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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润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活动,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李润生:中国国籍,1952年6月生,公共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等职务。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在发表意见时,注重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2023年度我参加专门委员会及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参加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情况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参加战略委员会次数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参加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润生24402

2023年,我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历次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在审议议案时,我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关联交易等事项中,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我与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为我履职创造有利条件,我和管理层之间沟通顺畅,不存在障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对2023年度的董事会会议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均进行了积极审议,认真讨论、审查和论证各项事项,努力完成独立董事履行的职责,并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报告期,我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表示同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7月15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报告期内,未发生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修正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未发生改聘。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针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事项,我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我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信息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则,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确保了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在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任职。我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及时向管理层提出建设性意见,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积极地为股东利益提升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班子全面贯彻落实了2023年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二)其他

报告期内,我对独立董事薪酬,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我作为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下列情形:

1、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

2、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与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对财务报告进行核查和监督,忠实、诚信、

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管理层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再创佳绩。

独立董事:李润生2024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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