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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建设: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3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债券简称:21中南01 债券代码:149391.SZ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发行人”)于2021年3月17日发行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1中南01”,发行规模为10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存续规模为94,900.00万元。根据《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召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会议时间:2024年【3】月【14】日

3、投票表决时间:2024年【3】月【14】日上午8:00至2024年【3】月

【15】日下午20:00

4、会议地点:以非现场方式召开

5、召开方式和投票方式:非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请于会议投票时间内(2024年【3】月【14】日上午8:00至2024年【3】月【15】日下午20:00),将签名或加盖公章的表决票(附件三)以传真形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会议联系人传真(021-68597087)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扫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描件发送至受托管理人联系邮箱(cxddbsh@zszq.com),并将原件于会议结束5个工作日内送达至受托管理人联系人处。

6、债权登记日:2024年【3】月【13】日(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享有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出席会议人员和参会办法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

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金额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发行人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债券发行人;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如债券受托管理人非本期债券持有人);

(4)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5、资信评级机构委派的人员可以列席本次会议。

(二)登记及参会办法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被代理人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还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

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同表决票一同送交债券受托管理人。

4、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

将本公告所附的参会回执(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24年【3】月【13】日19:00之前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人处(联系方式见下文)。对于拟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请将授权委托书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以邮寄方式登记的,以债券受托管理人签收信函的时间为准。

5、参会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19:00。

6、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人:中南建设项目组

电话:021-50801138

传真:021-68590687

邮箱:cxddbsh@zszq.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18楼中山证券

发行人联系人:任新宇

电话:021-61929799

传真:021-61929733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A栋9楼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详见附件

四)。

2、《议案二、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详见附件五)

3、《议案三、关于豁免本期债券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的议案》(详见附件

六)。

4、《议案四、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并支付部分利息的议案》(详

见附件七)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

如果上述应担任会议主持人的人士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推举出一名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担任该次会议的主持人。

2、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债券增信机构可以按照召集人

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拟审议议案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3、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4、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募集说

明书等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或债券清偿义务继承方的,应当回避表决。

5、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中《议案二、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及《议案四、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并支付部分利息的议案》为互斥关系,持有人只能选择同意议案二与议案四的其中一项,若持有人同时选择同意议案二与议案四,则视为同意议案四。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6、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受托

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前款所称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

7、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

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8、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

债券持有人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接受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并配合推动决议的落实,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9、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落实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按规定和约定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持有人会议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落实的,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予以披露。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未按规定或约定落实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法定或约定的权利。

五、附件目录

附件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二: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四: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附件五:议案二、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附件六:议案三、关于豁免本期债券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的议案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附件七:议案四、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并支付部分利息的议案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附件一: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持有人或法人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章):

持有“21中南01”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附件二: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本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序号会议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豁免本期债券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的议案
4议案四、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并支付部分利息

的议案

注:1、请在上述议案的表决选项中打“√”,多选无效。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

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4、其中《议案二、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及《议案四、

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并支付部分利息的议案》为互斥关系,持有人只能选择同意议案二与议案四的其中一项,若持有人同时选择同意议案二与议案四,则视为同意议案四。

委托人签名(法人债权人须经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债权人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附件三: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序号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2

议案二、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3

议案三、关于豁免本期债券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的议案

4

议案四、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并支付部分利息的议案

其中《议案二、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及《议案四、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并支付部分利息的议案》为互斥关系,持有人只能选择同意议案二与议案四的其中一项,若持有人同时选择同意议案二与议案四,则视为同意议案四。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

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附件四: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

1、“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召开持有人会

议的公告,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

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的至少2个交易日前发出。”

3、“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有临时提案提出的,应于召开日期的至少5个

交易日前提出;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召开日期的至少2个交易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亦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会议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的至少 2 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延期或取消的具体原因。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集人应当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4、“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

5、“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非现场形式的,会议应通过视频、电话会议等通

讯方式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以视频、电话会议等通讯方式召开的,将采取传真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流程,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5日召开,提请“21中南01”的债券持有人:1、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公告期限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意召集人可于会议召开前至少1个交易日向债券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的相关日期安排;2、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期限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意召集人可以就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发出补充通知,但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向债券持有人发出补充通知;3、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提交及公告期限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意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之前,将内容完整的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之前向债券持有人发出会议补充通知;

4、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责任,

同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需进行会议记录;5、为优化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方式,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同意增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表决票扫描件的方式进行表决。本议案如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即视为前述事项被有效豁免,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均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附件五:

议案二、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据《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3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兑付本期债券当期利息并于2025年3月17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部本金并支付对应利息。

鉴于中南建设的经营现状,为稳妥推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现提请债券持有人同意将本息偿付安排按照如下方式进一步调整:

(一)本金兑付调整和分期偿付安排

1)本期债券的兑付期限调整为自2024年3月17日(以下简称“基准日”)起60个月(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剩余未偿还债券本金截至2024年3月17日的应计未付利息计入每张债券单价,不单独派发利息(以下简称“资本化”)。本期债券剩余全部本金及该部分本金截至2024年3月17日的应计未付利息之和为每张债券的兑付基数(以下简称“每张债券单价”)。每张债券单价乘以截至基准日本期债券存续的债券张数等于本期债券本金偿付的兑付基数(以下简称“本金兑付金额”)。特别说明,本期债券存续的债券的剩余面值不会因截至基准日应计未付利息计入本金兑付金额而调整。

2)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维持不变(按照【7.3%】计息)。自【2028】年【6】月起,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开始分期兑付。具体每期兑付方案如下:

序号兑付日“本金兑付金额”兑付比例

第一期本金

2028/6/1725%

第二期本金

2028/9/17

25%

第三期本金

2028/12/1725%

第四期本金

2029/3/1725%

前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中南建设应在相应的兑付日前2个交易日将相关款项划付至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分配。每张债券各次具体分配金额详见详见(三)具体分配金额。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兑付日调整期间,中南建设可以提前偿付本金兑付金额(定义见上文)。

(二)利息兑付调整和支付安排

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维持不变(按照【7.3%】计息),且每张债券新增利息将以每张债券单价为基数计息(基准日(含)后新增利息不进行资本化)。

2023年3月17日(含)至2024年3月17日(不含)的应计利息资本化。

本期债券自2024年【3】月【17】日(含)以后产生的利息不再单独付息,按本议案第(一)条项下的兑付日随每期本金兑付金额同时支付,利随本清。

中南建设应在相应的兑付日前2个交易日将相关款项划付至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分配。每张债券各次具体分配金额详见详见(三)具体分配金额。兑付日调整期间,中南建设可以提前偿付本期债券新增利息。

(三)具体分配金额

序号派息/兑付日每张兑付本金额

(元)

每张派息金额

(元)

每张派息/兑付额

(元)

12028/6/1725.000010.156845035.1568450

2028/9/17 25.0000

10.6504250

35.6504250

32028/12/1725.000011.138640036.1386400
42029/3/1725.000011.621490036.6214900
合计
100.000043.5674000143.5674000

本议案如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金兑付安排及增信保障措施即相应调整,不再适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有关约定。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附件六:

议案三、关于豁免本期债券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中“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的约定:“(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券违约事件:(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到应本金和/或利息;(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任何承诺义务且将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发行人本期债券 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重大不利影响;(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6)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下调至AA或以下级别;(7)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以及“(二)交叉违约保护条款触发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任何一笔债券违约(包括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境外债券等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没有清偿到期应付的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承兑汇票,或其他债务融资),且单独或累计的总金额达到或超过:(1)各货币折人民币30,000万元;或(2)发行人最近一年或最近一个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鉴于发行人经营现状,为稳妥推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现提请债券持有人同意豁免《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中“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之“(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券违约事件”中“(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二)交叉违约保护条款触发情形”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中“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任何一笔债券违约(包括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境外债券等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没有清偿到期应付的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承兑汇票,或其他债务融资),且单独或累计的总金额达到或超过:(1)各货币折人民币30,000万元;或(2)发行人最近一年或最近一个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

《关于豁免本期债券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的议案》如通过不构成本期债券的违约事项。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附件七:

议案四、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并支付部分利息的议

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提出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持有人会议由受托管理人召集,本议案为受托管理人收到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出的议案。根据《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3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兑付本期债券当期利息并于2025年3月17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部本金并支付对应利息。

鉴于中南建设的经营现状,为稳妥推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现提请债券持有人同意将本息偿付安排按照如下方式进一步调整:

(一)本金兑付调整和分期偿付安排

1)本期债券的兑付期限调整为自2024年3月17日(以下简称“基准日”)起60个月(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剩余未偿还债券本金截至2024年3月17日的应计未付利息的50%在2024年3月17日以现金支付。

2)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调整利息(按照【7.8%】计息,包括2024年3月17日应付利息调整为7.8%/年)。自【2028】年【6】月起,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开始分期兑付。具体每期兑付方案如下:

序号兑付日“本金兑付金额”兑付比例

第一期本金

2028/6/1725%

第二期本金

2028/9/17

25%

第三期本金

2028/12/1725%

第四期本金

2029/3/1725%

前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中南建设应在相应的兑付日前2个交易日将相关款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项划付至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分配。每张债券各次具体分配金额详见详见(三)具体分配金额。

兑付日调整期间,中南建设可以提前偿付本金兑付金额(定义见上文)。

(二)利息兑付调整和支付安排

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调整(按照【7.8%】计息)。2023年3月17日(含)至2024年3月17日(不含)的应计利息的50%于2024年3月17日以现金支付,剩余部分按本议案第(一)条项下的兑付日随每期本金兑付金额同时支付,利随本清。

本期债券自2024年【3】月【17】日(含)产生的利息于2025年至2028年每年以现金支付当期应计利息的50%,剩余应计未付利息按照本议案第(一)条项下的兑付日随每期本金兑付金额同时支付,利随本清。中南建设应在相应的兑付日前2个交易日将相关款项划付至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分配。每张债券各次具体分配金额详见详见(三)具体分配金额。兑付日调整期间,中南建设可以提前偿付本期债券新增利息。

(三)具体分配金额

序号派息/兑付日每张兑付本金额

(元)

(元)

每张派息金额每张派息/兑付额

(元)

12024/3/1703.93.9
22025/3/1703.93.9
32026/3/1703.93.9
42027/3/1703.93.9
52028/3/1703.93.9
62028/6/1725.00000005.371849330.3718493
72028/9/1725.00000005.863356130.8633561
82028/12/1725.0000000

6.3495205

31.3495205

92029/3/1725.00000006.830342431.8303424
合计100.000000043.9150683143.9150683

本议案如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金兑付安排及增信保障措施即相应调整,不再适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有关约定。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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