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下午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募投项目收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