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力)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任力,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3年,博士。1997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第22届中国专利银奖、广东省技术发明一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广东省专利金奖等。现任国家人体组织功能重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医疗器械研究检验中心副主任。
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规定出席,未出现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6 | 2 | 4 | 0 | 0 | 否 |
(二)报告期内,本人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形成决议。
(四)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跟进、审查、监督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随时掌握其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
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2023年6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就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7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就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8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3年11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就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就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本页无正文,用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力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