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和“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安排:截至2024年1月31日,“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已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4,520.21万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均已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19,063.14万元、401.27万元、18,400.00万元。上述四个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42,384.62万元(含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白云山”)拟对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实施结项并将项目节余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34,711,6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85,807,628.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2,361,10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63,446,528.3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一、“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150,000.00 | 99,757.10 | 84,568.47 | 2025年12月31日 |
二、“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100,000.00 | 64,391.67 | 56,256.24 | 2024年1月31 日 |
其中:1、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 | 60,000.00 | 60,000.00 | 51,864.57 | |
2、何济公药厂易地改造项目 | 40,000.00 | 4,391.67 | 4,391.67 | 已变更用途 |
三、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 | 100,000.00 | - | - | 已变更用途 |
四、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203,395.67 | 已结项 |
五、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20,000.00 | 2,774.99 | 2,774.99 | 已变更用途 |
六、补充流动资金 | 216,344.65 | 222,049.70 | 236,785.20 | 已结项 |
七、收购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 | - | 108,000.00 | 108,000.00 | 已结项 |
八、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 | 48,901.37 | 30,046.89 | 2023年12月31日 |
九、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 - | 11,842.90 | 11,524.43 | |
十、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 | - | 38,400.00 | 20,172.21 | |
合计 | 786,344.65 | 796,117.73 | 753,524.10 | -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目前,本公司募投项目“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和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3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对上述四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结项的四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注)(万元) | 利息收入(万元)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一、“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60,000.00 | 56,769.28 | 1,289.49 | 4,520.21 |
二、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广药白云山化学药(珠海)有限公司 | 48,901.37 | 30,046.89 | 208.66 | 19,063.14 |
三、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 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11,842.90 | 11,524.43 | 82.80 | 401.27 |
四、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 |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38,400.00 | 20,172.21 | 175.25 | 18,400.00 |
合计 | 159,144.27 | 118,512.81 | 1,756.20 | 42,384.62 |
注: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的时间截至2024年1月31日止,其他三个项目的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均按照项目投资概算进行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均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各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具体如下:
1、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节俭地使用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采购成本,部分募投项目节约了一些建设费用。此外,募
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2、募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获得了各类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约1.57亿元,在资金使用中优先使用政府专项资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节余了募集资金。
3、部分节余款项为支付周期较长、尚未达到结算条件的质保金、工程进度款、设备结算款等,各实施主体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进行结算。
4、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实施主体自有资金支付,亦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公司对上述四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前述节余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相关手续。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本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与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
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和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四个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和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四个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四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白云山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白云山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白云山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白云山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