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做出如下说明:
一、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订、审议程序及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和《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五、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六、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为了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丰富公司激励体系,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