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4-032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向董事会报告 |
第三十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与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后者规定内容执行,并应及时对本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第四十条 在本议事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第四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