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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6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环保、技改等项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1,924,589.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824,480.8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3年,钢铁行业依然处于弱周期运行,多数钢厂呈现成本高企、业绩亏损的局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实现利润总额564.8亿元,相比创下近20年行业利润最低点的2022年高出199.3亿元,但与2021年利润总额的4240.9亿元要低3676.1亿元。

2024年,钢铁行业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仍然面临

高利率、高通胀的风险,增长动能不足的情况,将加大中国出口面临的外需收缩压力。国内房地产行业仍处低迷状态,对钢铁需求量形成拖累,钢铁产能供给问题仍然凸显,行业竞争加剧。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能源环境约束更加趋紧。煤炭电力保障仍然是影响钢铁行业生产运行重要因素,环保治理、能耗“双控”仍将是钢铁行业发展的硬要求。特别是钢铁行业是碳排放量大户,绿色低碳发展将是钢铁行业未来必须持续推进的重点任务,也对公司环保达标排放、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是冶金原燃材料的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螺纹钢、优线、弹簧扁钢、汽车板簧、铁精粉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汽车制造等行业。

公司生产的螺纹钢、优线主要通过代理商在江西省及周边地区销售,少量为重点工程直供,在江西省内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弹簧扁钢是公司的战略产品,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公司通过持续多年的耕耘,多年来在汽车弹簧用钢细分市场一直保持较高的占有率,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和较强的议价能力,是公司的高效益产品之一;利用弹簧扁钢原材料制造商及先期研发优势,公司将产品线进一步延伸至汽车板簧,目前已覆盖轻微簧、中重簧、客车簧等全系列产品,主要配套商用车市场,少量配套乘用车。

公司始终紧跟市场变化,坚持以销定产的原则,按照保生产、保供应的原则按需采购原材料;灵活调整销售节奏、区域、价格和品种规格等,实现公司产品效益最大化。

公司钢材产量稳定在400万吨以上,产能利用率基本饱和,公司内生性的产量提升的空间不大;公司一直在关注行业内及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机会,如有合适的标的,公司将积极参与并购整合。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824,480.85元,同比下降35.16%。

2024年,公司面对的外部经营环境仍较为复杂,钢铁需求、价格以及钢铁行业盈利水平改善的情况仍有待观察,同时,钢铁行业面临的能源环境约束将持续影响企业的资本支出水平。为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保障公司正常营运资金外,2024年公司主要资金需求如下: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31亿元调整为不超过17.96亿元,主要投向“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超低排放项目”)、“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发电项目”)。2023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方大特钢作为一家城市钢厂,“超低排放项目”具有现实紧迫性,项目完成后,将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对当地大气环境的负荷,促进公司达到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标准,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及地方社会发展需要;公司投资建设“发电项目”,项目实施后,公司自发电率将由60%提升到80%,每年可增加净利润约7000万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助力公司度过当前钢铁行业的困难时期。

上述两个项目均是根据当前国家和地方政策以及钢铁行业形势做出的、具有现实紧迫性的安排,既是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司提升效益、渡过难关的现实选择,项目的实施具有必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同时也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后,拟通过使用自有并自筹资金继续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推动公司各项规划落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提出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节能环保、技改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努力实现规划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20212,731,970,872.062,588,303,797.53
2022926,204,572.140
2023688,824,480.850

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2,588,303,797.53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48,999,975.02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178.63%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方大特钢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未来三年回报规划”)规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但2023年至2025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未对2023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后续将持续按照未来三年回报规划的规定做好后续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违反未来三年回报规划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和股东的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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