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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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背景
因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的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二、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2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可以在总授信额度内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
3.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部分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序号 | 金融机构 | 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元) |
1 | 招商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 100,000,000 |
2 | 杭州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 150,000,000 |
3 | 宁波通商银行绍兴分行 | 100,000,000 |
4 | 宁波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 100,000,000 |
5 | 农业银行鄞州分行 | 170,000,000 |
6 | 建设银行下应支行 | 50,000,000 |
7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100,000,000 |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和授权额度范围内,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