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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6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490,367.7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54,972,566.62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79,068,372.85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5元(社会公众股含个人所得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17,142,18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114,241.70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0.18%。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权/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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