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毅昌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42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毅昌股份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叶昌焱 | 郑小芹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 ||
传真 | 020-32200775 | 020-32200775 | ||
电话 | 020-32200889 | 020-32200889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echom.com | zhengquan@echom.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新能源、医疗健康、家电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汽车内外饰部件及总成、新能源热管理系统功能部件及总成、医疗健康类模具及耗材、家电零部件及总成。
公司秉承“忠诚、团结、活力、速度”的企业精神,开创出独具特色的创新产业模式:依托全国一流的工业设计能力、行业领先的模具制造平台、全国化的区域产能布局及规范化的运营管理能力,为汽车、新能源、医疗健康、家电零部件等行业提供产品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工业设计引领产业升级,以智能制造助推转型发展,聚焦新兴行业、新客户、新项目,为客户提供优质、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285,971,609.79 | 2,088,601,058.90 | 2,090,217,929.49 | 9.37% | 1,979,894,264.31 | 1,979,894,264.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72,690,060.92 | 684,584,433.09 | 684,063,572.68 | -30.90% | 642,090,653.81 | 642,090,653.81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261,294,312.85 | 2,710,971,460.67 | 2,710,971,460.67 | -16.59% | 3,744,353,273.28 | 3,744,353,27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2,400,593.95 | 42,493,779.28 | 41,972,918.87 | -606.04% | 74,369,645.78 | 74,369,645.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9,876,249.97 | 11,462,750.63 | 10,941,890.22 | -2,109.49% | 47,181,133.48 | 47,181,133.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712,737.42 | 135,279,614.55 | 135,279,614.55 | -15.94% | 10,685,684.02 | 10,685,684.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11 | 0.10 | -630.00% | 0.19 | 0.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11 | 0.10 | -630.00% | 0.19 | 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76% | 6.41% | 6.33% | -43.09% | 12.29% | 12.29%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08,919,970.52 | 600,701,501.09 | 649,653,416.76 | 502,019,424.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62,667.04 | -11,913,309.80 | -39,113,425.60 | -172,136,525.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86,259.99 | -14,728,183.98 | -42,345,296.09 | -159,216,509.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50,837.02 | 44,314,819.96 | 21,717,357.66 | 38,329,722.7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07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0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98% | 104,198,900 | 0 | 不适用 | 0 |
谢金成 | 境内自然人 | 2.72% | 10,906,343 | 0 | 不适用 | 0 |
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 | 5,807,600 | 0 | 不适用 | 0 |
杨柳 | 境内自然人 | 1.40% | 5,611,300 | 0 | 不适用 | 0 |
王笛 | 境内自然人 | 0.83% | 3,332,400 | 0 | 不适用 | 0 |
#戴文萍 | 境内自然人 | 0.55% | 2,185,700 | 0 | 不适用 | 0 |
#刘长春 | 境内自然人 | 0.50% | 1,995,490 | 0 | 不适用 | 0 |
#陈永棣 | 境内自然人 | 0.46% | 1,862,700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6% | 1,842,472 | 0 | 不适用 | 0 |
瞿浙东 | 境内自然人 | 0.43% | 1,715,0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谢金成是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刘长春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1119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股东#陈永棣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186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杨柳 | 新增 | 0 | 0.00% | 5,611,300 | 1.40% |
王笛 | 新增 | 0 | 0.00% | 3,332,400 | 0.83% |
#戴文萍 | 新增 | 0 | 0.00% | 2,185,700 | 0.55% |
#陈永棣 | 新增 | 0 | 0.00% | 1,862,700 | 0.46% |
何宇飞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1,381,600 | 0.34% |
钟湘莲 | 退出 | 0 | 0.00% | 939,362 | 0.23% |
#孙金海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3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1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7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3年5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事项
1.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5日,公司在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并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0)。
3.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4.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2年7月1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终止,且已注销股票期权。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一致通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1月5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止,时限不少于10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董事长:宁红涛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