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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2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仅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15:00—2024年4月1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6395朗鸿科技2024年3月28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工作情况。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度工作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公司情况编写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相关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为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分配比例上限为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情况下,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授信到期后的展期),具体商业银行、公司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方式、融资利率及融资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分别表决:

子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子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子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年薪总额=基本年薪+浮动奖金。基本年薪分12个月,根据个人工作职务、岗位级别标准按月发放;浮动奖金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依考核结果按年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年薪总额=基本年薪+浮动奖金。基本年薪分12个月,根据个人工作职务、岗位级别标准按月发放;浮动奖金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依考核结果按年发放。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审议《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度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十七);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八);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2、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由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5、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日 13:30-14:00

(三)登记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180-1 号邮编:311401 联系电话:15356630907 会议联系人:胡国芳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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