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4-023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新股。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6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9,4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6,442,994.58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7月16日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GX07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 79300188000068269 | 募集资金专户 | 23,138.09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 | 72010078801300003205 | 募集资金 | 9,320,138.61 |
分行营业部 | 专户 | ||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129903560810910 | 募集资金专户 | 24,444,460.37 |
合计 | 33,787,737.0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情况如下:
经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0年8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1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同时废止原《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二期项目款投入32,363,347.68元,以票据支付并到期置换10,000,000.00元。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404,091.50元,结余募集资金(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余额为33,787,737.07元。具体情况如下: |
目前,富士达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工程建设已全部完工,部分区域经过生产环境改造,设备购置、安装等已投入生产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项目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同时在票据方式支付到期后进行等额置换。 | |||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2年8月2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9月2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4,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已于2023年8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月14日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招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3-1-10 | 2023-3-1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74% |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23-4-21 | 2023-4-2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49% |
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经过对比、分析、筛选,2023年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账户划款,再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账户。截止报告期末,累计票据支付并到期置换5,777.94万元。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不适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不适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士达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士达《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士达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士达《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富士达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富士达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富士达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富士达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206,442,994.5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363,347.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8,583,198.14 | |||||
总额比例 | 0.0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否 | 206,442,994.58 | 42,363,347.68 | 178,583,198.14 | 86.50% | 2023年8月31日 | 目前尚处于产能爬坡期,未能100%达产 | 否 |
合计 | - | 206,442,994.58 | 42,363,347.68 | 178,583,198.14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2022年7月富士达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工程建设完工,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尚处产能爬坡期,预计项目于2024年7月100%达产。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2022年8月2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9月2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4,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已于2023年8月14日使用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2年8月2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在上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没有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情况说明 | 2021年7月2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使用票据方式支付部分资金到期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公司从自有账户开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用于工程项目款支付,票据到期先从自有账户划款,再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账户;同时,公司将收到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于支付二期项目建设款。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以票据支付并到期置换57,779,406.6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