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2024年3月14日上午10:30在北京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中航发展大厦A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三人,实到二人,监事江山巍、刘震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胡万林委托监事江山巍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江山巍主持。会议议程如下:
一、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332,992.95万元,同比增长19.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268.79万元,同比增长14.11%。基本每股收益0.7510元/股,同比增长14.1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9%,同比增长0.49个百分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3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