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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8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317,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25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和实施主体的公告(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4,317,8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伟民、童碧君

(三)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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