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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宸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和金圆统一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

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16.1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3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8.32倍,亦低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3.9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申报价格高于19.00元/股(不含19.0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19.00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1,430万股(不含1,4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19.0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430万股,申购时间晚于2024年3月13日14:43:18:518(不含2024年3月13日14:43:18:518)的配售对

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9.0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43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4年3月13日14:43:18:518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将32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67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77,95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7,661,810万股的1.017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1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3月1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6.1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金星宸科技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星宸科技1号资管计划”)、中金星宸科技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星宸科技2号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星宸科技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90.82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28%,星宸

科技2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0.299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0.7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1.1263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631.689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21.126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10.563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4、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4年3月1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3月2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3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8、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2024年3月15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的《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16.16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4年3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32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4年3月13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2年 扣非前EPS (元/股)2022年 扣非后EPS (元/股)T-3日股票 收盘价 (元/股)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前 (2022年)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后(2022年)
688256.SH寒武纪-U-3.02-3.79171.50--
300613.SZ富瀚微1.731.5537.1821.5424.04
300672.SZ国科微0.700.5857.1681.6898.97
603893.SH瑞芯微0.710.4155.3277.76134.07
300223.SZ北京君正1.641.5568.1241.5643.90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31.5533.97

数据来源:Wind资讯。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注3:市盈率平均值计算剔除寒武纪、国科微、瑞芯微异常值。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星宸科技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 领先的核心技术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与引导、全球半导体产业链向中国的转移,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星宸科技一直专注于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在

厦门、上海、深圳设立了研发团队,现已积累较强的研发实力,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成果,核心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大量核心IP资源,包含图像IP、视频IP、高速模拟IP和音频IP等。另外,公司拥有先进的SoC芯片设计流程,支撑大型先进工艺的SoC芯片设计。在保障芯片品质的前提下,公司能够快速集成IP,完成芯片设计流程,并成功流片。同时,公司可根据客户的性能要求制定IP组合,实现芯片+算法利用效率最大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集成电路行业的从业时间均超过十年,SoC芯片设计经验丰富,人员配置完整。

近年来,公司积极研发AI相关技术,跟进AI最新发展动态,大力布局AI领域,为下一阶段的智能化时代做好准备。公司自研全套AI技术,包含AI处理器指令集、AI处理器IP及其编译器、仿真器等全套AI处理器工具链。目前公司加速了创新成果的转化,2020年公司搭载自研AI处理器的芯片实现大规模量产,在传统视频监控芯片技术逐渐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加入了AI技术,搭载了AI算力,可实现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等多种功能。公司AI技术在视频监控芯片行业具有先发优势,公司集成自研AI处理器的SoC现已迭代三代,未来将更广泛地在公司产品进行AI运用、更新AI技术。公司现已成为视频监控芯片领域少有的具备指令集、IP、编译器等AI底层技术芯片设计能力的公司。通过在智能安防、视频对讲、智能车载等多种不同行业客户的应用,公司积累了多种行业领域所需的音视频处理算法库,能在不同行业的不同应用场景提供快速和高成功率的视频、音频识别和检测。

未来,发行人将依靠自己的核心技术优势继续扩大在视频监控芯片市场的领先地位,随着智能化趋势的加快,市场份额有望继续提升。

② 完善的产品线布局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视频监控芯片行业最初的主要下游应用为传统安防监控和传统车载摄像等。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行业下游应用变得更加智能化,衍生出了智能安防、视频对讲、智能车载等新兴应用场景。公司在创立之初就敏锐地发现了行业中的各细分领域发展契机,基于视频监控芯片的核心技术,研发多类应用于不同下游领域的产品,具有全产品线的供应能力。公司产品线横跨智能

安防、视频对讲、智能车载等多个细分领域,在新兴的AI领域也有布局完整的产品线,为国内产品线最丰富、业务布局最完善的厂商之一。

此外,公司凭借其核心团队多年深耕市场的经验,时刻把握市场动向并不断精进技术,逐步形成了以硬件芯片、软件算法相结合,底层IP等技术做支撑,上层的芯片设计能力为核心的矩阵式的产品体系,保障了自身产品可以更加高效地进行迭代更新,紧跟行业前沿技术与最新的市场需求。

③ 丰富的一线客户资源

公司凭借着可靠的产品质量以及优质的客户服务,在国内外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口碑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在各细分市场中均与终端行业龙头企业达成了合作,占据着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智能安防芯片大规模应用于行业领先的安防监控品牌的终端产品中,视频对讲芯片方案覆盖了多家全球主流视频对讲企业,智能车载芯片进入了多家知名的车载视觉厂商的供应链体系。

与此同时,公司也具有全球战略格局,在创立初期就布局了全球市场,并凭借其丰富的产品布局、强劲的技术实力和突出的性价比优势,在境外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已与海外知名厂商开展业务合作,并随着自身产品的精益求精及与头部厂商合作的逐步深入,有望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境外的市场份额。

未来,公司将持续致力于服务龙头企业,继续渗透海外市场,力争与各细分市场的核心厂商发展成为战略合作的关系,利用现有的一线客户资源积累为新产品、新合作的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

④ 卓越的客户服务理念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品质冠群、服务领先、持续创新、长期伙伴”的发展理念,除了核心技术优势外,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同样是公司保持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一方面,公司各产品线的负责人都有着深厚的行业经验,对市场需求趋势和技术革新方向的变化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可以较早地洞悉市场动向,提前布局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取得先机。另一方面,公司可根据下游顾客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与客户保持长期且密切的一对一合作伙伴关系,在使客户满意的同时实现芯片+算法利用效率的最大化。此外,公司建立了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与客户高效、实时对接,能够及时为下游顾客解决问题,进一步提

升了产品性价比与公司在行业内的声誉,将有利于后期公司产品和合作的拓展,从而扩大影响力并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本次发行价格16.1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3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8.32倍,亦低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3.9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617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4.45%;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217,83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4.21%,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347.84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304,619.93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6.16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8,054.01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深交所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按本次发行价格16.16元/股和4,211.263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8,054.01万元,扣除5,263.77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2,790.24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星宸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211.26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989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金圆统一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星宸科技”,股票代码为“30153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211.263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2,106.0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631.689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15.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星宸科技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90.82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28%,星宸科技2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0.299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0.7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1.1263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1.126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10.5631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74.236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1.1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15.9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18.8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790.1367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4年3月13日(T-3日)完成。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16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8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2.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3月1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联席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6.16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4年3月20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2024年3月1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3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4年3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

得超过7,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4年3月14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4年3月20日(T+2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4年3月20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4年3月20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3月22日(T+4日)刊登的《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3月20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3月20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4年3月1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4年3月8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的《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星宸科技指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金圆统一证券指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结算平台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指本次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11.26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的投资者
网下发行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指符合2024年3月8日公布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指2024年3月18日
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为2024年3月13日(T-3日)。2024年3月13日(T-3日),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28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99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4.60元/股-31.6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719,56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核查,有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有1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8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1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0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量为57,750万股,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无效报价2”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28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947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4.60元/股-31.6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661,81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高于19.00元/股(不含19.0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19.00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1,430万股(不含1,4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19.0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430万股,申购时间晚于2024年3月13日14:43:18:518(不含2024年3月13日14:43:18:518)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19.0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43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4年3月13日14:43:18:518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将32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67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77,95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7,661,810万股的

1.0174%。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73家,配售对象为5,880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区间为14.60元/股-19.00元/股,拟申购总量为7,583,86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466.91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报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报价中位数 (元/股)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17.970017.7937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17.980017.7827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17.970017.7075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17.980017.7813
除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以外的其他配售对象17.910017.8165
证券公司17.500017.5509
基金管理公司17.970017.6916
期货公司18.500018.4242
信托公司17.100017.1000
保险公司18.190018.1537
财务公司--
合格境外投资者18.300018.3303
私募基金管理人17.910017.8189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16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8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2.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3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68.04亿元。根据安永华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547470_M02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21年度和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70,260.52万元和44,356.85万元,发行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1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3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16.16元/股,为无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366,030万股,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标注为“低价剔除”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617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217,83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规模的2,347.84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报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4年3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32倍。

截至2024年3月13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2年 扣非前EPS (元/股)2022年 扣非后EPS (元/股)T-3日股票 收盘价 (元/股)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前 (2022年)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倍)-扣非后(2022年)
688256.SH寒武纪-U-3.02-3.79171.50--
300613.SZ富瀚微1.731.5537.1821.5424.04
300672.SZ国科微0.700.5857.1681.6898.97
603893.SH瑞芯微0.710.4155.3277.76134.07
300223.SZ北京君正1.641.5568.1241.5643.90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31.5533.97

数据来源:Wind资讯。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注3:市盈率平均值计算剔除寒武纪、国科微、瑞芯微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16.1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3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8.32倍,亦低于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3.9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211.263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2,106.0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631.689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星宸科技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90.82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28%,星宸科技2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0.299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0.7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1.1263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1.126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10.5631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74.236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1.1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15.9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18.8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790.1367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16元/股。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16.16元/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68,054.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63.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2,790.24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于2024年3月1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4年3月1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2024年3月14日(T-2日)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2024年3月18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前述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战略配售数量计算。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4年3月19日(T+1日)在《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

规定。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6日 (2024年3月8日) 周五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24年3月11日) 周一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24年3月12日) 周二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T-3日 (2024年3月13日) 周三初步询价日(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联席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24年3月14日) 周四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4年3月15日) 周五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4年3月18日) 周一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4年3月19日) 周二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4年3月20日) 周三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4年3月21日) 周四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24年3月22日) 周五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星宸科技1号资管计划和星宸科技2号资管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4年3月15日(T-1日)公告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根据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00%,且认购金额不超过11,119.00万元。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星宸科技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90.826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28%,星宸科技2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0.299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7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1.1263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

截至2024年3月13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3月22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星宸科技1号资管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3,908,26763,157,594.7212
2星宸科技2号资管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302,9964,896,415.3612
合计4,211,26368,054,010.08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631.689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421.126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10.5631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为258家,对应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5,617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申购数量总量为7,217,83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24年3月18日(T日)9:30-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6.16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联席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24年3月18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24年3月20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

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4年3月20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2024年3月20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4年3月20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2、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当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当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当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对应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1536”,未注明或者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

(4)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注册登记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当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注册登记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1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000023029200403170
2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201501100059868686
3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1000500040018839
4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77057923359
5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55914224110802
6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43066285018150041840
7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441010191900000157
8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37010100100219872
9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38910188000097242
10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801014040001546
11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79170153700000013
序号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13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02082594010000028
14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12400011735
15渣打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0000501510209064
16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90303001057738
17汇丰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622296531012
18花旗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1751696821
19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00392518000123500002910
2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944034070800212503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6)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3、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24年3月22日(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4、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5、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

护基金所有。

(六)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五、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15.9000万股。联席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3月18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715.9000万股“星宸科技”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16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星宸科技”;申购代码为“301536”。

(四)网上发行对象

2024年3月1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3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4年3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4年3月14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

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7,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份额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网上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开通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24年3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4年3月18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年3月18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4年3月18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4年3月19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4年3月19日(T+1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年3月19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2024年3月20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3月20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3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24年3月20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4年3月21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4年3月21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4年3月22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含70%),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3月22日(T+4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十、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永育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同龙二路942号423-49

联系人:萧培君

电话:0592-2510108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9620580

3、联席主承销商: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荷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10-11层联系人: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592-3117999

发行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备注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9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31820119.001,060高价剔除
备注
99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3971216.21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4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4384018.6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9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研究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30128818.6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49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证诚通定向资产管理计划089917858616.5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99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894517.48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49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广东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4410717.48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9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中信证券组合089921648117.5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49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3613217.7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9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成长回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8044616.541,430有效报价
备注
53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8521518.501,430有效报价

549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二组合089916339518.5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599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26316118.5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64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442318.021,430有效报价
备注
69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金计划089904434817.041,430有效报价
备注
74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5498917.041,430有效报价
备注
79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9683717.281,430有效报价
备注
84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恒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30478717.281,430有效报价
备注
89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1888217.361,430有效报价
备注
94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6194917.361,430有效报价
备注
99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玖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4444017.36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04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41069417.36830有效报价
备注
1099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4351618.26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114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89911150517.841,430有效报价

114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7549718.0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199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国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38749218.0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24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702717.3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299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建信组合089921756117.38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312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89904272617.331,430有效报价

1349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4358118.0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399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直通车1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18000517.03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44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902组合089925580918.0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47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平安理财基本面对冲策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34989218.001,430有效报价

149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4400917.75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54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量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8330317.75600有效报价
备注
159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19929417.75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64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307217.75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69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匠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5993917.75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74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36541417.75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799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匠传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715017.35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849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浦发089905451817.98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899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长江养老组合089905791817.98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94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672318.011,430有效报价
备注
199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陆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245518.01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04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产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4528118.01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09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35639318.011,330有效报价
备注
2149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扬中国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7313318.01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199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尧曰量选证券投资私募基金089917820318.18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249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君合安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7623118.781,220有效报价
备注
2299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景气行业基金089904188318.08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349
上海天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演天择量化混合精选A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028517.80840有效报价
备注
2399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兴利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9958518.581,290有效报价
备注
2449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股票精选18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228518.23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499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呈瑞有则科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9935917.77430有效报价
备注
2549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策略精选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978817.77800有效报价
备注
2599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交易精选6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839417.771,110有效报价
备注
2649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安盛1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40171317.7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699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稳鑫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019901341118.02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717

上海千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千宜广宜中证1000指数增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41239317.861,010有效报价

2749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25954318.29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75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27181718.291,210有效报价

279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成长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4794918.051,140有效报价
备注
284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089905735117.9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89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2040117.9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94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泰丰股票型养老金产品089920671517.9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299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优质企业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2876217.9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04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6222217.9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099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1765318.18620有效报价
备注
314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01号企业年金计划089905421118.02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19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众安保险1号资产管理计划089917304418.02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24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一组合089921177518.02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29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429618.02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34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30909418.02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3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89904411217.74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44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优质回报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1848917.74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499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33874717.98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549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089905463118.0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599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B)企业年金计划089905027518.0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646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信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210417.59970有效报价

3649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658617.591,060有效报价
备注
3652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远信中国优质企业逆向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2854217.59780有效报价

3699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5364417.84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749
上海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启林优选中证500量化选股增强1号3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615718.101,360有效报价
备注
379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金秋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7201617.381,300有效报价
备注
3849
深圳诚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奇招盈专享500指数增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456418.241,430有效报价
备注
3899
茂源量化(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凡二中泰量化30股票金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1543517.821,000有效报价
备注
3949
上海衍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复安享中证1000指数增强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844317.93790有效报价
备注
3999
上海衍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复塔山增强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252617.93990有效报价
备注
4049
上海衍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复信淮1000指数增强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1313917.93710有效报价
备注
4099
上海衍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复泰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40462517.931,180有效报价
备注
4149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中证人工智能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089913116118.13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1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04174018.29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24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荣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4598118.29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29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89907210018.19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34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光大银行089922828018.19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39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华泰组合089935164918.19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449
上海佳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佳期恒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十五期089929541218.191,160有效报价
备注
4499
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妤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543318.16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549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量化皓月3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0152418.14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599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皓月5号私募基金089916123317.8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649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青溪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192617.8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699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专享17号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0859117.87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749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中证800六个月持有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40417.5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787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金选专享量化对冲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940217.91910有效报价

4792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金选专享量化对冲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1785217.91950有效报价

4799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量化优选3号a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6229817.91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801

海南世纪前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世纪前沿信淮量化优选1号a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7831917.911,430有效报价

484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571218.8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89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966518.8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93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MSCI中国国际指数资产管理产品089914890018.80750有效报价

494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17074118.8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499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643318.8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504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089922621018.8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509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40235118.801,430有效报价
备注
5149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9592316.761,430有效报价
备注
5199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686317.99960有效报价
备注
5249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元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9447818.02620有效报价
备注
5299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方和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0510817.19940有效报价
备注
5349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淘利指数挂钩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1121517.64960有效报价
备注
5352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投资-新壹心对冲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1020217.641,320有效报价

5359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投资-新壹心对冲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0186917.641,430有效报价

5372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灵泰量化对冲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128017.64640有效报价

5373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灵泰量化进取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136317.64930有效报价

5374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灵泰量化进取运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124017.64930有效报价

5376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青云指数增强运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343417.64750有效报价

5396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041317.64930有效报价

5397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039317.64950有效报价

5398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038417.64950有效报价

5399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035317.64980有效报价

备注
5405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53817.64980有效报价

5406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52117.64960有效报价

5407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54817.64930有效报价

5408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致臻指数增强运作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28917.64970有效报价

5426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青云指数增强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716217.64760有效报价

5430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082817.64790有效报价

5432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127817.64830有效报价

5435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097817.64820有效报价

5436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155917.64830有效报价

5437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君迎指数增强运作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115217.64910有效报价

5449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进取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954217.64700有效报价
备注
5488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臻享量化选股领航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162017.64910有效报价

5499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选股领航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192917.64920有效报价
备注
5521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选股领航运作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086817.64930有效报价

5526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兴灵量化选股领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912617.64860有效报价

5549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进取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397817.641,430有效报价
备注
5552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灵均量化选股领航运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594117.64930有效报价

5599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行11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3667118.011,430有效报价
备注
5649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汇金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2210518.16410有效报价
备注
5699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国新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4254219.001,430无效报价2
备注
5749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淳厚利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33893616.10820低价剔除
备注
579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委托投资089906443115.851,430低价剔除
备注
584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寿自营)089914727815.851,430低价剔除
备注
589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2761715.851,430低价剔除
备注
594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89927642415.851,360低价剔除
备注
5997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7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6025215.831,430低价剔除
注:“无效报价1”的配售对象属于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相关要求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材料的情形,“无效报价2”的配售对象属于经核查不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可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资格条件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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