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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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653,407.9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338,462.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4,610,912.73元,减去2023年度内分配的普通股股利64,475,448.40元,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51,143,593.4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995,506,627.18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3,384,629.6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338,462.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5,595,079.13元,减去2023年度内分配的普通股股利64,475,448.40元,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1,165,797.4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271,619,992.86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2024年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况、可分配利润等,提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其他说明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分红方案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