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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4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一、原财务总监离任情况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云晓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云晓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云晓军先生财务总监一职原定任期为2024年1月3日至2027年1月2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云晓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云晓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晓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云晓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云晓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周国水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周国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国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第

3.2.3条所列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周国水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附件:

财务总监简历

周国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担任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9年

月至2022年

月担任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担任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天津盛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3月起担任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周国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第

3.2.3条所列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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