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辞职的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侯红梅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侯红梅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及在公司子公司的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侯红梅女士辞职后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红梅女士持有公司213,84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89%。侯红梅女士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监事离任后股份锁定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侯红梅女士离任后,公司将聘任其担任公司顾问。公司对侯红梅女士在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监事会的科学、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文静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陈文静女士,197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任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现任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任。
陈文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参控股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