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了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六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采用年薪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公司相关人事规定发放。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职责、岗位价值及能力确定其年度奖励分配激励制度,整体薪酬分配遵守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四、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主导公司经营方向和重要决策事项,拟定年度基本薪酬76.8万元,绩效薪酬基数76.8万元;如董事长同时兼任经理职务的,除基本薪酬不变外,绩效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制度领取。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万元(税后)。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本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全年)薪酬方案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方案的薪酬金额为税前人民币金额(独立董事津贴除外),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姓名 | 职务 | 基本薪酬 | 绩效薪酬基数 |
张燕民 | 经理 | 51.6万元 | 51.6万元 |
朱旺杰 | 副经理 | 35.14万元 | 35.14万元 |
WU JIE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34.896万元 | 23.26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