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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景科技”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腾景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腾景科技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10万元(含收益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同意,腾景科技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光电子关键与核心元器件建设项目32,253.0427,854.89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109.706,109.70
合计38,362.7433,964.59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上市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上市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10万元(含收益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上市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上市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上市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上市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上市公司将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市公司内审部作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市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上市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增加上市公司收益,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10万元(含收益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上市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10万元(含收益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上市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吕泉鑫 黄振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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