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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越博: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4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越博 公告编号:2024-024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4年2月29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9),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47.22万元至-20,898.76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3,814万元到0万元。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年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若保留意见未消除,公司2023年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部分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显会先生、独立董事沈菊琴女士、独立董事黄敏女士、非独立董事周学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王显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辞职后王显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显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独立董事沈菊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辞职后沈菊琴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菊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独立董事黄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辞职后黄敏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黄敏女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非独立董事周学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辞职后周学勤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学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独立董事王显会先生、独立董事沈菊琴女士、独立董事黄敏女士、非独立董事周学勤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显会先生、沈菊琴女士、黄敏女士、周学勤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王显会先生、沈菊琴女士、黄敏女士、周学勤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部分董事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2.7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包括提案权)的股东湖北润钿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吴小平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左茜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小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左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小平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左茜女士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茜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吴小平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周学勤先生的辞职将生效;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左茜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黄敏女士的辞职将生效。王显会先生、沈菊琴女士仍将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3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小平先生简历

吴小平,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1993年,中国石化仪征化纤管理人员;1994年至今,南京新高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小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左茜女士简历

左茜女士,女,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2018年至2020年,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2020年至今,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左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左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及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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