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3月4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本行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陈心颖、蔡方方、付欣、郭建、杨志群、项有志、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郭田勇共13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叶望春,监事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570百万元,依据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2023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1、本行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超过股本的50%,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按照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2,849百万元。
3、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除上述法定利润分配外,拟以本行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405,918,1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1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953百万元。
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本行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向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董事履职评价
报告》。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2023-2026)》。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风险偏好陈述书》。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执行董事冀光恒、杨志群、项有志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执行董事冀光恒、杨志群、项有志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