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7日以通讯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
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为规范公司后续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顺博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9月12日),如再次触发“顺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顺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