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2),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70万元-1,450万元。该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