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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8

2023年度,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召开方式
12023年1月13日第七届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场及通讯方式
22023年2月24日第七届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通讯会议
3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第三次会议1、《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通讯会议
42023年4月27日第七届第四次会议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讯会议
52023年8月2日第七届第五次会议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通讯会议
62023年9月6日第七届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通讯会议
72023年10月25日第七届第七次会议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讯会议
82023年12月15日第七届第八次会议1、《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通讯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有关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经营状况。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收购资产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符合公司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5、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7,000万,实际已发生额合计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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