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徐洋先生和张俊杰先生、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和王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徐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945万元(含)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至2026年7月31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高效、有序的办理融资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决定使用授信额度,并签署在授信事宜中产生的各项法律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