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雷鸣科
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1283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 45,636,496 股股份吸收合并湖南
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吸收合并应当按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
行。
3、本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
5、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本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