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5,5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批准确定。在授信额度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福山支行 | 6,500.00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10,000.00 |
3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5,000.00 |
4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5,000.00 |
5 |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 6,000.00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 3,000.00 |
合计 | 35,500.00 |
公司拟以信用担保等方式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上银行具体授信额
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批复为准。现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和签署公司与相关各金融机构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提款申请书或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授信额度协议、信用证、保函等有关融资业务文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融资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5,5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而作出,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