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予以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