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徐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为:
电话:0711-3350050
传真:0711-3350621
通讯地址:湖北省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18号
电子邮箱:goody@goody.com.cn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王瑰琦先生,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对王瑰琦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刘贤才先生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3、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4、被聘任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3月16日
附件:
1、徐博,男,1997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历任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助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专员、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日,徐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贤才,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内审师。历任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天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东伟雄集团审计主管,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现任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贤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