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3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玲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交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财务负责人汪海进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内容为:为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公司拟以总股本数94,45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33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权益分配涉及税费缴纳的,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10月,公司完成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工作,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管,根据2023年度该专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7-35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
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 26 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4〕7-36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