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1008仁智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 投票议案 | ||
1.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2.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
3、有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提案5、提案6、提案7、提案9、议案1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算并披露。提案6、提案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等前往登记;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6、登记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7、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1008仁智股份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 晶、祝思颖;
3、联系电话:0755-8320 0949;
4、联系传真:0755-8320 3875;
5、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彩田路西京地大厦1008仁智股份办公室;
6、邮政编码:518000。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9”,投票简称为“仁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 议案 | |||||
1.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2.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