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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4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秘书任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任欢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任欢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辞职报告自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结束后生效。任欢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万股(因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5万股将回购注销);通过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任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IPO上市、信息披露、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媒体关系、对外投资和政府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任欢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季弘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季弘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0755-27652253
电子邮箱jihong@cem-instruments.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园五区19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4日

附件:季弘先生简历

季弘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季弘先生曾先后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上海柯瑞森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季弘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季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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