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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化股份: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

专项审核报告

索引

索引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1-2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3-4

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24BJAG1B0058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股份”)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已由北化股份管理层按照规定编制以满足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的责任

北化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确认、计量和披露,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确认、计量和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核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变更该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北化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北化股份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其他事项

XYZH/2024BJAG1B0058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北化股份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审核报告(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二○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了真实、充分的披露和说明。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内容

对采用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原因及依据

公司充分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用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对采用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2月29日起执行。

(四)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比较表如下:

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变更前变更后
1年以内(含1年)0.00%2.00%
1-2年(含2年)50.00%25.00%
2-3年(含3年)100.00%40.00%
3年以上100.00%100.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2月29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23年度将增加净利润2,843.90万元,其中归母净利润增加2,857.14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据以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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