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60074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3月26日
目 录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三、议案名称:
序号 | 议案名称 | 页码 |
1 | 关于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 |
2 | 关于选举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障大会秩序、提高大会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股东要求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
题。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大会主持人将按照其持有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4、股东要求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股东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大会主持人应回答股东的合理问询,或指定有关人员回答。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做出答复。若股东的问询与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合法利益,大会主持人和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投票表决,由一名监事代表监票,股东(或授权代表)、律师计票,请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签名。
8、公司董事会聘请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3月26日13点30分。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一汽富维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孙静波女士。
四、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股份。
2、宣布现场会议的监票人及计票人。
3、审议议题:
序号 | 议案名称 | 页码 |
1 | 关于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 |
2 | 关于选举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 |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5、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并公布各议案表决结果。
6、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7、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8、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选举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提名胡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胡汉杰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胡汉杰,男,1964年出生,籍贯河南叶县,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毕业,称职: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一汽内饰件厂副厂长、一汽贸易公司红旗轿车中南区负责人、长春塔奥金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一汽集团车身厂厂长、一汽解放车身厂厂长兼总装配厂厂长、一汽解放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总经理助理兼卡车厂厂长、一汽解放副总经理、一汽吉林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一汽大众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一汽解放常务副总经理、一汽解放事业本部常务副本部长兼党委副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事业本部本部长兼党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解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胡汉杰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提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二:《关于选举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杨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杨文昭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杨文昭,男,1977年出生,籍贯陕西眉县,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毕业,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机械厂人事处副处长、北京长庚消防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安全部主任、北京永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兵兴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北京永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现任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杨文昭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提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