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林立洪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现场出席人数为2人,万知永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林立洪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