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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32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59%。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14,669.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8%,公司净资产167,224.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3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利润分配计划》

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俞浩女士因在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回避表决。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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