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2025年度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整(含税)/人。
2、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对标
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岗位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