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十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赵启正先生因事委托董事刘明德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长李选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批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决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现将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2年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2年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决议。
4、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03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与证券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手续,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19楼1913室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3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费用:自理
(3)联系人:李翠云
(4)联系电话:(0755)25290180
(5)传真:(0755)25290932
(6)邮政编码:51808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00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