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二楼223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6人,实到6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茂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本公司经营发展、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有利于增强本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审查同意本公司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成渝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