使得销量未达预期;(3)新厂区建设固定资产增长幅度较大,年度折旧成本上升,且设备调试、磨合损耗较大,产能发挥受到影响;(4)初期部分产品为光伏逆变器配套,受国家政策影响,市场启动时间较晚,产能未能发挥。注4: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于2023年10月正式投产,投产期1年后进入正式达产期;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一年预计净利润为2,362.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效益620.47万元,达到了投产期预期效益。

附件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182.2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224.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29,750.0029,182.2329,182.2342.0429,224.0441.81注1100.14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9,750.0029,182.2329,182.2342.0429,224.0441.8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所有已到期的现金管理均已按期赎回,募集资金闲置资金使用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及额度。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金额分别为41.81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2021年12月17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4月6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2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2023年1月10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29,182.00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2023年度,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理财产品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1.8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单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单的情况。

(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618.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693.32万元。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精达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0304号),鉴证结论认为“精达股份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精达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精达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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