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
结果的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孙志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4,754,7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60%),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实施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实施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近日,公司收到孙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范围内,孙志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13,5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权益变动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孙志强 | A股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 | 2024年2月 | 14.76 | 4,637,900 | 1.89%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A股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2024年2月 | 13.02 | 8,949,100 | 3.64% | |
合计 | 13,587,000 | 5.53% |
备注: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0.85元-19.40元。
2.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孙志强 | 合计持有股份 | 75,297,398 | 30.62% | 49,105,398 | 19.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297,398 | 30.62% | 49,105,398 | 19.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1)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志强先生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
(2)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否。截至本公告日,孙志强先生的权益变动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否。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孙志强先生不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3.孙志强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孙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